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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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分析题 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1997 年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据此,市工商局吊销乙、丙、丁三家屠宰场营业执照。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执行。三家屠宰场提起行政诉讼。 (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理由何在? (2)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属于何性质的行为? 【参考答案】 (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依

2、照法律,法规针对特定的人特定的事采取具体措施的行为,其行为的内容和结果将直接影响某一个人或组织的权益;而抽象行政行为是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管理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市政府的通告针对的事特定,即确认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针对的人特定,即甲、乙、丙、丁四家屠宰场。 (2)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行为是行政确认行为。 即市政府先确认甲屠宰场符合(或具备) 从事屠宰业务的各方面的条件,然后赋予甲屠宰场专门从事屠宰的法律资格。 案例分析题 2 甲县政府及其工商管理部门的行为性质如何?甲县前几年为发展山区农村经济,投巨资扶持农民栽苹果树,几年过去,苹果树开始大量结果,但由于品种以及土壤、气

3、候等原因,该县所产苹果太小、味酸、色泽不好,因此,苹果的销路一向不好。该县有一个佳美罐头厂,其生产的“佳美”牌苹果罐头和苹果汁销路一直很好,自从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该罐头厂采购本县苹果作原料以来,销量也急剧下降。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该厂决定从外地采购原料,于是与乙县某地号称“苹果大王”的种植专业户刘金龙签订了购买苹果的协议。1997 年 8 月,刘金龙向罐头厂交付了第一批苹果,因品质优良,罐头厂非常满意,要求刘金龙继续向该厂提供苹果。因佳美罐头厂过去是县苹果最大的买家,现罐头厂不购买本县苹果作原料,对于本来就打不开销路的果农,更是雪上加霜,大量的苹果无人采,大批的苹果烂掉,果农纷纷找到政府想办法

4、,1997 年8 月底,县政府一位副县长找到佳美厂厂长,要求该厂不要到外地购买苹果,用本地苹果做原料。佳美罐头厂基于企业利益,予以拒绝,县政府于是通知工商管理部门,要求其联合相关部门上路设卡堵截,禁止外地苹果进入本县市场。1997 年 9 月 2 日。刘金龙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佳美罐头厂交付第二批水果 1 万余斤,价值 5000 元,在路上被甲县工商部门截住,苹果被扣下,堆放在一农民的院坝里,无人看守。至 9 月中旬,甲县工商管理部门才许可刘金龙将苹果运往外地销售,此时,该批苹果由于霉烂、丢失,仅剩 1 千余斤,刘金龙损失 4500 元。为了使这批苹果运往外地销售,刘金龙还支付各种费用 2500

5、元,佳美罐头厂也因原料短缺,被迫停工达两个星期,损失 8 万元左右。1997 年 10 月底,刘金龙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甲县工商管理部门。佳美罐头厂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回答下列各问题 (1)本案中,甲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商管理部门的行为性质如何? (2)原告刘金龙的哪些损失和费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甲县工商管理部门予以赔偿?佳美罐头厂的损失能否直接请求甲县工商管理部门赔偿,为什么? (3)对于甲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商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应作何处理? 【参考答案】 (1)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7 条的规定, 甲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商管理部门的行为是政府机构的限制竞争

6、行为,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之一种类型。 (2)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20 条的规定,刘金龙苹果直接损失 4500 元,以及其因苹果被扣而支出的费用 2500 元可以一并请求甲县工商管理部门赔偿。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20 条第 2 款规定,佳美罐头厂的经济损失也可以直接请求甲县工商管理部门予以赔偿,因为该经济损失是由于甲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商管理部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直接造成的。 (3)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30 条规定, 甲级人民法院除判决被告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可以对被告处以罚款外,还应当向甲县人民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司法建议,建议甲县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责令甲县人民政府停止其限制竞争的

7、不正当竞争行为,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员以行政处分。 案例分析题 3 县委和县政府的干部任免通知为什么要撤销?1997 年 6 月,某县县委向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发出免去一位同志的乡镇企业局局长职务和任命另一位同志担任该职务的通知。在县人大常委会还没有讨论这两位同志的任免事项时,县政府就发出了任命拟免去乡镇企业局局长职务的同志为县农委委员的通知,县委一位负责同志也找拟任乡镇企业局局长职务的同志谈话,让他离职就任。对于这种不按法定程序任命干部的做法,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向县委提出了意见。县委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进行讨论。随后,县委与县政府分别撤销了原来发出的通知。 问:县委和县政府违反了宪法和法律的哪些有关规

8、定? 【参考答案】 我国宪法有关条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 。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对县乡镇企业局局长职务的任免,应由县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定手续。县委和县政府违反了上述宪法规定,因而是非法的、无效的任免,应予撤销。案例分析题 4 动迁部门对张某的处置是否正确? 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李某将面积为 30 平方米左右的两间违章搭建房子,以 8000 元的价格卖给张某。张某付清了全部房屋价款后,即搬入该房屋内居住。1 年后该房屋所在地区的土地被征用,动迁部门仅对其酌情给付了 1000 元。 请问: (1)张某

9、能否从李某那里要回房款 7000 元? (2)动迁部门对张某的处置是否正确? 【答案要点】 (1)李某明知出卖的房屋是违章建筑,未取得合法的房屋产权,反而将违章建筑卖给张某,使张某遭受重大损失,这一买卖合同的标的本身是不合法的,因此这一合同是无效合同。按照处理无效合同的法律规定,张某有权要求李某返还购房款。 (2)根据法律规定,违章建筑不属于拆迁补偿的范围,其使用人不应得到补偿。可见,动迁部门的处理是正确的,酌情付给张某 1000 元已是对张某极大限度的照顾了。 案例分析题 5 “整顿小组”是否有权收回和拍卖书报亭的经营权据报载,某市近年来在吸引投资方面费力不小,优化投资环境是该市吸引投资的重

