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姚丰地段(HS14)控制性详细规划

上传人:豆浆 文档编号:33435955 上传时间:2018-02-15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13.95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宁波市姚丰地段(HS14)控制性详细规划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宁波市姚丰地段(HS14)控制性详细规划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宁波市姚丰地段(HS14)控制性详细规划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宁波市姚丰地段(HS14)控制性详细规划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宁波市姚丰地段(HS14)控制性详细规划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宁波市姚丰地段(HS14)控制性详细规划》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宁波市姚丰地段(HS14)控制性详细规划(1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宁 波 市 姚 丰 地 段 ( HS14)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法 定 文 件- 1 -01、总则1.1 规划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1.2 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2)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2002 年版)GB50180-93;(3) 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4)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5) 宁波中心城海曙片区分

2、区规划(20042020) ;(6)各类专项(专业)规划;(7)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8)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1.3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东起机场路,南至联丰路,西接现状望童路后中塘河,北到望春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1.08 平方公里。1.4 规划期限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3 年。1.5 规划成果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

3、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1.6 法律效力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 2 -解释。1.7 其他规定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 3 -0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2.1 功能定位通过对上位规划的理解、与周边区域关系的分析以及自身潜力的挖掘,确定姚丰地段的功能定位为:处于城市发展轴西端,交通便利、河网密织、水势丰盈、居而怡情、业以致性,应当利用轨道交通换乘站的交通优势发展基于 TOD 模式的居住,建设成环境宜

4、人、配套完善、个性鲜明的现代水巷住区。2.2 发展目标根据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确定本区的发展目标为:强化望春路商业功能,延续中山路城市优化发展轴;利用沿河绿带景观优势资源,营造优美的生活、居住和生态环境;加强轨道换乘站的公共功能,构建 TOD 核心,合理转化交通优势;完善基层社区配套;保护运河遗产,合理规划后塘河;组织科学高效的交通网络体系;配置高标准的市政基础设施。2.3 控制规模规划城市建设用地 94.39 公顷(不包括水域面积 13.68 公顷) ,占总用地的 87.34%,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 45.82 平方米。2.4 规划结构本规划区的规划结构为“二心、二轴、三片” 。二心:一个是基

5、于 TOD 模式的公建中心,与东侧轨道换乘中心、绿化商业混合用地相结合;一个为社区中心。二轴:一条为望春路沿线城市发展轴,是中山路城市优化发展轴的延伸;一条为南北向的生活轴,是集社区生活、生态景观于一体的综合轴。三片:规划以城市道路为分隔,形成 3 个居住片区。- 4 -03、控制单元3.1 控制原则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3.2 单元划分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

6、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将姚丰地段划分为 2 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为 HS14-01、HS14-02。其中 HS14-01 控制单元的用地面积为 69.92 公顷,HS14-02 控制单元的用地面积为 38.15 公顷。本区规划人口 2.06 万人,其中 HS14-01 控制单元 10100 人,HS14-02 控制单元 10500 人。3.3 控制内容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HS14 地段总用地面积 108.07 公顷,居住人口 2.06 万。本编制区的总建设容量 114

7、.4 万平方米,其中保留的建设容量 13.5 万平方米,新建的建设容量 100.9 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5 -04、用地规划4.1 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 35.52 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 37.63%,住宅混合用地 1.92 公顷,其中 70%计入居住用地,则实际二类居住用地为 36.86 公顷,人均居住用地 17.9 平方米。规划以城市道路围合空间,形成 2 个社区。规划居住人口 0.8 万户,2.06 万人,每个社区分别为 10000-11000人。4.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6.58 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

8、 6.97%,人均公共设施用地 3.2 平方米。其中中小学用地 5.10 公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地 0.49 公顷,社会福利院用地0.93 公顷, 文物古迹用地 0.06 公顷。4.3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6.64 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 7.03%,人均商业服务业设施 3.2平方米。其中商业设施用地 5.54 公顷,菜市场用地 1.10 公顷。规划公共设施按市区级-街道级 -社区级三级配置。增强公共设施布局结构:规划强化望春路沿线的公共功能,基于 TOD 模式形成市区级公共中心,成为海曙区级中心的西延。以超市、菜场、影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派出所、邮政所等

9、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为主,形成街道中心;以社区商业网点、文体活动站、社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警务室、可再生资源回收站、幼儿园等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为主,形成社区中心。4.4 其他用地其他用地还包括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及水域。具体内容详见相关章节。- 6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5.1 配套原则根 据 城 市 社 区 管 理 和 空 间 布 局 体 系 , 城 市 社 区 配 套 设 施 遵 循 “分 级 配 套 , 共 建 共 享 ;分 类 实 施 , 公 益 优 先 ; 因 地 制 宜 , 弹 性 指 导 ”的 原 则 。5.2 配套要求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

