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b1 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精神科门 - 劳动和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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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B2 分级表表 B1 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精神科门分级伤残类别1 2 3 4 5 6 7 8 9 10智能减退 极重度 重度 中度 轻度 边缘智能精神症状1.精神病性症状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人格改变者癫痫 重度 中度 轻度运动障碍脑损伤 四肢瘫肌力 3 级或三肢瘫肌力 2 级1.三肢瘫肌力3 级2.偏瘫肌力 2级偏瘫肌力 3 级 单肢瘫肌力 2 级 1.四肢瘫肌力 4 级2.单肢瘫肌力 3 级三肢肌瘫肌力 4 级 偏瘫肌力 4级单肢体瘫肌力 4 级脊髓损伤 颈 4 以上截瘫,肌力 2 级以下

2、截瘫肌力 2级截瘫肌力 3 级 3.脊髓半横贯性损伤截瘫双下肢肌力 4级伴轻度排尿障碍截瘫肌力 4级单下肢瘫肌力 4 级周围神经损伤 1.双手全肌瘫肌力 3级2.双足全肌瘫肌力 2级双手部分肌瘫肌力 2 级1.双手部分肌瘫肌力 3级2.利手全肌瘫肌力 3 级3.双足全肌瘫肌力 3 级1.非利手全肌瘫肌力 2 级2. .双手全肌瘫肌力 4 级3. 双足部分肌瘫肌力 2 级4 单足全肌瘫肌力 2 级1.单手部分肌瘫肌力 3级2.双足部分肌瘫肌力 3级3.单足全肌瘫肌力 3 级1.单手全肌瘫肌力 4 级2.双手部分肌瘫肌力 4 级3.双足部分肌瘫肌力 4 级4.单足部分肌瘫肌力 3 级非肢体瘫的运动

3、障碍重度 中度 轻度特殊皮层功能障碍1.失语 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完全运动性失语不完全失语2.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完全性 不完全性颅脑损伤脑脊液瘘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1.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2.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3.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4.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颅骨骨折31表 B2 骨科、整形、外科、烧伤科门分级伤残类别1 2 3 4 5 6 7 8 9 10头面部毁容1.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 B2 中2 级伤残之一2.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 ,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1.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

4、面积80% ,伴有四肢大关节中 3 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2.全面部瘢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1.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70% ,伴有四肢大关节中 2 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2.面部瘢痕或植皮2/3 并有中度毁容1.面部中度毁容2.全身瘢痕面积60%, 四肢大关节 1 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3.面部瘢痕或植皮1/2 并有轻度毁容1.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2.面部瘢痕或植皮1/3 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3. 鼻缺失1/2,1/3 或单侧耳全缺失或双侧耳不全缺失2/31.鼻缺损1/3、1/52.面部重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3. 面部瘢痕或植皮1/34.全身瘢痕面积40%5.撕脱伤后头皮缺失

5、 1/5 以上1.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 ,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2.颈部瘢痕孪缩,影响颈部活动3.全身瘢痕面积30%4.面部瘢痕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 10%以上5.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6.鼻缺损1/3,1/57.女性一侧乳房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或者两侧部分缺损或瘢痕畸形1.面部烧伤植皮1/52.面部有8cm 2或三处以上1cm 2 的瘢痕3.面部有毁容标准之一项4.全鼻缺损再造术后5.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6.全身瘢痕面积20%7.女性一侧乳房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8.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1.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2.面部有瘢痕或植皮1/

6、5,3cm 2,或者两处以上的瘢痕或植皮.3.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4.鼻部大部缺失修复5.睑外翻、唇外翻植皮术6.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1.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 22.全身瘢痕面积5%3.鼻和面颊部有1cm 2 的增生性瘢痕脊柱损伤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脊柱骨折后遗小于 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痛(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1.骨盆骨折后遗产道狭窄(未育者)2.骨盆骨折严重移位,症状明显者脊椎压缩骨折,前缘高度减少 1/2以上者1.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2.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3.脊椎压缩前缘高度1/2 者4.椎间盘切除1.

