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瑶族自治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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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乳源瑶族自治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总体部署,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6 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 38 号)和 农业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科教 兴农、人才 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 的战略部署,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造就高素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目标,以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从业者职业化为导向,加快建立三位一体、三类协同、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依托农技推广站等公益性培训机构构建一主多

2、元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二、工作任务根据农业部、农业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产业分布情况,计划培育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 160 名(农机合作社带头人10 名、青年农场主 10 名、蔬菜产业 60 名,果树产业 80 名),培育专业技能型新型职业农民 120 名(果树园艺工)在实践的基础上,探索形成本地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模式、认定管理办法和政策扶持意见,重点要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创新培训模式1.遴选培训机构遴选权威有实力的培训机构是保质保量顺利完成培训工作任务的前提,本次确定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3、、广州成功路职业培训中心作为培训机构。培训采取理论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根据农业生产特点、农民教育规律和学习特点,采取送教下乡、教师进村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产学交替,把培训办进农村、办到田间,充分利用新型职业农 民 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培训,提高培训效果。聚焦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系统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职业农民开展一对一教学培训和跟踪服务。根据培训机构不同专业优势与特点或同一专业不同培训阶段所需的师资要求,安排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主要负责理论培训工作,广州成功路职业培训中心主要负责实践教学这一块的内容。2.组织优质教材结合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需要,针对优质水果的种植、蔬菜标准化生产等农业实

4、用技术、农业经营、农村经济管理、农村文化等农村人才培训要求,组织(编写或采购)一批实用性强、通俗易懂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教材,实训指导手册、技术资料;加强教育培训条件建设,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基地,培植品牌。3.科学设置课程根据农业部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规范,分产业研究提出新型职业农民能力素质要求,围绕产前、产中和产后发展关键环节研究教育培训内容,根据本地产业生产实际制定培训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设置教学培训课程,以专业机构为依托开展培训,生产经营型的培训不少于 15 天,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的培训不少于 7 天。4.建立考核制度通过集中培训和实训、实操生产实践后,对学员进行考试、实操考核

5、。对考试考核合格者发放职业农民培训合格证书。5.安排跟踪培训安排教师定期和不定期对进行跟踪培训并与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广州成功路职业培训中心建立长期合作,让专家教授和学员保持长期沟通联系,将跟踪服务培训情况作为培训指导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二)探索制定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1.认定程序通过申报审核、组织培训、组织测试、资格认定四个程序,符合条件的职业农民颁发资格证书。2.认定标准结合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分级别、分产业、分区域制定新型职业农民资格标准,以能力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规模、收入水平、示范带动作用等为要素,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指标体系。3.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和科学管

6、理制度,实行定期考核评估、动态管理,保证认证登记的新型职业农民优先享受优惠政策,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政策效益。4.档案台帐分期(班)次、分专业将从报名至推荐就业全过程材料按时间顺序完整归档,一期(一班)一档,同时建立职业农民培训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编码、地址、联系电话、培训专业、培训期次、培训时间、考评状况、是否取得资格认定、发展情况等)台帐。5.考核制度知识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规模、生产经营效益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标准,建立认定程序和个人档案管理制度。6.准入退出机制探索与认定制度相配套的新型职业农民准入及退出机制,制定新型职业农民管理办法,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动态

7、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建立科学的职业农民考核机制,由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服务对象每年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素养、业绩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职业农民,纳入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认定资格,并纳入重新培训和认定工作计划。同时,积极探索制定新型职业农民管理办法。 (三)探索制定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体系对国家、省、市已有的各项扶持我县农业产业和农民发展的政策,能够直接落实到新型职业农民的直接落实,可以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的大力倾斜,落实好我县有关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服务“三 农 ”发展 实施方案中提出的相关政策,认定新型职业农民,按照“ 政府主导、分类 推进、优先支持、持

8、续发展” 的原则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政策扶持,优先享受服务“三农 ”政策。同时,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和我 县实际,结合我县正在开展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制定我县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其它相关政策,包括土地流转、生产补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服务、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等,确保新型职业农民产业生产发展和服务能力提高。三、实施步骤(一)前期准备(2016 年 11 月 10 日2017 年 2 月 30 日)1摸底调查,遴选学员制定职业农民培育对象摸底调查方案,采取抽样调查和点面结合的方法,深入开展全县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大摸底,准确掌握拟培训的职业农民数量规模、从业结构、主导产业、文化程度、收入水平等,为确定

