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条实施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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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 程 建 设 强 制 性 条 文 实 施 管 理 办 法编制: 日期: 2009 年 2 月审核: 日期: 2009 年 2 月批准: 日期: 2009 年 2 月实施日期:2009 年 月 日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目录1 目的2 范围3 相关文件4 定义5 职责5.1 项目总工程师职责5.2 质量管理部职责5.3 专业职责6 管理内容6.1 培训6.2 执行与实施6.3 检查与改进6.4 考核管理6.5 考核办法6.6 考核细则6.7 考核分工6.8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1 目的本项目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办法是根据国家推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要求和公司目前发展形式需要

2、,针对河曲电厂二期工程建设而编制的。目的在于通过推行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来保证河曲电厂二期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的实现,提高各级管理人员执行标准化的技术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工程建设的标准化。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河曲二期工程项目部所负责管理的所有单位、部门。3 相关文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2002 版;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 2004 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2002 版;4 定义强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基本符合:可能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经检测单位检测,设计单位核定后再判定;不符

3、合:违反或严重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结构功能缺失、环境危害或安全事故等情况属严重违反范畴;5 职责5.1 项目总工程师职责:5.1.1 负责强文在项目上实施的总体策划工作;5.1.2 负责组建强文工作小组并监督其在本项目的运行管理;5.1.3 负责审批和签发与强文有关的管理文件;5.1.4 定期听取强文工作小组的汇报,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纠正和预防措施,确保强文在工程建设中得到落实;5.1.5 负责组织对公司强文实施工作的总结汇报工作;5.2 质量管理部职责5.2.1 质量管理部各专业负责强文在本专业的实施、管理工作,检查各专业公司强文的使用情况和结果;5.2.2

4、 负责及时向相关部门、领导反馈设计、监督检查中不符合强文的项目,结合强文要求提出改进建议;5.2.3 质量管理部各专业负责各项强制性条文的细化,对作业人员进行强文技术标准的培训、交底并监督实施;5.2.3 质量管理部各专业负责本专业强文实施过程的记录和管理工作;5.2.4 质量管理部各专业负责对本专业强文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处理、改进及反馈;5.2.5 质量管理部各专业定期在安全、技术质量例会上汇报本专业强文实施成效和改进措施; 5.3 专业职责5.3.1 负责强文在本单位的实施、管理工作;5.3.2 负责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强文技术标准的培训、交底并监督实施;5.3.3 负责本单位强文

5、实施过程的记录、管理工作;5.3.4 负责对本单位强文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处理、改进及反馈;5.3.5 定期在安全、技术质量例会上汇报本单位强文实施成效和改进措施;6 管理内容6.1 培训6.1.1 总工程师负责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相关制度培训的策划工作。6.1.2 综合管理部负责培训管理工作。6.1.3 质量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相关制度的培训工作,培训范围包括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二级单位或专业公司各级管理人员。6.1.4 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各专业、部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强标内容培训课件的编制,并每半年组织对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二级单位技术负责人的培训工作。6.2

6、执行与实施6.2.1 质量管理部负责强文在现场落实的管理工作,对执行与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6.2.2强文落实到作业班组,加强强制性条文在各工序中的应用,提高作业人员的标准化意识和技能水平。6.2.3强文落实到管理层,加大宣贯、监督和检查力度,提高工艺标准化管理水平。6.2.4 工程部负责组织对作业人员的交底,质量管理部对交底过程和内容进行监督检查。6.2.5强文实施过程记录包括培训、交底记录、检查记录、会议记录、施工记录、检验试验记录及报告、图片资料和整改反馈等文件,资料室负责过程记录的收集、保管工作。6.3 检查与改进6.3.1 在强文实施过程中,工程管理部、质量管理部负责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7、,对违反强文规定的及时制止,并采取相应的整改及处理措施。6.3.2 在工程建设全阶段,发现与本工程相关的设计、监督管理方面存在违反强文现象或行为的,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各方协调、处理,各部门负责跟踪、落实并汇报。6.3.3 工程完工后发现有违反强标的现象,项目总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总结经验,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各部门负责措施的落实、跟踪并汇报。6.4 考核管理6.4.1 考核目标6.4.1.1 施工过程记录齐全、正确、规范。6.4.1.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经整改后符合率在 90%以上,基本符合率达 100%,无一例严重违反事例。6.4.1.3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8、,经整改后符合率在 90%以上,基本符合率达 100%。6.5 考核办法6.5.1 项目部设立专项奖励基金。 6.5.2 在执行、推进强文实施过程中,对成绩突出的人员,由各部门提出奖励申请报总工程师审批。6.5.3 按季度对各部门进行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考核细则对各部门的执行效果进行考核,列出本季度奖金分配表交总工程师审批。6.6 考核细则6.6.1 对于不参加培训、交底或培训后考核不能满足要求的,给予 20-100 元的处罚并再次组织培训,确实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建议调岗或离职。6.6.2 对专业公司、协作单位和本单位职工在实施过程中,成绩突出的,每次嘉奖 200 元;对执行、管理不力或造成返

