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兼顾工程设计导则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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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建掘开式地下空间兼顾人防工程设计导则(试行)(报批稿)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1 年 10 月前 言本导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 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等编制。本导则共分八章,其主要技术内容有: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基本规定;4 建筑设计;5 结构设计;6 通风设计;7 给排水设计;8 电气设计。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管理和解释。本导则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浙江省人

2、民防空办公室工程管理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宝石一路 4 号,邮政编码:310007) ,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导则的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杭州市地下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 王宏祥 赵志强 王丹宁 陈国庆 吴旭辉 麻永锋 孟祥锋李志飚 费新民 姚国梁 杨 彤 陈国祥目 录1 总 则 12 术语和符号.22.1 术 语.22.2 符 号 33 基本规定 44 建筑设计 54.1 主 体.54.2 出 入 口 54.3 孔 口.54.4 辅助房间.54.5 平战功能转换.65 结构设计 75.1 材 料.75.2 结构构件承载力计算75.3 常规武器爆炸动荷

3、载作用下结构等效静荷载85.4 内力分析和截面设计.105.5 构造规定.126 通风设计.157 给排水设计.178 电气设计 189 本导则用词说明 .1910 引用规范名录.19- 1 -1 总 则1.0.1 为使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项目符合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功能要求,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依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 制定本导则。1.0.2 本导则适用于单建掘开式地下空间兼顾人防工程(以下均简称兼顾工程)的设计,兼顾工程应满足预定的战时防常规武器的防护要求,工程内防化措施采取个人防护。轨道交通工程的人民防空设计按轨道交通工程人民防空设计规范执行。坑道式兼顾人防工程

4、设计按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 的要求执行,抗力级别为防常规武器 5 级,工程内防化措施采取个人防护。居住小区内的结合民用建筑易地修建的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应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执行,小区内的其它单建掘开式地下空间可不兼顾人民防空需要。1.0.3 掘开式工程的单体建筑面积小于 1000m2 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项目中的局部空间可不兼顾人防需要:1 距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厂房、库房的距离小于 50m,距有害液体、重毒气体的贮罐距离小于 100m 的;2 顶板底面高出室外地平面的高度大于该地下空间净高 1/2 的;3 从室内地平面至

5、梁底和管底的净高小于 2.00m 的。1.0.4 兼顾工程的设计除执行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 术语和符号2.1 术 语2.1.1 兼顾人防工程通过增加战时功能的设计和平战转换措施,达到以平时使用功能为主、战时人民防空功能为辅的地下空间。2.1.2 平时 和平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既无战争又无明显战争威胁的时期。2.1.3 战时 战争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自开始转入战争状态直至战争结束的时期。2.1.4 临战 临战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从转入战争状态至自战争爆发或战役、战斗即将进行时期。2.1.5 坑道工程大部份主体地面高于最低出入口的暗挖工程。多建于山地

6、或丘陵地。2.1.6 单建掘开式工程单 独 建 设 的 采 用 明 挖 法 施 工 , 且 大 部 分 结 构 处 于 原 地 表 以 下 的 工 程 。2.1.7 防护单元兼顾人防工程中的防 护 设 施 和 内 部 设 施方面可以自成体系的空间。2.1.8 清洁通风工程外空气未受毒剂等沾染时的战时通风。2.1.9 隔绝防护将工程所有孔口关闭的工程内部防护。2.1.10 个人防护利用个人防护器材,对毒剂、生物战剂和放射性灰尘的防护。2.1.11 防护区兼顾人防工程中能抵御预定的爆炸动荷载作用的区域。- 3 -2.2 符 号d时间单位,天;q1动荷载作用在结构顶板上的均布等效静荷载标准值;t0常

7、规武器地面爆炸空气冲击波按等冲量简化的等效作用时间;tr常规武器地面爆炸土中压缩波的升压时间;td常规武器地面爆炸土中压缩波按等冲量简化的等效作用时间;- 4 -3 基本规定3.0.1 兼顾工程战时功能分为人员临时掩蔽、物资临时掩蔽、人民防空交通干(支)道等。 3.0.2 根据战时及平时的使用需要,邻近的兼顾工程之间以及兼顾工程与邻近的城市地下建筑、人防工程之间应在一定范围内连通。暂时不能连通的,应根据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人民防空规划要求预留连通口。 3.0.3 战时功能为人员临时掩蔽的兼顾工程隔绝防护时间为 3 小时。3.0.4 战时功能为人员临时掩蔽的兼顾工程,临时掩蔽人数按建筑面积每人 3

8、m2 确定,且每防护单元容纳人数不超过 2000 人。防护单元战时出入口的净宽之和按每百人不小于 0.15 米计算确定。3.0.5 战时功能为物资临时掩蔽的兼顾工程,战时主要出入口宜结合平时坡道出入口设计。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0m2 的防护单元,战时主要出入口门洞净宽不应小于 1.50m;建筑面积大于 2000 m2 的防护单元,战时主要出入口门洞净宽不应小于 2.0m。3.0.6 室外通至兼顾人防工程内的电梯,必须设置在防护区以外。3.0.7 兼顾工程的外墙、战时出入口周边、通风井道周边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墙体。3.0.8 穿过人防围护结构的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与本工程无关的生活污水管、雨

