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比对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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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两税比对工作报告近年来,市中分局紧紧围绕实践税收管理新模式,树立“小税种大管理”的思想,充分运用“第三方”和“核心征管”涉税信息,深入探索“两税”信息比对,拾遗补缺,堵漏增收,不仅有力提升了税源管理质效,而且促进了纳税遵从度的提高。一、开展“两税”信息比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两税”信息比对是通过运用评估技术手段,充分利用国税部门的增值税、消费税数据以及地税部门入库的营业税数据,与地税机关征收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数据进行比对,查找差异、分析疑点、探究原因,经逐一核实确认应缴未缴税费后查补入库。近期,市中分局从省局数据综合应用平台中提取全区纳税人的零申报信息,重点对长期零申报纳税人进行

2、分析,发现20*年1-9月份累计零申报信息15500多条,占申报总数的22%,涉及近2800户纳税人。经分析、核查发现,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提高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后,税务机关对未达起征点认定尺度不均衡。部分黄金地段繁华街巷经营商户的未达起征点认定比重超过了一般街巷,在核定征收上未充分实现公平税负,这其中既有纳税人为逃避税收利用临时户入库,也有国地税认定标准尺度不平衡等因素造成的。二是由于现行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等诸多方面原因,地税部门对在国税部门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义务人存在漏征附加税费的问题。其主要原因是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不高。一些小规模纳税人在第 2 页国税代开发票缴纳增值税

3、后,有意躲避地税部门,未申报缴纳城建税及附加税费,存在逃避纳税义务的侥幸心理。三是国地税户籍管理的不一致性。在反馈环节操作过程中发现不少异常信息不匹配,其原因是纳税人名称不一致或是有误。由于国、地税户籍管理方面存在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人工录入错误、纳税人户籍变更等诸多环节不一致,导致国地税系统中户籍管理信息无法保持完全一致。一些纳税人在地税做了纳税信息变更,却未及时地到国税部门进行纳税信息变更登记,造成国地税户籍管理信息不匹配。因此,开展“两税”比对,第一时间消除涉税风险点,减少税款流失,堵塞征管漏洞,强化税源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二、开展“两税”信息比对工作的主要做法一是坚持手工比对分析与和软件

4、比对相结合。对数据综合应用平台系统中的异常登记信息逐户调查核实,将纳税人在国税局代开发票产生的异常信息与地税部门同期代开发票“两税”附加税的数据进行手工比对,1-9月份共发现异常户56户,占零申报户数的2%,查补税款37万元,有效地弥补了代开发票系统“两税”比对的不足,填补了代开票环节税款漏洞,提高了“两税”比对的质量。二是以“两税”信息比对强化税源监控。充分利用“两税”比对软件信息平台,挖掘税源业户“两税”信息资源,通过综合治税信息平台“第三方信息“,挖掘纳税人涉税经营活动的信息资源,纵向、横向拓展税源监控的覆盖面,以信息管税提升税源管理的质量。三是把“两税”信息比对与管户清理工作结合。将国

5、税局代开发票数据信息和已注销或转入非正常户的纳税人异常登记信息过滤后,第 3 页将其他无法进行手工匹配的异常登记信息作为清理清查漏征漏管户的重点对象,使清理管户有的放矢,提高了管户的登记率。四是充分利用纳税人异常信息开展分析。将“两税”申报和入库异常信息逐条分析,排除属于政策性减免“两税”附加税费的纳税人后,将其他纳税人作为近期日常检查选案的重要依据。对国税稽查部门查补增值税、消费税“两税”的地方附加税的异常纳税人申报缴纳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加大了“两税”信息比对的力度。五是以分类税收风险应对服务纳税人。对经“两税”信息比对发现有属于行为类税收风险的,采取上门辅导、税务提醒的方式,帮助纳税人进

6、行纠正,督促修正、更新涉税信息。对存在税收调整类税收风险的纳税人,确定为纳税评估评估对象,通过对纳税人进行案头分析,约谈、核查等方式,帮助纳税人纠正涉税违章,化解税收风险,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六是强化“两税”信息比对结果的增值应用。对由于国、地税部门定额差异导致“两税”比对产生申报和入库差异的定期定额征收业户及时进行定额调整,使“两税”附加的地方税计税依据与国税局定额相符,及时杜绝了国地税部门定额差异。三、关于“两税”信息比对的建议为克服现行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减少税款流失,为此建议:一是有针对性地对纳税人进行政策宣传和辅导,帮助纳税人熟悉税收政策,监督纳税人正确申报,提

7、高其依法纳税意识,减少纳税人因不熟悉政策或纳税意识淡薄造成的零申报现象,正确维护国家和企业双方的权益。第 4 页二是建立“两税”比对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定期开展比对国、地税登记户数、正常户数、非正常户数、待注销户数;定期对缴纳增值税的企业、法人代表、财务人员名单,进一步核实国地税登记信息差异,对异常信息户及时制发清册下发管理单位;定期对数据进行交换和导入,分类处理、做好风险应对。三是建议尽早实现国地税联合办税。有条件可采取由国税部门代征有关附加税费的方法,若暂不具备实行代征方式的,应加强与国税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国税部门代开发票征收增值税详单,逐一核实确认应缴未缴税费并征缴

