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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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周村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标任务分解表分类 指 标 具体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制定并在媒体上公告本行政区总量控制计划或实施方案。将总量控制指标分配到重点排污单位,并在媒体上公告。向有总量控制任务的单位颁发排污许可证。1、按期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按时完成总量控制的阶段性和年度目标。区环保分局近三年城市辖区未发生重大环境事件(级)、特别重大环境事件(级)的事故。辖区内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演练。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环保分局基本条件2、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系统,有固定经费、应急设备、纳入城市突发事件应急

2、预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财政局、区环保分局考核前三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 10000 元。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统计局考核前三年全区环保投资指数大于辖区生产总值的1.7%。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统计局、区环保分局加强环境治理项目的资金扶持、补偿,加 强环境管理资金投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财政局经济社会3、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10000 元,环保投资指数大于 GDP1.7%加强环保技术研发,增加污染防治科技投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分局4、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

3、耗小于全国平均水平,且逐年下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经济社会 5、单位 GDP 用水量 单位 GDP 用水量小于全国平均水平,且逐年下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水务局制定具体节水政策、实施具体工程项目、采取措施及其定量效果。有城市水平衡图(或表)及其说明。万元工业增加值 COD、废水、二氧化硫、烟尘排放强度分别小于全国平均水平,且逐年下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统计局、区环保分局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制定年度淘汰落后工作计划,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能力。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经济和信息化局6、万元

4、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污总量削减措施、各项工程项目及其定量效果等。区环保分局API 指数小于 100 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大于 85%。主要污染物年日均值满足国家二级标准。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环保分局环境质量7、空气质量做好全区二氧化硫、烟尘、粉尘、化工异味治理工作。重点抓好不能稳定达到省、市控制标准的电厂、建材、化工行业深度治理任务。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环保分局对建成区及城外主要交通干道冲洗、机扫。区环卫局、区交通运输局、周村公路分局破损道路进行修复和养护。各镇政府,经济开发区、区交通运输局、周村公路分局扬尘治理抓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并对

5、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进行冲洗、棚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类标准要求。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水务局、区环保分局严格执行国家各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划、 标准、 监测规范等要求。区水务局、区环保分局建立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的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区水务局、区环保分局环境质量8、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必须具备与城市集中饮用水需求相配套的备用水源地。区水务局每月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监测一次,包括基本项目、补充项目以及特定项目。区环保分局辖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水体要求,全区

6、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国家或省考核目标。区环保分局9、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辖区内水体设有国控、省控断面,每月一次常规监测,辖区内其他水体监测 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和氨氮。区环保分局建成区经认证的点位环境噪声小于 60 分贝。区环保分局1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控制娱乐、餐饮等公共场所区域噪声,控制建筑施工噪声。区城管执法局、周村公安分局建成区经认证的交通干线各路段噪声监测数据小于 70 分贝。周村交警大队、区环保分局11、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建成区行车车辆噪声 70分贝以内。周村交警大队环境1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逐年递增。 区林业局、区园林局对城区所有道

7、路路边绿化,建设区内公园,城区没有裸露地面。区林业局、区园林局建成区外的道路、荒山和破坏山体的绿化和生态修复。各镇政府,经济开发区、区林业局、区园林局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 95%。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3、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废水、废气、污泥及产生的噪音达标。区环保分局所有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浓度稳定达到排放标准。区环保分局所有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区环保分局按期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与产品。各 镇 政 府 、街 道 办事 处 ,经 济 开 发 区 、区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积极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环保分局建设14、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

8、定达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 区环保分局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大于70%。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发改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制定具体的清洁能源政策。 区发改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对符合条件使用清洁能源的建陶、耐火材料、陶瓷、工业搪瓷等直燃煤企业完成清洁燃料技术改造,关停直燃煤炉窑。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环保分局完成除柴油出租车外所有运营车辆的清洁燃料改造。区交通运输局15、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取缔建成区饮食服务业直燃煤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各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分局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大于80%周村交警大队、区环保分局16、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颁布机

9、动车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环保定期检测不达标机动车上路行驶等。周村交警大队、区环保分局环境建设1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区环卫局卫生填埋场、焚烧厂和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必须满足有关标准要求。区环卫局、区环保分局积极推行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环卫局全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大于 90%。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环保分局18、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区环保分局危险废物(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率达到100%。区卫生局、区环保分局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10、证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卫生局、区环保分局19、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辖区内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均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环保局备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卫生局、区环保分局废放射源、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环保分局广泛宣传城市限塑令 ,确保执行有力。采取的具体限塑政策、措施、开展的宣传活动、取得的实际效果。周村

11、工商分局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区考核办制定创模规划并以目标责任制方式分解落实。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环保分局20、环保目标责任制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达到 80%。区环保分局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区环保分局建设项目“三同 时” 执行率达到 100%区环保分局21、建设项目依法执行环评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到 100%。区环保分局环境管理22、环境保护机构建制健全独立的环境保护行政机构,落实职能、编制和经费。区编办、区财政局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等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区财政局、区环保分局环保系统有专职的环境应急管理人

12、员。区编办、区环保分局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大于 90%。区环保分局在电视台、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开设“ 创模” 长期专栏 。城市内有宣传标语和广告。今日周村编辑部、周村电视台、区信息中心23、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国家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国家 ISO14000 示范区等的创成数量逐渐增加。区环保分局24、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大于85%,有统一的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材,正式纳入到地方课程,每学年环境教育 12 课时以上,绿色学校要求全部开设环境教育课。区教体局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城中村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 乱开店铺等现象。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环卫局、区城管执法局环境管理25、城市环境卫生,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制定有效措施,预防城区污染向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转移,辖区内未发生由环境污染问题产生的群体性事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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