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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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及待遇一览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 本企业工作年限 医疗期 病休时间计算5 年以下 3 个月 按 6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0 年以下5 年以上 6 个月 按 12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5 年以下 6 个月 按 12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5 年以上 10 年以下 9 个月 按 15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0 年以上 15 年以下 12 个月 按 18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5 年以上 20 年以下 1

2、8 个月 按 24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0 年以上20 年以上 24 个月 按 30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附注:1、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2、对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 24 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待遇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 6 个月以内的,企业应该按照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连续医疗期 本企业工龄 病伤假期工资待遇不满 2 年 本人工资 60%已满 2 年不满 4 年 本人工资 70%已满 4 年不满 6 年 本人工资 80%已满 6 年不满 8 年 本人工资 90

3、%6 个月以内已满 8 年及 8 年以上 本人工资 100%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超过 6 个月时,企业按照下列标准按月支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连续医疗期 本企业工龄 救济费不满 1 年 本人工资 40%已满 1 年未满 3 年 本人工资 50%6 个月以上3 年及 3 年以上 本人工资 60%附注:1、救济费付至能工作或确定为残废或死亡时止。2、工人职员的本人工资低于该企业的平均工资者,领取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时,如其所得救济费数额低于该企业的平均工资百分之四十,应按平均工资百分之四十发给,但不得高于本人工资。 补充:病假工资或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参考资料:劳动部1994479 号文劳部发1995236 号文。劳部发1995309 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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