8、入库,实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篇二:两税比对数据分析报告o。“两税”比对数据分析报告在收到市局发来的“两税”比对数据之后,*税务分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数据的比对和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国、地税登记户数和登记数据匹配不成功数据的比对情况比对数据中,“地税无登记”的记录150条(户),经核查,其中126户,经过实地调查,是实际不存在的业户;有23户是由于纳税人名称变更或经营业主变更了,已经重新办理了税务登记;有1户是地税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业户。分析:这部分业户,可能在地税办理了注销或者变更,而没有及时到国税办理有关的注销或这变更手续,从而造成国、地税之间的登记数据比对不匹配。二、国

9、、地税申报户数和申报数据匹配不成功的比对情况根据比对的情况,在地税办理了税务登记而且正常经营的纳税户,均有依时在*税务分局办理纳税申报,出现国、地税申报户数不相同以及申报第 5 页数据不匹配的原因,如第一点所述,国税未办理注销或变更的业户,在地税是没有申报记录的。三、国、地税申报数据比对成功的情况对于国、地税申报数据比对成功的业户,进一步分析国税缴纳的增值税额,以及地税应纳的城建税、教育附加,与实际入库有差异的情况。我们已经把有关数据转告纳税人,要求纳税人在20*年11月25日前把核查结果报送*税务分局,如核查无误的,应在11月28日前补办纳税申报、补交差异部分税款。如果在核查中发现有异议的,

10、我们将认真调查审核,作出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向市局汇报。*地方税务局*税务分局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篇三:两税统评纳税评估报告。*贸易有限公司两税统评纳税评估报告按照市局20*年低税负批发零售行业专项整治的要求,我们对*贸易有限公司20*年1月至20*年12月期间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企业基本情况*贸易有限公司,税号:*,地址:石家庄市,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年12月22日,并在我局办理税务登记,20*年01月01日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法人代表*。经济类型为商业,经营范围:五金交电,服装,塑料制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玻

11、璃制品的批发零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核定量20份,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二、审核分析(一)评估数据采集通过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税源管理平台、防伪税控和进销比对系统查询,评估人员提取了该公司20*年度相关的纳税信息:第 6 页1、增值税纳税情况:20*年度申报销售收入21810306.37元,销项税3707752.11元,进项税3659641.82元,已缴纳税额49500.89元。2、运费抵扣情况:20*年度运费金额0元,抵扣进项税0元。(二)分析测算1、增值税税负分析20*月度申报销售收入21810306.37元,应纳税额49500.89元,税负0.23%,低于建材同行业预警值0.25%,异常。

12、2、销售收入分析运用存货变动评估法测算出销售收入金额为21801328.53元,与企业申报销售收入金额21810306.37元相差8977.84元。3、申报情况分析财务表显示:库存商品20*年初金额为18965.53元,20*年底有库存175181.33元。全年库存商品金额变化不大。截止20*年12月货币资金余额9313115.81元,应收账款年末余额6509441.41元,较年初增加3476835.51元,应付账款年末余额14128702.59元,较年初增加10543973.79元4、所得税分析本着两税统评的原则,同时对其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评估。根据CTAIS系统中该企业20*年度、20

13、*年度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财务报表资料进行以下基础数据采集。20*年度:销售(营业)收入15133715.34元,销售(营业)成本14809477.95元,期间费用312495.54元,利润总额5032.96元,纳税调整增加额83691.00元,应纳所得税额22180.99元;20*年销售(营业)收入21810306.37元,销售(营业)成本21365301.96元,期间费用437883.19元,利润总额1181.12元,纳税调整增加额39117.08元,应纳所得税额10074.55元。(1)所得税评估指标测算根据数据采集情况,对20*年所得税申报情况进行了指标测算,见下图:经过测算,发现销售(

14、营业)成本率、利润率、利润率差值、所得税贡献率、所得税贡献率比值等5项指第 7 页标存在异常,按照市局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操作方法相关规定,需进行一般性评估。(2)所得税指标疑点分析鉴于以上疑点,我们选取所得税一类、二类、三类部分主要评估指标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利用增值税有关数据和所得税的钩稽关系,发现企业申报数据存在一些疑点问题。a、销售(营业)成本率该企业20*年销售(营业)成本率是97.96%,20*年销售(营业)成本率是97.86%,而全市同行业的销售(营业)成本率在91.77%。20*年、20*年销售(营业)成本率高于行业预警值幅度分别为6.75%,6.6%,连续两年高于行业预警值,应属

15、异常。b、利润率20*年销售收入21810306.37元,利润1181.12元,利润率是0.01%。20*年销售收入15133715.34元,利润5032.96元,利润率是0.03%。而全市同行业利润率在0.42%。连续两年低于行业预警值(幅度分别为-97.6%,-92.8%)应属异常。c、所得税贡献率20*年所得税贡献率0.05%,20*年所得税贡献率是0.15%。而全市同行业所得税贡献率分别为0.34%。连续两年低于行业预警值应属异常。根据企业申报基础资料数据、所得税主要评估指标测算分析情况,初步判断分析企业存在以下问题:a、销售(营业)成本率、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指标不正常,可能存在少计收入或多扣除成本问题;b、利润率、利润率差值、所得税贡献率、所得税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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