7、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 岁以下者2.椎间盘突出未做手术者上肢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1.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2.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3.一侧肘上缺失(利侧) ,不能装假肢4.利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拇指对掌功能丧失1.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2.利手前臂缺失3.利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4.一侧肘上缺失(非利手) ,不能安装假肢1.非利手前臂缺失2.非利手功能完全丧失3.肩、肘、腕关节之一功能完全丧失4.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5 一手拇指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丧失1.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

8、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2.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3.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5.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1.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2.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3.一手除拇指外,其他 23 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4.一手除拇指外,其他 23 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5.肩、肘、腕关节之一活动度未达功能位者1.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2.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1.一拇指末节部分1/2 缺失2.一手食指 2-3 节缺失3.一拇指指关节功能丧失1.一手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完全丧失2.指端植皮

9、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 以上)3.手背植皮面积50cm 2,并有明显瘢痕4.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5.除拇指外,余34 指末节缺失32分级伤残类别1 2 3 4 5 6 7 8 9 10下肢1.双下肢高位缺失2.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3.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4.双膝以上缺失,不能装假肢5.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1.双髋、双膝关节中,有一个关节缺失或无功能及另一关节伸屈活动达不到 0o-90o 者2.一侧髋、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1.一侧膝以下缺失,不能装假肢,另一侧前足缺失2.一侧膝以上缺失,不能安装假肢3.一侧踝以下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难4.双膝以下缺失或无功能1.双前足

10、缺失或双前足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2.双跟骨足底软组织缺损瘢痕形成,反复破溃3.一髋(或一膝)功能完全丧失1.一侧踝以下缺失2.一侧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3.下肢骨折成角畸形15并有肢体缩短 4cm 以上者4.一前足缺失,另一足仅残留拇趾5.一前足缺失,另一足除拇指外,25 趾畸形,功能丧失6一足功能丧失,另一足部分功能丧失7一髋或一膝关节伸屈活动达不到 0o-90o 者8.单侧跟骨足底软组织缺损瘢痕形成,反复破溃1.一足拇指外,4趾缺失2.一足拇指外,其他 4 趾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3.一前足缺失4.四肢大关节人工关节术后,基本能生活自理5.四肢大关节创伤性关节炎,长期反复积液6.下肢伤

11、后短缩3cm, 2cm 者1.一足拇指缺失,另一足非拇指一趾缺失2.一足拇指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另一足非拇指一趾畸形3.一足除拇指外,其他三趾缺失4. 一足除拇指外,其他三趾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5.因开放骨折感染,形成慢性骨髓炎反复发作者6. 四肢大关节创伤性关节炎,无积液1.一足拇指末节缺失2.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3.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4.患肢外伤后 1 年仍持续存在下肢中度以上凹陷性水肿者1.除拇指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2.足背植皮,面积100cm 2上肢及下肢1.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损2.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1.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

12、,功能完全丧失2.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者1.非同侧腕上、踝上缺失2.非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1.急性放射性皮肤损伤度及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手术治疗后影响肢体功能者2.放射性皮肤溃疡经久不愈者1.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2.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1.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度及度以上者2. 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33表 B3 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门分级伤残类别1 2 3 4 5 6 7 8 9 10眼损伤与视功能障碍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

13、力0.02 或视野8% (或半径5)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 或视野16% (或半径10 o)2.双侧矫正视力0.05 或视野16% (或半径10)3.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 或视野32% (或半径20 o)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3.双眼矫正视力0.1 或视野32% (或半径20)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 或视野40% (或半径25)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23.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 0.14.双眼视野40% (或半径25)

14、5.一侧眼球摘除者6.第对脑神经麻痹1.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32.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 0.23.双眼矫正视力0.2 或视野48% (或半径30)4.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0.75. 第对脑神经麻痹6.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后眼压不能控制在正常范围,需用药物治疗者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各种检查正常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3.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4.双眼矫正视力0.3 或视野64% (或半径40)5.第对脑神经麻痹1.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2.双眼矫正视力等于 0.43.双眼视野80% (

15、或半径50)4.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5.上睑下垂盖及瞳孔 1/3 者6.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7.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后眼压控制正常范围者1.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2.双眼矫正视力等于 0.53.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4.第对脑神经眼支麻痹1.一眼矫正视力0.5,另眼矫正视力0.82.双眼矫正视力0.83.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4.上睑下垂盖及瞳孔 1/3 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5.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6.职业性(含放射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体眼7.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无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8.晶体部分

16、脱位9.眶内异物未取出者10.球内异物未取出者11.外伤性瞳孔放大12.眶壁骨折听功能障碍双耳听力损失91dB HL双耳听力损失81dB HL双耳听力损失71dB HL双耳听力损失56dB HL双耳听力损失41dB HL 或一耳听力损失91dB HL双耳听力损失31dB HL 或一耳听力损失71dB HL双耳听力损失26dB HL 或一耳听力损失56dB HL前庭性平衡障碍双侧前庭功能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静止状态下或仅轻微活动即有呼吸困难呼吸完全依赖气管套管或造口一般活动及轻工作时有呼吸困难(喉原性)1.体力劳动时有呼吸困难(喉原性)2.发声及言语困难发声及言语不畅 发声障碍34分级伤残类别1 2 3 4 5 6 7 8 9 10吞咽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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