9、培育对象、界定标准、培育需求等提供科学依据。培育对象条件:遴选年龄在 18-60 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农业职业特征鲜明、具有较高专业技能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返乡农民工、退休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及涉农企业员工作为培育对象。采取培育对象自愿报名、村组推荐、择优选拔等形式确定培训对象。凡符合条件的农民都可以报名,经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确定为培训对象。2.组织培训教材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组织(编写或采购)一批实用性强、通俗易懂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材;3.组建师资队伍从省市聘请相关专家、教授、学者和农技推广人员作为培训师资队伍。4.遴选培训场所集中授

10、课按产业分专业就近选择培训地点,实训基地则重点选择本地农业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规模种植养殖大户等。(二)具体实施(2017 年 3 月 1 日2017 年 5 月 30 日)1.制定各产业培训实施方案学习文件精神、按照要求科学制订培训实施方案,细化培训计划,对生产经营型农民进行全产业链培训,侧重生产管理、产品流通、市场营销方面的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 15 天;对专业技能型农民侧重于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 7 天。2.适时开展培训实行“一点两 线、全程分段 ”的培育模式。即以 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分段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相结合

11、。通过理论授课、讲座、组织学员到产业基地进行实训、实操学习,到产业示范基地等考察、观摩交流,使受训农民掌握从事产业所需生产、管理技术及其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农民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等。3.考核、发证集中培训和生产实践后,采取“操作为主,理论为辅” 的形式,对学员进行统一出试题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合格者,生产经营型受训农民经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后,由县农业局颁发职业农民资格证书。对专业技能型受训农民则引导、鼓励、扶持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三)跟踪服务(2017 年 6 月 1 日以后)1.跟踪培训安排教师定期和不定期对学员进行跟踪培训,建立培训教师和学员的长期联系制度。2.建立档案为通过

12、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健全个人档案,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人才信息库。3.政策支持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扶持政策,整合各个涉农项目和资金,将现有农业产业发展支持政策(项目申报、土地流转、生产补贴、技术服务、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等)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四、经费概算根据 2016 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相关的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育费用按人均 3000 元补助,专业技能型的按人均 1000 元补助,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对本年度资金 60万元经费预算如下:1.理论培训费用 10 万元,包括:授课课酬;教师、工作人员伙食费;教师、工作人员交通、住宿费;理论课场地费及设备耗材费等。2.其他

13、费用 6 万元,包括:政策调研、宣传发动、专题报导;绩效考评、鉴定管理;信息化、资料录入;其他费用。3.实践教学费用 15.8 万元,包括:实训指导老师费用;实训场地租赁;仪器设备租用和教学耗材;实训、实操、演示、演练耗材物料;考核、考评、辅导费用等。4.培训后跟踪服务费 2.4 万元,包括:跟踪服务交通费;跟踪服务补助费;跟踪服务车辆维修费等。5.学员食宿、交通费 20 万元;6.教材、资料、文具费用 5.8 万元,包括:通用教材、“一对一量身编制” 培训教材、 实训手册编写;印制培训档案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证书、笔记本、文具、横幅费用;审计费等。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新型

14、职业农业培育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成立由县分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财政、发改、经促(科技)、教育等相关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及各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计划、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统一组织实施本示范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示范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工作,落实年度培育目标任务、组织招投标、拟定有关方案、认定办法和扶持政策等文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调查研究、总结交流、做好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和跟踪服务等日常业务管理工作。(二)加强政策引

15、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争取在土地流转、财政支农项目和惠农政策、税收、金融、保险等方面给予扶持,并制定具体办法。(三)加强项目监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职业农民培育监督检查工作。对职业农民培育进行全过程监管。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使项目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四)强化目标考核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与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各工作关键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得分。(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传媒,大力宣传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作用和意义,营造全社会广泛关心和支持新型职业农民的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现代农业、推广农业科技、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带领群众致富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事迹,积极营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六)注重跟踪调查对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情况及其发展成效进行定期跟踪调查和统计分析,掌握成功案例,为今后开展宣传、树立典型提供翔实素材资料,广泛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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