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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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浮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自评分 说明云浮市人民政府2015年 12月1云浮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自评得分情况一览表得分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自评 他评(一)规划与体制机制 9 8.5(二)经费投入与管理 11 11(三)队伍建设 12 11一、政府责 任(四)均衡发展协调发展 33 32二、教育管理与素质教育(五)规范办学行为与素质教育 15 14.7(六)综合实力与教育装备和信息化10 10三、办学水平(七)办学成效 10 9.5督导验收得分 100 96.72云浮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自评说明一级指标 一、政府责任二级指标 (一)规划与体制机制(9 分)三级指标1.1.1 实施科教兴

2、市战略,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创强” 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与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相适应的教育工作领导体制,配强教育分管领导,增强市党委政府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领导、统筹、协调能力,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完善教育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把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创强实绩作为党委、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评分办法通过查阅档案和听取汇报进行评分。主要看是否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创强”实施方案的得 1 分,否则 0 分; 建立完善与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相适应的教育工作领导体制,配强教育分管领导,能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的得 0.5分,未能建立完善相应教育工作领导体

3、制的扣 0.2 分(扣分是在本要素满分 0.5 分里扣除,下同) ,未能及时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的扣 0.3 分。完善教育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把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创强实绩作为党委、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的得 0.5 分,否则 0 分。分值 2分 自评分 2 他评分自评说明我市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科教兴市和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和下 发了中共云浮市委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广东教育强市的决定(云发201212 号)、关于印发云浮市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委办201236号)、关于成立云浮市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云府办函20

4、1282 号)等重要文件,确定了目标任务、部署了工作步骤、明确了部门职责;成立了创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市长担任常务3副组长、分管教育常委担任副组长,成 员包括市财政局等 20 多个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联系教育工作的领导兼任。市创强办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全面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的“ 创强” 工作,督促解决创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了教育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把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创强实绩作为考核党委、政府政绩的重要内容。市党委政府强力推进全市的教育创强工作,召开了多次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 长办公会议和部门联

5、席会议,以及每年召开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教育发展的各项工作;市党政领导班子定期听取教育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2012 年启动“ 创强”以来,市委、市政府采取有力的措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加速发展,教育工作跃上了新台阶。至 2015 年 12 月,全市已创建省教育强镇(街)56 个,已创建省教育强县(区)5 个教育强县(市、区)覆盖率达 100%。本指标自评得 2 分。4云浮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自评说明一级指标 一、政府责任二级指标 (一)规划与体制机制(9 分)三级指标1.1.2 建立完善教育优先发展规划、决策机制,城乡规划委员会将教育部门列

6、为成员单位,完善学校建设规划、实施机制;制定市、区基础教育学校基本建设专项规划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按计划如期推进;城镇新建住宅区配套学校、幼儿园按规定与住宅区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并无偿移交政府使用。评分办法本指标需通过查阅会议决议、会议纪要、文件和听取汇报等进行评分。决策机制完善,教育部门进入城乡规划委员会,完善学校建设规划、实施机制的得 1分,完善学校建设规划、实施机制不完善的扣 0.5分,教育部门未进入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扣 0.5分;制定了市、区基础教育学校基本建设专项规划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且按计划如期推进的得 1分,否则 0分。分值 3分 自评分 2.5 他评分自评

7、说明我市建立并不断完善与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相适应的规划、决策机制,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参与研究学校建设规划问题和制订城乡建设规划,行使成员单位职能。如参与修订云浮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配合收集云浮市中心城区云城组团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资料,参与修订云浮市中心城区西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南园)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云浮市中心城区“ 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2015-2020)、 云浮市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云浮西江新城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14-2030)等,明确预留教育发展用地,落实城镇新建住宅区配套学校的建设。近年来,我市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规划,并 监督全市城镇新建

8、住宅区配套学校、幼儿园均按规定与住宅区同步设计、5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并无偿移交政府使用。我市根据城镇化发展预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认真制定各类基础教育学校基本建设专项规划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且按计划如期推进,如制定并实施云浮市中心城区学校“十二五” 建设规 划、云浮市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通过优化学校布局调整和扩充学校资源,不断满足学生就近入学,保障教育事业不断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我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尝未把教育部门列为成员单位。本指标自评得 2.5 分。云浮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自评说明一级指标 一、政府责任二级指标 (一)规划与体制机制(9 分)三级指标1.1.3 实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以地级

