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协议-重点示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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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QY 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协议甲方(商铺业主):LZM 住 址: XX 省 XX 市 XX 区 XX 大道 XX 号身 证 证 号 码: KKKKKKKKKKK 电话号码:137XXXXXXXX乙方(管理单位):GM 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地址:SS 省 SS 市 SS 区 SS 路 S 号营业执照号码:DDDDDDDDDDD联系人:YWS电话号码:136XXXXXXXX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其 QY 农贸市场的商铺进行统一的经营管理,并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遵守:第一条、甲方所购商铺基本情况1、名称:QY 农贸市场2、类型:产权式商业用铺,详见“签

2、约页”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甲方履行本协议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条、乙方管理事项1、房屋建筑共用部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3、QY 农贸市场区域内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4、附属配套建筑、设施及公用绿化地、花木等的养护与管理。5、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消杀、垃圾收集、清运。26、交通、车辆行使及停泊秩序的管理。7、管理 QY 农贸市场相关的图纸、资料、商户档案。8、组织商户开展商品促销及文化娱乐等活动。9、组织商户进行市场推广、销售技巧等专业技能培训。10、构筑媒介传播渠道,为商户的商品信息及品牌信息传播提供有偿服务。11、负责向

3、甲方收取经营管理综合服务费及代收水电等其它相关费用。12、甲方铺位的自用及毗连铺位连接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在甲方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进行维修并合理收费。13、对甲方违反商场(或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及管理公约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限期改正,限期没有改正并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经营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第四条、经营管理1、QY 农贸市场由经营管理公司按照本协议进行经营管理,责任在于管理和维护商场(或肉菜市场)的每一个部分,通过持续稳健的经营使 QY 农贸市场升值,同时也受本合约的约束,并须遵守和履行本合约中其应遵守及履行的责任及义务。2

4、、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将被视为甲方代理人,而非个别代理。甲方同意乙方执行本协议的相关事项及条款。3、自买自营者须符合我公司统一规划和业态布局,符合我公司商品定位、档次、要求及按时开业,并按以下之一方式操作:A、作为经营管理公司供货方处理,定期结算,日常的经营管理由乙方统一执行。B、对于品牌商户(或专业店)也可自买自己经营,但日常的管理由乙方统一执行。34、自行招租者或推荐商户者须符合乙方统一规划和业态布局,符合乙方商品定位、档次、要求及按时开业。5、委托招租者须按要求与乙方签订委托出租协议书并按规定执行。6、所有经营者均需遵守商场(或农贸市场)规定的统一营业时间。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

5、、义务1、甲方在 QY 农贸市场内开展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工商、税务、物价等政府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及本商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规定、公约、合约、协议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维护本商场的信誉。2、有权参加商户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3、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管理服务行为,就经营管理的相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或向政府主管部门投诉。4、遵守本商城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管理公约 ,协助乙方开展工作,不干涉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内容所进行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5、依据本协议及政府规定向乙方缴纳经营管理综合服务费、本体维修基金等费用。6、装饰装修商铺时,遵守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7、不改变商铺及公用设施的使用功

6、能,不占用、损坏本商场的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临时合理使用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征得乙方书面批准同意,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8、商铺转让时应事先通知乙方,告知买受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如果甲方转租时,必须征得乙方的同意。49、对违法、违规造成的损失、损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商铺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邻里关系,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本协议约定,制定 QY 农贸市场各项经营管理协议、公约、合约、规定

7、及相关的管理制度。2、乙方可委托专营公司承担本商城经营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经营的整体管理责任转给第三方。3、乙方建立健全本商城的经营管理档案资料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做好经营、运营、房屋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环境绿化等的管理、维修和养护工作。4、乙方定期向甲方公布经营管理综合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的收支账目情况。5、乙方依据政府规定及本协议,向甲方收取经营管理综合服务费及本体维修基金等费用。第六条、经营管理保证金及相关费用的收缴标准和办法(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经营保证金1、为确保本合同的正常履行,维护全体商户的合法权益,甲方应向乙方交纳经营保证金为 XXXX 元(大写 XXXX 元