10、配套类别进行市区级、街道级和社区级三级进行分级配置,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街道级必须配建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健身场地、菜场、超市、社区服务中心各项设施,根据实际需求配置初中、高中、邮政所等设施。社区级必须配建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等各项设施,有条件可以集中建设形成社区中心。- 7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6.1 绿地系统规划增加公园、街头绿地,提供居民就近散步、健身和休憩。规划绿地 20.62 公顷,其中公园绿地 13.56 公顷,主要为滨河

11、绿地,为居民提供就近散步、健身和休憩设施;防护绿地5.83 公顷,主要为沿机场路 60 米宽的防护绿地,绿化商业混合用地 1.23 公顷。滨河带状绿地也应以软质景观为主,并配有必要的景观构筑和休憩设施,为硬质的城市街道界面增添绿意和渗透。滨河带状绿地的绿地率应达到 80%以上,硬质铺地的覆盖率控制在 10%以内。6.2 水体系统规划水域面积 13.68 公顷,水面率 12.66%。6.3 公共开放空间系统公共开放空间是城市公共活动的聚集点。本区公共开放空间主要有两个层次,开放空间廊道和重点开放空间。开放空间廊道主要为游憩绿廊;重点开放空间主要为重要公共设施的开敞空间。6.3.1 开放空间廊道滨

12、河游憩绿廊:通过河网沟通,沿河空间应公共开放,形成连续的游憩绿廊,宽 1020 米不等,有利于组织步行系统,并连接各公园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居民生活和健身。8.3.2 重点开放空间重点开放空间:主要指将望春路沿线商业设施、滨河游憩绿廊和轨道交通出入口结合组织公共开放空间,宜采用站前广场、商业广场、绿地公园等形式。6.4 步行系统组织公共开放空间的步行系统,形成完整的步行空间体系,有助于公共空间及配套设施的连结,并为居民提供散步健身游憩的步行空间。沿河空间提供连续的林荫游憩步道,并连接各公园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居民生活。游憩步道应设有独立的铺装、成茵的绿林、方便的座憩设施等。城市道路应设人行

13、道,交叉路口清晰标示地面人行过街通道,较宽路幅有中央绿带的道路应设置“安全岛” ,人行道应设盲道和无障碍通道。本区步行系统宜结合滨河游憩绿廊设置连续的步行道、结合站前广场合理组织人流集散。- 8 - 9 -07、 道 路 交 通 规 划7.1 道路等级本区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城市支路四个等级。(1)快速路机场路, 南北向重要干道,红线宽度 68 米,设计车速高架 80 公里/小时,地面 60 公里/ 小时.(2)主干路望春路, 东西向重要干道,红线宽度 40 米,设计车速 60 公里/小时;联丰路, 东西向重要干道,红线宽度 44 米,设计车速 60 公里/小时。(3)次干路薛

14、家北路,南北向道路,红线宽度 36 米,设计车速 40 公里/小时蓝天西路,东西向道路,红线宽度 36 米,设计车速 40 公里/小时(4)支路规划城市支路起完善路网功能等级结构、承担集散路网交通流量的作用。规划支路结合用地性质灵活布置,支路的设计车速为 30 公里/小时。7.2 道路交叉口机场路全线采用高架加地面辅道的城市快速路形式,机场路与中山西路交叉口采用定向匝道形式,中山西路东进口设置左转上匝道连接机场路高架;其他道路均采用平交形式。7.3 轨道交通轨道交通 1 号线和 6 号线经过本区域,轨道 1 号线由高桥至北仑,轨道 6 号线由集仕港至小港,在本区域范围内设置换乘站望春桥站,为地

15、下站。轨道交通划定其轨道交通用地控制线。- 10 -08、防灾规划8.1 消防本区无需设置消防站,区内消防依托区外的徐家漕消防中队。规划要求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安全,重视供水、供电和通信建设。建筑、大型民用建筑等场地,属于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其规划建筑中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城市消防的要求。8.2 抗震(1)设防标准本区地震动参数为 0.05g(度) 。(2)协调重点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其建设场地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新建的各类建筑应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18306-2001规定的地震动参数值进行设计和施工,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加强避震疏散体系建设(如体育场、广场、公园等) ,提高城市生命线工程的防震能力,结合城市建设,提高本区综合抗震能力。区域的防灾、避难场地应结合人防集结点设置。8.3 地质灾害防治本区为地面沉降次重点防护区。对于地面沉降次重点防护区,应控制地下水开采量,严格执行地下水开采审批制度,建立健全地下水位、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开展工程性地面沉降监测和防治工作;建立和完善地面沉降灾害预测预警体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