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法贯彻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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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人大常委会:现将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一、贯彻实施情况自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 1999 年 10 月 31 日通过,并于 200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来,安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气象法的贯彻实施,依法履行气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气象探测保护、规范施放气球活动、防雷减灾、人工影响天气、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社会管理职能得到较好落实,气象为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作出了特殊贡献,地方气象事业得到较快发展。(一)加大宣传力度。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气象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性作

2、用,对国家安全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对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前瞻性作用,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气象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气象事业,防御气象灾害,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广泛进行气象法律法规的宣传,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气象法律意识,有利于全社会更好地理解、支持气象事业。市人民政府每年都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在全国五月科技活动周、“3.18”贵州科技日,“3.23”世界气象日等,定期和不定期举行形式多样的气象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气象法专题知识竞赛,将气象法翻印成册,发到市直有关单位,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切实加大气象执

3、法力度。一是加大防雷减灾执法力度。我市属于雷击多发地区,雷击安全隐患多,雷击灾害呈上升趋势,气象部门按照气象法律法规规定,长期以来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完成了对全市中小学、易燃易爆场所和新建(构)筑物的防雷安全普查,并开展了防雷风险评估。二是加快气象法制化进程,完成了气象行政许可的清理,气象行政许可 2007 年纳入市政府行政审批程序。三是依法开展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普查,制定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技术性规范,并送城建、规划等部门备案。四是加大对人工影响天气和施放气球活动的执法检查,理顺了人工影响天气和施放气球的归口管理,查处了多起违法施放气球的活动。(三)气象预测预报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遇有重大

4、气象灾害和关键性天气,通过电视、网络、报纸、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固定电话、12121 声讯以及纸质材料等多种形式,及时传送气象预警预报信息,为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指导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合理安排生产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如今年初遭遇的我市有气象记录以来最严重的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天气,气象部门充分发挥了不可替代的气象防灾减灾作用,超前预警预报,及时主动服务,方便、快捷、及时地将各类气象信息传递给党委政府和千家万户,为夺取“科学抗雪凝,切实保民生”工作的重大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四)积极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按照气象法有关规定,市级和各县(区)均成立了以政府分管同志为组长,气象局、军分区(武装部)等部

5、门组成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了防雹增雨工作方案,明确了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各级政府逐年加大对气象事业的投入,增设、更换了部分高炮。到 2007 年底,我市已建成 52 门高炮、9 辆车载式火箭和 300 多人参与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全市 50 个乡镇布设了高炮,有效保护了农业生产。713 天气雷达正在进行设备吊装,可望在今年主汛期投入业务试运行。西秀区、平坝和普定小雷达已于 2007 年先后投入业务运行,大大加强了对我市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警,充分发挥了“千里眼,顺风耳”的作用,有效提高了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另外,气象卫星综合接收、处理和应用系统,雷电监测预警、防

6、御和服务系统,区域天气监测、气象信息传输网络、电视会商等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业务系统,气象灾害应急保障服务系统也得到建立和完善,整体上提升了我市气象灾害防御的能力和水平。(五)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保持气象探测环境的相对稳定,是确保气象数据真实、有效的基础。为加强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市人民政府于 2003 年 3 月 25日第 61 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气象台站的站址、探测环境及设施应长期保护稳定,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纳入总体规划。2004 年、2007 年和 2008 年 1 月,多次将气象

7、探测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各气象台站的土地使用证、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一览表、保护示意图等送达市、县两级建设、规划部门备案,要求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可能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建设项目时,应汇同气象部门进行审核,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六)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得到有效开展。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深入推进,我市大中型建设项目日趋增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十分必要。如电站建设、霸凌河大桥建设以及苏州白沙枇杷引种等项目,都开展了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2005 年以来,开展了风电场建设前期风能资源论证工作,形成了安顺市“十一五”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风资源论证可行

8、性研究报告及安顺市备选风电场场址情况调查表。2006 年完成了全市气象灾害普查,并结合实际编制了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7 年开展了“安顺市旅游气候舒适性评价”,形成了优美的山水风光,舒适的气候环境的评价报告,为我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提供了科学依据。(七)地方气象事业投入得到巩固和加强。2006 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先后下发执行,市人民政府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2007 年出台了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安府发200727 号)。2007 年,全市 1 个市级单位、5 个县级单位双重计划