10、要准备工作之一。但是,旧书报亭破破烂烂,影响市容。于是该市决定将书报亭折旧换新。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某市报刊零售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决定拍卖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并在制定拍卖政策时采取了优惠措施,对于没能获得书报亭经营权的原经营者, “整顿小组”定下来的补偿标准是每户 1000 元。 2003 年 9 月 4 日, “整顿小组”将二百多个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对全市下岗工人招标拍卖,价高者得。拍得新书报亭的人,可以获得 58 年的经营权。通过拍卖,成交的最高价格达到了 7.2 万元,平均每个书报亭的成交价为 1 万多元。拍卖结束后,有 33 户旧书报亭经营者流标,二十多户原经营者没有参加投标。 此次拍卖

11、,被该市有关部门称为既“依法办事” ,又“有情操作” 。但在当地却引起了很大的争议,特别是引起原书报亭经营者的不满。 “整顿小组”认为通过拍卖,可以把书报亭这种社会资源重新分配;而原书报亭经营者认为当初审批书报亭的时候,土地局、规划局等各个部门都批准过,五证齐全,每年也按时缴纳各种税费,从来没有人说过我这个书报亭不合法,现在为什么说拍卖就要拍卖。该市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为 192 元,上万元的拍卖价格也让一些原本想经营书报亭的下岗工人望而却步。 假设以上案例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简称行政许可法) 实施以后,试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1)该案中“整顿小组”是否有权收回和拍卖书报亭的经营权,为

12、什么? (2)书报亭的收回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3)原书报亭经营者经营权被收回后的利益如何保障? 【参考答案】 (1)无权收回。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 69 条规定,不符合撤销行政许可的条件。而本案中的拍卖是不合法的,根据第 12 条第三款和第 53 条,不应该予以拍卖。 (2)不合法。 因为没有进行听证程序。行政许可法第 47 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力。 (3)根据行政许可法第 69 条,撤销不合法;根据行政许可法 第 53 条,拍卖不合法;根据行政许可法第 47 条,没有进行听证,所以

13、应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 76条,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赔偿。事例一:1998 年春,某县主要领导决定在该县通向市里的主要公路沿线建设 “食用菌百里长廊”,要求沿路 7 个乡镇铲除公路两边正在生长的小麦,把香菇架、椴木节堆放在公路沿线搞食用菌栽培,以便上级领导参观。次年 5 月,该领导加大了建设 “食用菌百里长廊”的工作力度,多次主持召开现场会,宣布哪个乡镇行动不力、完不成任务 ,书记、乡长就地免职,并明确表态,老百姓不搞,可以采取拉家具、牵耕牛的办法对付,这叫“逼民致富”。 事例二:某地有个县委书记为了提高该地知名度,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出要召开一个全国性黄牛工作会议。他把会场布置在贯通三县的公路边

14、上,下令村民们几天之内在 ,公路两旁搭建很多牛棚,且每户必须牵一头牛到指定的牛棚里以供上级有关部门参观考察。很村民因为家中没有养牛,不得不花钱从外地租,每头牛每天租金 10 元。该书记曾说:“关键不是让百姓看到政绩 ,而是要让领导看到政绩。 ”靠着这种做法,该县委书记先升任市委领导,后来又当上了省级干部 。 事例三:某地一镇政府在 20 世纪 90 年代 中期一再充当投资主体先后办了 8 个公司。由于缺乏市场论证、技术管理人才和产品营销手段,没几年,众多项目仓促上马又半途而废,8 个公司只运行了 3 年就被迫停办。该镇因大举借债办企业搞开发,欠下了 1 亿多元的“政绩债”。据测算,根据当地经济

15、发展状况,该镇每年只能挤 出近百万元用于还债,还清这些债务大约需要 100 年。 事例四:由财政投资近 30 亿元兴建的南方某国际机场,由于建设规模过度超前,目前客运量和货运量只达到设计规模的 13 左右,航站楼和机场生活区大量闲置,运营 5 年累计亏损 已达 11 亿元。如果停止营运肯定会影响到政府形象而 继续营运则必然加大亏损,有关部门陷入了两难境地。 事例五:为美化城市,东部某市有关部门在市中心广场修建了 6 座高大的雕塑。然而,雕塑建成后,专家和市民都批评这些雕塑设计水准不高,没有艺术性,缺少美感。于是政府便听取群众和专家的意见,决定将 6 座雕塑拆掉重建。这时群众又批评有关部门:才建

16、成就拆毁,根本不心疼纳税人的钱,你们当初干什么来着! 根据上述事例,运用理论,联系实际,回答下面的问题: 1、造成决策失误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是什么?(评析) 2、在领导工作中怎样才能做到正确决策?(启示) 答案:其一,错误的政绩观是造成决策失误的思想根源。在现行干部管理体制下,干部任期较短,调动频繁,对干部一些政绩的考核尚无科学的方法和标准,一些干部急于制造“政绩”,以利升迁。这种早出成绩、快出成绩的错误政绩观,导致一些干部草率决策、脱离实际决策。 其二,不对决策方案进行科学论证是造成决策失误的决定性因素。有的干部不按科学决策的原则程序、方法去做,决策前没有设计三个以上可供选择的方案进行比较择优,对唯一的方案也没有充分征求专家的意见,没有进行科学论证,也没有进行必要的试点就强行实施。 其三,决策过程缺乏民主,主要领导搞“家长制”、 “一言堂 ”,是造成决策失误的重要因素。决策民主化是实现决策科学化的前提。但有些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在决策时抛弃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背重大问题集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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