预算法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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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预算法学习心得体会新预算法心得体会之新预算法的七大亮点20*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重新颁布修订后的预算法,决定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历经四次审议,预算法在出台20年后,终于完成了首次修改。新预算法比较好地总结了20年来的实践经验和创新,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比较好地回应了各级人大代表的要求及社会各界的关切,并与此前中央批准的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相衔接,确保新预算法的顺利贯彻执行。与原预算法相比,新预算法在立法宗旨、全口径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转移支付、预

2、算公开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并进行了诸多创新,在预决算编制、审查和批准、执行和调整、监督和法律责任方面也有许多完善。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亮点:(一)匡正立法宗旨,极大提高新预算法的地位和作用原法规定,为了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新预算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1、新预算法将原法“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修改为“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将原法“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修改为“

3、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预算法从过去的政府管理法转变为规范政府法、管理政府法,从过去的“帮助政府管钱袋子”转变第 2 页为“规范政府钱袋子”,政府以前仅仅是管理监督的主体,而现在同时也是被管理、被监督的对象。2、我国财政改革秉承公共财政的理念,在财政功能上,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财政的作用“不越位”、“不缺位”。新预算法删除“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的规定,正是体现了财政的“二不”功能,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真正让预算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3、法定预算改革的目标为“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同时,新预算法第2条增加“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

4、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本法规定执行”,极大地拓展了预算法的调整范围。(二)实行全口径预决算,政府全部收支入预算接受人民监督1、确立政府全口径预算的基本原则。新预算法第4条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第13条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2、明确全口径预算的范围,新预算法第5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同时,对以上四大预算之间的相互关系作出规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

5、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新预算法首次确立全口径预算体系法律框架,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概念、编制原则、如何衔接,为日后中国特色全口径预算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奠定法制基础。第 3 页(三)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控债务风险原法第28条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但实际上,地方政府出于发展需要,还是采取多种方式融资,已经形成较大规模的地方政府债务。这些债务多数未纳入预算管理,脱离中央和同级人大的监督,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为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按照疏堵结合、“开

6、前门、堵后门、筑围墙”的改革思路,新预算法增加了允许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规定,同时从六方面作出限制性规定。1、限制举债主体。新预算法第35条规定,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主体只能是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2、控制举债规模。新预算法第35条规定,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内举借的债务。3、明确举债方式。新预算法第35条规定,举借债务只能采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不得采取其他方式筹措,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在法律规定之外以其他任何方式举借债务,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限定债务资金用途。新预算

7、法第35条规定,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只能用于公共预算中必需的部分建设投资,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5、列入预算并向社会公开。新预算法第14条和34条规定,地方政府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政府举借债务的情况要向社会公开并作出说明。6、严格控制债务风险。新预算法第35条规定,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国务院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第 4 页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监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不仅解决了地方政府多年来举债合理不合法的问题,也满足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

8、为,有利于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原法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没有规定,针对近年来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如地方可自由支配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偏小、限定用途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繁杂、交叉重复、资金分散、配套要求多等,新预算法第16条、第38条、第52条等对转移支付的种类、设立原则和目标、预算编制方法、下达时限等做出规定。1、种类。从纵向划分,转移支付包括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从横向划分,转移支付包括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2、原则和目标。财政转移支付应当规范、公平、公开,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3、预算编

9、制方法。一般性转移支付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编制。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编制。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得设立专项转移支付。上级政府在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时,不得要求下级政府承担配套资金;但是,上下级政府共同承担的事项除外。同时还增加关于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的规定。5.下达时限。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应当将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预计数提前下达下级政府。地方政府应当将上级政府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第 5 页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转移支付,应当及时下达预算;对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的转移支付,可以分期下达预算,或者先预付后结算。新修改的预算法首次

10、规定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分税制、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奠定了法制基础,有利于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公开性,减少“跑部钱进”现象和中央部门对地方事权的不适当干预,也有利于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五)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篇二:20*年学习心得。20*年学习心得通过20*年4月7日-20*年5月31日这一个多月的时间对中国项目和工程项目管理管理知识体系的学习,使我感触很深,受益匪浅,对自己的认识水平、理论水平和综合管理水平等都有进一步的提高。下面将结合课程内容和实际工作,谈点自己自己粗浅的体