9、工处理的,每次扣罚 50-200 元。6.6.3 在实施过程中,每发现一个不符合项对该施工单位负责人处罚 10-50 元,并由该单位承担全部返工处理费用。6.6.4 对各部门的考核每季度一次,达到考核目标要求的对该部门嘉奖 1000元3000 元,低于此标准的不予奖励。6.6.5 其他考核根据公司、项目部有关技术、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进行。6.7 考核分工6.7.1 各单位技术、质检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各协作单位体系人员的考核,各部门负责审核,报总工程师批准。6.7.2 各部门负责对各二级单位、部门和本单位体系人员的考核,总工程师负责审核,报项目经理批准。6.7.3 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各

10、部门的考核,报总工程师审核。6.8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6.8.1 火电工程强制性条文综合检查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火电工程)(锅炉与压力容器)工程名称(单位公章): 表 GL1评价序号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备注质量证明文件 取样记录、复验报告 1金属和非金属材料材料标记、出、入库制度2 设备 质量证明文件、到场验收报告 3 检验 检验制度 基础定位、标高 混凝土施工记录 设备检查记录 基础沉陷观测记录 承压部件检漏 4 施工记录设备安装尺寸、间隙及偏差记录 5施工图设计变更施工图设计变更、洽商符合程序,记录完整 自动控制 水处理 氢站

11、2辅助系统烟囱、冷却塔 分部试运 整体启动 3 质量验收32 小时试运 4违反强制性条文情况说明自查意见 好 中 差 检查日期:土建专业强制性条文检查表评定结果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结果 A B C D1000 m2以 上 的 工 程 每 100 m2至 少 取 1点 试 验 ;3000 m2 以 上 的 工 程 每 300 m2至 少 取 1点 试 验 ;地 质 试 验每 个 独 立 基 础 下 面 /基 槽 每 20延 长 米 均不 少 于 1点 试 验 ;遵 循 : 开 槽 支 撑 、 先 撑 后 挖 、 分 层 开挖 、 严 禁 超 挖 的 原 则 ;土 方 开 挖 的

12、验 收 以 确 保 结 构 安 全 和 周围 环 境 安 全 为 前 提 ;基 坑 边 界 设 排 水 沟 , 对 坡 顶 、 坡 面 和坡 脚 采 取 排 水 措 施 ;基 坑 周 边 严 禁 超 堆 荷 载 ; 采 取 措 施 防 止 碰 撞 支 护 结 构 或 扰 动 基坑 原 状 土 ;开 挖 后 不 稳 定 边 坡 , 采 取自 上 而 下 、分 段 跳 槽 、 及 时 支 护 的 逆 作 法 施 工 ,严 禁 大 开 挖 、 大 爆 破 行 为 ;1 地基与基础工 艺 、标 准换 填 垫 层 每 层 压 实 系 数 符 合 设 计 要 求后 , 才 能 施 工 上 层 土 ;钢 筋

13、 代 换 应 办 理 设 计 变 更 文 件 ; 钢 筋 进 场 后 按 照 国 标 要 求 进 行 力 学 试验 , 质 量 符 合 规 定 ;安 装 钢 筋 的 品 种 、 级 别 、 规 格 和 数 量符 合 设 计 要 求 ;从 事 钢 筋 焊 接 施 工 的 焊 工 必 需 持 焊 工考 试 合 格 证 ;2 混凝土结构钢 筋 工 程焊 条 、 焊 剂 应 有 合 格 证 书 ; 工 程 开 工 正 式 焊 接 前 , 该 工 程 的 焊 工在现 场 条 件 下 进 行 各 种 规 格钢 筋 的 试 焊 , 经 试 验 合 格 后 方 可 正 式焊 接 ; ( 模 拟 检 验 )焊

14、接 试 验 取 2个 试 件 为 一 组 , 各 3个 抗拉 、 弯 曲 试 验 , 将 受 压 面毛 刺 和 凸 出 部 分 消 除 与 钢 筋 外 表 平 ,试 验 合 格 后 判 定 该 验 收 批 合 格 ; ( 批量 检 验 )每 一 验 收 批 , 必 须 在 现 场 截 取3个 接 头试 件 做 抗 拉 强 度 试 验 , 合 格 后 判 定 该验 收 批 合 格 ; ( 现 场 检 验 )模 板 及 其 支 架 必 须 具 有 足 够 的 承 载 能力 、 刚 度 及 稳 定 性 , 能 可 靠 地 承 受 混凝 土 重 量 、 侧 压 力 及 施 工 荷 载 ;模 板 工 程

15、模 板 及 其 支 架 拆 除 的 顺 序 及 安 全 措 施应 按 照 施 工 作 业 指 导 书 或 施 工 方 案 进行 ;水 泥 进 场 检 验 其 品 种 、 级 别 、 批 号 、生 产 日 期 、 包 装 或 散 装 仓 号 , 对 其 强度 、 安 定 性 及 其 他 性 能 复 试 , 质 量 必须 符 合 国 标 规 定 ;使 用 中 或 水 泥 出 场 超 过 3个 月 , 需 做 复试 试 验 并 按 复 试 结 果 使 用 ;钢 筋 混 凝 土 中 严 禁 使 用 氯 化 物 水 泥 ; 混 凝 土 试 件 应 在 浇 筑 地 点 取 样 , 取 样方 法 和 数 量 应 符 合 标 准 和 规 范 的 要 求 ;现 浇 结 构 的 外 观 质 量 不 应 有 严 重 缺 陷 ; 混 凝 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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