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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徐庄镇北周完小课堂教学改革奖惩制度2013.02一、课堂教学改革纳入学校年度考核1、承担校级课堂教学改革示范课或公开课,一次加 2 分;承担镇级课堂教学改革公开课或示范课,一次加 3 分;承担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改革公开课或示范课,一次加 5 分。2、在校级课堂教学改革经验交流会上作重点发言,一次加2 分;在镇级课堂教学改革经验交流会上作重点发言,一次加3 分;在县级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改革经验交流会上作重点发言,一次加 5 分。3、凡是发表课堂教学改革方面的论文和案例,考核时,比发表非课堂教学改革的论文和案例,同级别的均多加 1 分。4、主持有关课改的小课题研究,并在学期
2、末上缴相关研究材料,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符合要求的,主持人加 3 分,参与者加 2 分5、考核分数将作为学校评优评先的依据。6、考核分数将作为学校计算教师绩效工资的依据。二、课堂教学改革纳入学校骨干教师评审的条件是否参与课堂教学改革以及在课堂教学改革中所取得的成绩和所起的作用,将作为我校骨干教师评审的重要条件之一,也是我校向上级教育部门推荐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等重要条件之一。三、课堂教学改革纳入学校选送教师外出参观学习和培训的条件是否参与课堂教学改革,以及在课堂教学改革中所取得的成绩和所起的作用,将作为我校选送教师外出参观学习和培训的重要条件之一。四、课堂教学改革纳入学校评优评先在课堂教学改革中所取得的成绩和所起的作用,作为我校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之一;不参与课堂教学改革的教师,在学校评优评先中一票否决。五、扣分规定1、无故不参加集体备课或教研活动者,每次扣学年度考核分 2 分。2、不承担学校规定的公开课任务者,每次扣学年度考核分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