11、会。一、工程项目概述。工程项目具有下列特征:建设目标明确;受时间、资源条件的限制;一次性和不可逆性;影响的长期性;不确定因素多;流动性;管理质量要求,经验收,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规范的规定,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合格。3)在预定的时间目标内完成,不拖延。4)费用不超过限额。5)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资源。6)与环境协调,有利于环境保护。)在工程项目实施时,能按规律、按计划、按规定、有序、安全地进行,较少变更,风险损失少,没有质量和安全事故,各种协调工作有效,避免纠纷,顺利完成任务。8)使用者认可,愿意接受,表示满意,社会相关方面(相关利益者)也都第 6 页满意,项目实施者和管理者得到了良好的信

12、誉,树立了良好的形象。9)后评估结论良好,投资效果好,使用效果好,环境效果好,长远效果好。二、工程项目系统。建设项目的工程系统由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组成。目标系统包括功能目标(包括:使用目标、经济目标、技术目标、安全目标、环境目标等,其中以使用目标为主)、管理目标(包括质量目标、进度目标、费用目标、安全目标、资源目标、现场目标等)与影响目标等。三、工程项目管理。其管理对象是各类工程项目,即可以是建设项目管理,又可以是设计项目管理和施工项目管理等。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战略管理、组织管理、规划管理、目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生产要素管理、现场管理、监督管理、

13、风险管理和组织协调等。这些内容构成了工程项目管理的系统内容。工程项目管理最主要的方法是目标管理,其核心内容是以目标指导行动。具体操作是:确定总目标,自上而下地分解目标,落实目标,责任者制定措施,实施责任制,完成个人承担的任务,从而自下而上地实现项目的总目标;质量管理的适用方法是全面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的适用方法是网络计划方法;费用管理的适用方法是预算法和挣值法;范围管理的主要方法是计划方法和WBS方法;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方法是组织结构图和责任分派图;风险管理的主要方法是SWOT分析法和风险评估矩阵;采购管理的主要方法是计划方法和库存计算法;合同管理的主要方法是合同选型与谈判;沟通管理的主要方法是

14、信息技术;综合管理的主要方法是计划方法和协调方法。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与最新走向:可简要地用“两个竞争”(以降低消耗为主的费用第 7 页竞争转向技术、管理为主的竞争;市场准入以企业资质为主的竞争逐渐趋向于企业自主品牌能力的竞争)、“三个提升”(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核心,提升项目团队建设;加强节能减排与环保,着力提升项目综合效率;构建和谐,以人为本,加强和提升劳务层管理)、“四个走向”(由传统项目管理转向运用信息技术优化升级的管理新走向;从相对单一的施工现场管理转向项目全寿命管理的新走向;项目管理模式由不同主体的施工总承包转向以工程总承包管理为主的新走向;项目管理从“三位一体”的文明工地管理上升

15、到以创新项目文化建设实现绿色施工的新走向)来描述。四、工程项目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工程项目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按其立法权限分为五个层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建设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部门规章(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地方性建设法规、地方建设规章。工程项目管理技术标准体系: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网络计划技术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网络计划技术规程等。五、工程项目管理过程。在

16、质量管理体系项目质量管理指南(GB/T1901620*)中,将项目管理过程分为10组:第一组规定和建立项目方向的战略策划过程;第二组是管理其他过程之间的相互关系的过程;其他8组是与范围、时间、成本、资源、人员、沟通、风险和采购有关的过程。第 8 页六、工程项目管理类型。包括: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其管理范围:从项目决策到实施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承包单位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管理、设计单位项目管理、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供应单位的项目管理)。七、工程项目范围管理。就是对从项目建议书开始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的全过程中所涉及的活动范围进行界定和管理的过程。它主要包括五个过程:1)启动一个新的项目,或项目的一个新的阶段。2)编制范围计划(或规划),即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的方案、各种项目合同、设计、各种任务书、有关范围说明书等。3)界定项目范围,即工程项目范围定义。该过程把范围计划中确定的可交付成果分解成便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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