8、整) 、保证金在满足下列情况下退还:.甲方在商城的铺位能按经营管理公司的要求准时开业并无违规行为;B.甲方在商城的铺位能按经营管理公司的“八大统一”要求来统一经营管理(其中一楼肉菜市场须接受统一物业管理,统一围裙,统一工牌) ;C.合同期满后,经乙方确认甲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欠缴税费后,须全额无息退还甲方所交纳的经营保证金。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营保证金不予以返还:5A.甲方在商城的铺位没有按照经营管理公司的要求准时开业;B.甲方在商城的铺位没有按照经营管理公司的“八大统一”要求来统一经营管理(其中一楼肉菜市场须接受统一物业管理,统一围裙,统一工牌) ;C.如因商品质量问题引起顾客投诉,乙

9、方先行赔付,涉及费用从经营保证金中扣除,甲方应在十日内予以补足。经营管理综合服务费及相关费用(收费标准由经营管理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召开商户代表大会,以听证会的形式来确定收费标准) 1、自乙方通知的正式入驻之日起,经营管理综合服务费(包括公用水电费、保洁费、保安费、维修费、保养费、管理人员工资等相关费用)根据每月的实际发生额按建筑面积予以分摊(每月将以通知或公告形式公布) ,每年 6 月至 9 月实施集中供冷(具体时间根据天气需要调整) ,供冷费用根据每月的实际发生额按建筑面积予以分摊(每月将以通知或公告形式公布) 。2、甲方自营的,经营管理综合服务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缴纳。3、甲方自行出租经营的

10、,经营管理综合服务费及相关费用可由双方约定来缴纳,如是承租户交纳,甲方为承租方的担保人并承担责任。4、甲方委托给乙方进行出租的,该商铺未租出时,经营管理综合服务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向乙方缴纳;该商铺租出后,经营管理综合服务费及相关费用按甲方与承租人的约定结果由乙方直接收取。如约定结果由承租人缴纳,甲方为承租方的担保人并承担责任。5、甲方转让商铺时,须结清转让前的经营管理综合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6、每次缴纳费用的时间:经营管理综合服务费及相关费用每个月缴纳一次,甲方于每月 5 日前向乙方缴纳下个月的费用(其中供冷费用缴纳时间为每月月初交纳上月费用) 。67、甲方须按时交纳(包括但不限于督促交纳)经

11、营管理综合服务费及相关费用。如拖欠上述费用,每拖延一天,乙方按甲方应交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如甲方拖欠经营管理综合服务费及相关费用超过 10 天的,乙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8、经营管理综合服务费及相关费用支出按乙方有关规定执行。代收代缴费用1、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提供工商、税务、水费、电费、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经营管理综合服务费用) ,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2、一楼前厅、二楼、三楼、四楼的商户由于经营需要增加照明的须统一安装电表,费用由业主自理。本体维修基金根据政府法规及乐清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管理规定 ,甲方按规定缴纳房屋本体维修基金。该基金由乙方代收,系专款专用

12、。第七条、经营管理服务质量1、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参照政府有关规定制定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2、乙方承诺:以不低于温州同类商城的服务水平,管理、维持、运营,使本商城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状态。争取 3 年内达到乐清星级市场的考核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非乙方原因除外) 。第八条、不可抗力凡因发生地震、火灾、暴雨、狂风、雷击等其它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由此而免除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71、甲方违反本协议,使乙方未达到约定的经营管理服务质量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

13、、乙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约定的管理服务质量,甲方代表集体通过,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协议或有重大违约行为,均应向对方支付相等于三个月的经营管理综合服务费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第十条、附则1、为维护公众、商铺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甲方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规协商处理。2、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同等效力。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协议条款同本“经营管理服务协议签约页”共 页, “签约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相关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 方:8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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