9、水管不宜进入兼顾人防工程;燃气管不得进入兼顾工程;2 穿过兼顾工程的顶板、门框墙、临空墙的管道,其公称直径不宜大于 500;3 凡进入兼顾工程的管道及其穿过的人防围护结构均应采取防护措施。- 5 -4 建筑设计4.1 主 体4.1.1 兼顾工程防护单元应结合平时功能布局合理划分,并符合下列要求:1 兼顾工程的防护单元划分满足表 4.1.1 要求:表 4.1.1 防护单元建筑面积( )工程类型 人员临时掩蔽 物资临时掩蔽 交通干(支)道防护单元面积() 10000 20000 不划分2 多层掘开式兼顾人防工程,当其上下相邻楼层划分为不同防护单元时,位于下层及以下的各层可不再划分防护单元中。4.1

10、.2 两相邻防护单元之间应至少设置一个连通口,在连通口的防护单元隔墙两侧应各设置一道防护密闭门。4.1.3 防护区内设置伸缩缝或沉降缝时应符合防护要求。4.2 出 入 口4.2.1 兼顾工程每个防护单元不应少于两个战时出入口(不包括竖井式出入口、防护单元之间的连通口) 。战时出入口宜朝向不同方向,且防护密闭门之间的水平直线距离不小于 15.00 m。其中至少有一个出入口应满足以下要求:防护密闭门外通道长度(其长度可按防护密闭门以外有防护顶盖段通道中心线的水平投影的折线长计,对于楼梯式可计入自室外地平面至防护密闭门洞口高 12 处的竖向距离)不得小于 5.00m。4.2.2 兼顾工程战时出入口防

11、护密闭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战时出入口应设置不少于一道 6 级抗力的人防工程的防护密闭门;2 防护密闭门应向外开启。4.2.3 防护密闭门的门前通道,其净宽和净高应满足门扇的开启和安装要求。4.3 孔口4.3.1 室外进风口宜设置在排风口的上风侧。进风口与排风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 10m;室外进风口,其下缘距室外地平面的高度不宜小于 0.50m。4.3.2 兼顾工程的平战兼用或战时通风口部采用一道防护密闭门加集气室的作法。- 6 -4.4 辅助房间4.4.1 每个防护单元内应预留战时值班室和用于储藏平战功能转换构件、抢修工具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储藏空间。4.4.2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项目

12、平时设有厕所的,可作为战时使用。平时没有厕所或数量无法满足战时使用要求的人员临时掩蔽工程,可临战增设干厕并符合下列规定。1 男女比例: 1:1;2 大便器(便桶)设置数量:男每 4050 人设一个;女每 3040 人设一个;3 水冲厕所小便器数量与男大便器同,若采用小便槽,按每 0.5m 长相当于一个小便器计。4.5 平战功能转换4.5.1 兼顾工程通向外部的采光井(净宽不宜大于 3.00m、净长不宜大于 6.00m) 、顶板设备吊装孔、扶梯孔、下沉式广场的开敞部位以及防护单元间的开敞部位等可按平时要求进行设计,战时采取临战转换措施。4.5.2 当防护单元的围护结构平时采用砌体时,应采取临战转

13、换措施。4.5.3 临战转换措施应满足战时抗力要求,可采用以下方式:1、 平时预埋角铁(角钢)及吊钩;2、 临战前采取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3、 其它转换技术措施。4.5.4 平战功能转换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的转换措施应在本导则规定的转换时限内完成;2 应在设计中注明:预埋件、预留孔(槽) 等应在工程施工中一次就位;3 平战功能转换设计应与工程设计同步完成,并在设计图纸中说明转换部位、方法及具体实施要求。4.5.5 战时使用的出入口、单元间连通口、通风口的防护密闭门的门框及其安装吊钩应在工程施工、安装时一次完成。4.5.6 防护密闭门的门扇安装应在 30 天转换时限内完成。4.5.7 防护单元隔墙上开设的平时通行口以及战时不使用的平时通风管穿墙孔,所采用的封堵措施应满足战时防护要求,并应在 30 天转换时限内完成。4.5.8 供平时使用的出入口、进排风口,其临战封堵措施,应满足战时的防护要求,并应在 30 天转换时限内完成。4.5.9 防护单元内,平时设置吊顶时,吊顶饰面材料应方便拆卸。4.5.10 临战时构筑抗爆隔墙和抗爆挡墙,每个抗爆单元不大于 1000m2,按抗爆墙要求可采用砂袋堆垒。- 7 -5 结构设计5.1 材 料5.1.1 钢筋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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