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矛盾的对立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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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理解矛盾的对立统一湖北 何细华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做矛盾。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在学习这个概念时,很多同学经常有疑惑,为了深入理解矛盾的对立统一,下面就对其作一些分析与归纳:1、对立统一各自的含义及其表现所谓“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属性、趋势,又叫“斗争性” 。 “对立”也可以理解为差异、差别,如:每个人身上既有优点,又有缺点,优点与缺点是相互排斥、相互区别的,不是一个东西。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哲学上所讲的“斗争” ,是指一切具体的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抽象和概括,是对一切具体矛盾斗争共性的反映,不能与日常生活中特别是政治用语中的“对立、斗争”混为一谈

2、。所谓“统一” ,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趋势,又叫“同一性” 。 “统一”也可理解为矛盾双方的联系、相同点、共性。它有如下两种情形: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也即矛盾双方互为存在的前提,离开其中一方,另一方就不能存在。如没有高就无所谓矮,没有胖就无所谓瘦,没有错误就无所谓正确,没有公有制就无所谓非公制高与矮、胖与瘦、正确与错误、公有制与非公有制就是矛盾双方,它们互为前提而共同存在,甚至共处于一个事物之中。矛盾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相互转化。也就是说,在一定条件下,矛盾双方可以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如:一个指头的错误如果任之不

3、管,可能演变为九个指头的错误,也即支流可以变成主流;再如乐极生悲, “吃一堑、长一智” ,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扭亏为盈,由弱到强,都是强调这种转化。2、对立统一的绝对性与相对性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有绝对性与相对性之分。从总体上讲,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始终是不可分割的。没有对立就没有统一,没有统一也无所谓对立,无论离开对立或者离开统一,都不能成其为矛盾。这也即是绝对性的体现。具体来说,矛盾双方的对立是绝对的,即是无条件的;统一是相对的,即是有条件的。 “对立”也可理解为有区别、有差异,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矛盾具有特殊性,所有对立是绝对的;而在一定条件下,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转化,这也即统一是有条件的、相对的。3、对立统一的对象对立统一是指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矛盾双方既指事物内部,也指事物之间。前者如:科学有利也有弊,经济形势有喜有忧、学校内部教与学之间的矛盾等,后者如:中美之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等。后者的这种对立统一主要是指双方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既有分歧又能联结在一起。4、对立统一的方法论要求正是因为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因而其方法论要求是看问题要全面,要坚持两分法。既要看到事物的这一面,又要看到事物的那一面;既要分析双方之间的对立,又要分析双方之间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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