9、市为主的统筹管理体制;协调解决好当地高校发展遇到的重大问题;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领导和组织协调机制。评分办法本指标需通过查阅档案进行评分。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的决定 (粤发201114 号)执行,建立并实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以地级市为主的统筹管理体制的得 0.5分,否则 0分。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好当地高校发展所遇到重大问题的得 0.5分,否则 0分。市人民政府成立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及组织协调机制的得 0.5分,否则 0分。市人民政府成立高等教育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及组织协调机制的得

10、0.5分,否则 0分。6分值 2分 自评分 2 他评分自评说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 14 号)有关精神,市政府成立了中等 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领导组织协调机制。为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的发展,我市先后制订印发了中共云浮市委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意见(云发20085 号)、中共云浮市委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的决定(云发 201212 号)、关于印发云浮市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1、云委办 201236 号)等一系列规划、决定和方案,绘制云浮市中职教育改革和发展蓝图。成立并不断完善了云浮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领导机构,建立了组织协调机制。 严格实行地级 市为主的管理体制,整合和优化了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目前,全市有中等 职业技术学校 14 所(其中,市直属中职学校 2 所, 县(市、区)属中 职学校 12 所),技工学校2 所。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 2 所(广东省新兴中药学校和新兴理工学校),省级重点中职学校 3 所(云浮市中等专业学校、罗定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郁南县职业技术学校),省级示范学校 1 所(广东省新兴中药学校),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实训中心 8 个;技工学校中,国家级

12、重点技工学校1 所(云浮市高级技工学校),中职(技工)学校优质学位达 90%以上。我市加大投入,加快推进高等教育建设工作。 015 年罗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面积 402 亩,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10.7 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值3904 万元,图书 51.39 万册,学院教职员工 584 人, 专任教师 462 人,72015 年新生 3113 人,全日制在校生人数 10496 人。开设有电子信息类、财经商贸类、文化艺术类、教育与体育类等八大职业门类共 42 个专业,学院办学规模稳步发展。同时,通 过招商引资举办民办高校,到目前 为止,广东华立城市职业学院正在申请设立中,广东时珍中药职业技术学院正

13、在筹建中。我市建立健全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领导和组织协调机制,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市委、市政府还根据我市中职、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科学决策与有力调控,协调解决好当地高校发展遇到的重大问题,促使我市中职、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本指标自评得 2 分。8云浮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自评说明一级指标 一、政府责任二级指标 (一)规划与体制机制(9 分)三级指标1.1.4建立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相结合的教育行政运行机制,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全市 80%以上的中小学校实现“一校一章程”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健全,配足配强专职督导人员,落实教育督导专项经费,全面实施督学责任区和中

14、小学挂牌督导制度。评分办法本指标需通过查阅档案和听取汇报进行评分。建立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相结合的教育行政运行机制,全市 80%以上的中小学校实现“一校一章程” ,全市及各学校有依法治校实施方案且落实,教育普法工作有规划、有措施、有总结,全体教师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专门学法培训的得 1分,否则 0分;成立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并配有3名以上专职督导人员、落实教育督导专项经费、全面实施督学责任区和中小学挂牌督导制度的得 1分,否则 0分。分值 2分 自评分 2 他评分自评说明我市高度重视建立完善决策、执行、 监督相结合的教育行政运行机制,积极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通过

15、以评促建,以点带面, 发挥示范校作用,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我市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各地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推进计划的通知,制定了全市学校章程建设推进计划,印发了关于公布我市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推进计划的通知,明确到每一所学校,实行公民办、小学(教学点)到高中阶段学校全覆盖,所有中小学校落实“ 一校一章程 ”,教育行政部门认真按省规定进行核准程序和出具核准书。目前已核准学校达到 80%以上,按省要求 2016 年全市 100%学校达到“ 一校一章程 ”全覆盖。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健全;配足配强专职督导人员,落实教育督导专项经费;全面实施督学责任区和中小学挂牌督导制度。已完善了督学责任区

16、制度,聘请市、县督学 129 人,每年落 实教育督 导专项经费。全9市共有市级、县级督学责任区 28 个,所有中小学均实行挂牌督导制度。云城区顺利通过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省级督导验收. 本指标自评得 2 分。10云浮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自评说明一级指标 一、政府责任二级指标 (二)经费投入与管理(11 分)三级指标 1.2.1 全市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连续三年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评分办法本指标根据市财政预决算报告和教育经费统计报表数据进行评分。教育财政拨款增长率=(本年教育财政拨款数上一年教育财政拨款数-1)100%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率=(本年财政经常性收入数上一年财政经常性收入数-1)100%当近 3年每年教育财政拨款增长率都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率时,得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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