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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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附件:潞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问责制度为了强化行政责任,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率,防止和减少行政过错,切实加强对干部的监管,根据潞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部门及乡镇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潞政发 2008203 号)精神,结合潞西市人口 计生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问责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一、干部问责制含义干部问责制是指我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工作规则、服务承诺制、首问首办制、限时办结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执行力和公信力,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的制度。二、问责原则问责工作应当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过错与处罚相

2、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三、问责内容市人口计生局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一)对依法、依规应办理的事项,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决定的以及局班子讨论安排部署决定的事项,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 2 -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拖延不办、顶着不办,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二)对应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三)不依照规定程序进行科学民主决策,致使决策失误,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四)违反法律、法规委托或授权其他组织或个人行使相关行政职权,或者不依法对受委托者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进行监管,或因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五)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无正

3、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或做出明确答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六)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或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事项,不解释、不说明,置之不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七)对来文、来电、来函,未按规定签收、登记、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或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及时处理或报送领导批示,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八)在工作中丢失、损毁服务对象有关材料或物件,损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九)工作中需要与其他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的事项,当与有关部门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时,未及时报请上级领导或机关裁决,久拖不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3 -(十)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不委托

4、有关人员代行其职责而耽误服务对象办事的;(十一)对服务对象置之不理,或刁难、粗暴对待,甚至因言行不文明而导致发生冲突的;(十二)对管辖范围内的行政不作为问题失察失管,致使管辖范围内多次出现行政不作为问题,或因行政不作为导致出现严重责任事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十三)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灾情险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重要情况不及时报告和处置的;(十四)被投诉的股室或工作人员对收到的行政不作为投诉件不整改,或弄虚作假、隐瞒真相、包庇袒护的;(十五)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交办工作的;(十六)其他需要问责的事项。四、问责方式(一)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二)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三)通报批评;

5、(四)诫勉谈话;(五)责令辞职;(六)给予行政处分;(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4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独适用或者合并适用。被问责行为构成违反党纪政纪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五、根据被问责情形的情节、损害和影响决定问责方式(一)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较小的,对负责人采用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做出书面检查的方式问责;(二)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较大的,对负责人采用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的方式问责;(三)情节特别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的,对负责人采用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方式问责。六、下列情

6、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加重问责(一)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以上被问责情况的;(二)在被问责过程中,干扰、阻挠、不配合调查的;(三)打击、报复、威胁、陷害调查人、检举人、控告人、证明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四)采取不正当行为拉拢、收买调查人员,影响公正实施问责的。七、行政过错的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过错行为人的过错责任:- 5 -(一)发现并及时主动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害和影响的;(二)因下级机关(单位、部门)以及有关人员弄虚作假,致使难以做出正确判断,造成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的;(三)因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有关内部管理制度未做出具体、详细、明确规定或要求,无法认定责任的;(四)因不可抗拒因素难以履行职责的。八、组织机构 局机关成立执行行政问责制度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纪检组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对违反行政问责制度,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二 00 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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