9、财务体制和气象事业“十一五”规划得到较好落实。全市地方财政预算拨付到位资金 476.14 万元,其中津补贴预算金额 142.08 万元,有效地促进了地方气象事业的发展。2007 年底,全市共建成 81 个区域气象观测站、6 个自动气象站、3 部小雷达、52 门人工影响天气专用高炮和 9 辆车载式火箭。二、气象法在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一)对气象法的宣传还不够深入。一些行业对预防气象灾害、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象资源缺乏了解,对重大自然灾害的防御认识不足。如防雷安全检测工作仍有一定难度,防雷装置设计、施工监督、竣工验收和定期检测还难以落实。对人工影响天气效益评估缺乏科学认识,建设项目审批未充分考虑

10、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等等。(二)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服务能力与应急服务需要有差距。遇有重大气象灾害发生时,各部门与气象部门的联动机制还没有完全有效地实施,导致少数部门和基层应急响应和服务行动迟缓。在今年年初发生的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过程中,虽然及时制定、补充和完善了各类应急预案,但仍然存在很多不足,如预警预报发布渠道、传播途径、部门联动机制、应急响应和服务、生产自救等方面的工作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加快城市建设与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矛盾突出。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城市建设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越来越面临巨大的压力。我市六个气象站已有两个站(安顺和普定)因城市建设

11、破坏探测环境而实施了搬迁,一个站(镇宁)因城市建设破坏探测环境正在搬迁,一个站(关岭)即将受到破坏而要求搬迁,只有平坝和紫云目前未受到影响。如何妥善解决加快城市建设和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突出矛盾,是我们下一步要认真思考的现实问题。(四)气象事业多元化投入机制不够健全。虽然全市地方财政逐年加大对气象事业的投入,但未完全形成稳定的投入机制。如人工影响天气每门炮要 5 万元工作经费才能保证正常开展,但大部份投入不足 4 万元。(五)人工影响天气炮站建设与防灾减灾需求之间的矛盾突出。全市 52 个炮站,已建成标准化炮站的不足 40%。除西秀区按照标准全部建成标准化炮站外,其他炮站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有

12、部分高炮由于没有炮房而长期露天存放,少数火箭发射架锈蚀严重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六)依法履行防雷减灾社会管理职能有待加强。按照气象法规定,气象部门作为防雷减灾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防雷减灾行政管理,但在依法履行防雷减灾社会管理时,行政相对人存在抵触、逃避、抗法等现象。三、下步工作打算(一)进一步加大对气象法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气象法的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气象法律法规的认识,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重视法制宣传,把气象法纳入“五五”普法内容。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增强加快气象事业发

13、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大执法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深化对依法行政的认识,在实践工作中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认真总结气象服务的经验教训,做好各种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和服务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的现代化设备,提高气象为工农业生产、重大工程建设服务的意识,加强气象、国土资源、水利、建设、环保等部门的合作,拓展服务领域,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汛期气象服务、地质灾害防御等服务工作,从服务手段、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上进行新的探索,努力提高气象服务的社会效益。(四)完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加强对气象工

14、作的领导和协调,进一步加强以 713 天气雷达为主的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善各县(区)小雷达建设,调整、补充和配齐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高炮,推进气象灾害预警平台建设,促进气象事业“十一五”规划具体项目的立项和落实。(五)切实解决城市建设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矛盾。抓好城建、规划、气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纳入当地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妥善解决加快城市建设与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矛盾。(六)加大气象事业投入力度,完善投入机制。认真抓好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文件的贯彻和落实,把气象事业纳入同级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保地方气象事业与国家气象事业协调发展。(七)认真贯彻落实市审议提出的意见和建

15、议,进一步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的贯彻实施。特此报告云南省气象局局长刘建华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 云南省气象条例(以下简称气象“一法两条例 ”)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下简称气象法)于 200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后的云南省气象条例(以下简称气象条例)公布施行也已有两年多。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和重视支持下,气象“ 一法两条例 ”在我省得到了较好的贯彻执行,有效地促进了我省气象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近年来,我

16、省气象现代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气象信息探测监测系统和天气气候预测预报分析系统及服务系统已逐步建成和完善,天气预报的准确率明显提高,重大气象保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强,气象为地方经济建设特别是为农业生产服务成效显著,较大地降低了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有力地保障了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为我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防灾减灾做出了重要贡献。一、贯彻实施气象“ 一法两条例 ”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一 )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气象“ 一法两条例” 。气象“一法两条例”颁布实施后,我省各地利用每年“323 世界气象日” 和“云南省法制宣传月”以及气象法颁布实施周年纪念日等时机,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报告会和专题讲座、制作宣传画栏、发表宣传文章、播放宣传片、接受记者专访、悬挂宣传标语、举办法制宣传展览以及利用网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气象法律、法规,提高了全社会的气象法律意识。据统计,全省共挂宣传布标 3812 幅,张贴和散发宣传材料数万份,制作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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