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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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县社会救助工作汇报景泰县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景泰县人民政府(20*年9月19日)近年来,我县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不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操作程序,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下面,就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做一简要汇报。一、基本情况景泰县位于甘肃中部,甘宁蒙三省交接处,总面积5432平方公里,现辖6镇5乡,135个行政村,7个社区,6.45万户、23.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3万户、18.7万人。农村人口中,年人均纯收入在1196元以下的困难群

2、众5.2万人,占全县农村人口的27.8%;全县有城市低保2562户6871人,保障面为13.47%,农村低保6027户20798人,保障面为11.1%;农村五保户1925户2303人,其中集中供养2人,分散供养2301人。二、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一)城乡低保与农村五保供养提标工作。城乡低保与农村五保供养提标工作作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兴办的“十大惠民工程”之一,我县高度重视,成立了提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景泰县20*年提高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工作实施意见,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确保了提标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等程序,至6月底全面按期完成提标工作,提标资金已全部

3、发放到位。提标后的标准为:城市低保标准在20*年的基础上提高10%,即保障标准由167元/人.月提高到184元/人.月,月人均补差由115元提高到12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纯收第 2 页入不低于850元提高到1096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65元提高到72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在20*年的基础上提高20%,即分散供养标准由1600元/人.年提高到20*元/人.年,集中供养标准由1800元/人.年提高到2200元/人.年。截止目前,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224.8169万元(含物价补贴),农村低保资金1613.5368万元,五保供养资金321.63万元。(二)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开展情况。按照省市

4、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安排,我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我县的城乡低保工作水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景泰县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宣传年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按照“六严格”、“五到位”、“四强化”的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确保了宣传年活动按计划、有步骤开展。二是深入广泛宣传。采取业务培训、张贴标语、公示栏、媒体报道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开展惠民政策宣传,及时公布救助政策、办事程序、救助对象、救助资金发放等情况,提高了群众的政策知晓率,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开展活动以来,共举办各种培训15场次,培训人员1500人

5、次;印发政策宣传材料4万余份;书写固定标语900多条,制作安装大型宣传牌15个,安装政务公开电子显示屏一块;编写手机短信12条,通过移动公司信息平台发送用户10万多人次;在电视台开辟了民政政策宣传专栏,摄制了民政工作纪实专题宣传片,发表新闻稿件10多篇。三是认真自查自纠。采取乡镇自查和县上抽查相结合的方法,从领导责任、保障对象、操作程序、低保政策执行、常规管理、资金发放、档案管理、宣传教育、违纪问题、工作作风等十个方面进行了自第 3 页查自纠,进一步强化了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通过自查自纠工作,共调整城乡低保对象336户1321人,其中调整城市低保对象75户223人,农村低保对象261户1098

6、人。四是强化责任监督。建立了定期月报制、通报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保证了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三)五保供养工作。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结合实际,坚持以居家供养为基础,基层组织照料为依托,敬老院供养为补充的供养方式,多层次多渠道保障五保户生活。全额资助五保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病住院的医疗费用经合作医疗报销后全额救助,每人每年给予300至500元的门诊医疗救助,妥善解决了五保户看病难的问题。同时,大力新建敬老院,为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创造条件。目前,寺滩、芦阳、喜泉、漫水滩四个乡镇中心敬老院已完成主体工程,正在装修,总床位326张,十月底将投入使用。

7、(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为有效解决我县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解决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我县完善了景泰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把低保对象、五保户及特困群众列为重点救助对象,扩大了医疗救助面,积极推行“参合参保、住院救助、大病救助、门诊救助和慈善援助”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模式,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今年以来,共为886名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医疗救助金325.74万元,其中救助城乡低保人员363人,占救助总人数的41%。资助城市低保一、二类人员610人、农村五保对象2303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第 4 页(五)临时救助工作。为妥善解决城乡贫困家庭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进一步推进

8、我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我县出台了景泰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办法,对因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城乡低收入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今年以来,共救助因病、因学、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76户294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8.55万元;对9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通过医疗救助实施了手术;对一例“两癌”患者一次性救助7000元;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53人次。三、主要做法(一)高度重视,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我县十分重视社会救助事业建设,把救助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考核内容。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社会救助体系

9、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项救助制度的建立和救助资源的整合;各乡镇成立了副科级建制的乡镇民政保障管理服务所,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在城市社区和农村村一级组织配备了社会救助员,成立了评议小组,设立了社会救助窗口,基本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城乡社会救助服务网络和一支稳定、专业的工作队伍,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调、基层落实、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良性工作机制。(二)健全制度,规范工作运行。近年来,我县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制度,先后出台了景泰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景泰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景泰县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景泰县救灾款物使用管理办法、景泰

10、县社会救助民主评议制度、景泰县社会救助入户调查制度第 5 页等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通过制度建设,确保了社会救助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步骤完全实行了程序化、规范化管理,促进了社会救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篇二:麻阳苗族自治县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1)麻阳苗族自治县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操作程序,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使我县社会救助救助水平逐年提高,运行机制日趋完善,有效地保障了社会最底层、最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我县现有农村低保对象6933户15767人,占全县农村人口总数的5%,月人均补差为76.6元;城市低保对象3976户68

11、17人,占全县城镇人口总数的9.7%,月人均补差170元;五保供养对象2199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654人,集中供养标准为3120元/年;分散供养对象1545人,分散供养标准为1500元/年。全县资助困难群众参合参保17951人,资助金额31万元;有950人得到了门诊医疗救助,救助金额22万元;有370人得到了住院医疗救助,救助金额45万元;有410人得到临时医疗救助,救助金额28万元。一、主要做法(一)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到位。我县十分重视社会救助事业建设,下发了关于建立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把事关民生的救助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考核内容。健全领导

12、协调机制,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民政、财政、劳动、卫生、教育、司法、电力、自来水、房产、物价、监察、广电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社会救助体系协调领导小组,建立了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2次会议,组织协调各项救助制度的建立,整合各方面救助资源,推进第 6 页了救助体系的不断完善,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实施、社会参与、基层落实的社会救助良性工作机制。(二)健全制度,规范工作运行。近年来,我县在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法规的同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建立了入户调查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张榜公示制度、审核审批制度和动态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制定出台了城市低保操作规程、农村低保操作规程和关

13、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基层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通过制度建设,确保了社会救助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步骤完全实行了程序化、规范化管理,促进了社会救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三)夯实平台,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在县一级成立了城乡社会救助管理局,为副科级单位,下设综合办、城市低保股、农村低保股和医疗救助股和五保供养股,有工作人员20人,并配备了社会救助专用车辆。在乡镇一级建立了社会救助工作站,成立了评审小组,并按1万人不少于1名的比例,配备了专职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在村、社区居委会建立了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成立了评议小组,并配备了专(兼)职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全县23个乡镇、14个社区居委会和示范村都配备了

14、专门的办公室,设立了城乡低保受理窗口,配置了办公电脑、办公桌椅和文书柜等办公设施。通过近几年来的努力,目前,我县已基本建立了县、乡、村(居委会)“三级联动”的城乡社会救助服务网络和一支稳定、专业的工作队伍,基本形成了我县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层层有人管,级级有人抓的良好工作格局。(四)规范操作,提升城乡低保管理水平。一是严把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审)关和张榜公示关。凡是申请城乡低保对象,县、乡第 7 页(镇)、村(社区居)委会三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全面进行了入户调查,了解真实情况,形成书面纪录,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全县所有村(社区居)委会成立了民主评议小组,23个乡镇都成立了民主评审小组,对辖区内的城

15、市低保对象重新进行民主评议和评审。对初审、审核和审批结果分别在村级公示栏、乡镇公示栏和县民政局机关大楼门口进行三榜公示。二是实施动态管理。城市低保实行按月动态管理,农村低保按季动态管理,及时将生活条件好的城乡低保对象清退,对因灾、因病等突发性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三是规范资金发放。城乡低保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低保资金专户,通过银行代发,将低保金直接发放到低保户手中,减轻了中间环节,确保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五)深入开展医疗救助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麻阳实际,按照“广覆盖、保基本、救重点、多层次、可持续”的指导方针,我县于20*年8月对医疗

16、救助政策进行了调整,制定出台了麻阳苗族自治县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建立了五位一体的新型医疗救助模式,提高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救助的可及性,扩大了医疗救助的覆盖面。二是积极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为了实现医疗救助与城镇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效衔接,方便困难群众看病就医,从20*年下半年开始,我们按照省市的要求,积极探索网上救助,通过一年来的努力,全县共建立了30家(其中村级卫生室3家)定点医疗救助服务机构和2家定点药店,住院和日常门诊已完全实行了网上救第 8 页助,通过“一站式”结算,既方便困难群众看病、治病,又减少了民政部门救助管理工作压力,节省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六)多措并举,五保供养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加强制度保障。先后制定出台了麻阳苗族自治县农村五保供养实施办法、麻阳苗族自治县农村敬老院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敬老院管理各项制度,切实做到了五保供养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做到资金有保障。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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