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县政办发〔2008〕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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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绍县政办发 2008号绍县政办发200848 号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 2008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为认 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实施条例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贯彻施行条例的重大意义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的重大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绍 兴 县

2、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2 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施行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是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 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务必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职责,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条例施行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条例顺利实施。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参照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县政府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县政府办

3、公室内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的行政首长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尽快指定具体承担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分管领导和机构。同时,必须配置相应的场所、设施和设备,抓紧抽调和充实有关人员开展条例施行的各项准备工作。三、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是实施条例最基本的准备工作。当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要集中精力,抓紧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要认真按照条例规定的内容范围及绍兴县政府 3 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绍县

4、政办发2008 47 号),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总的要涵盖政府及其部门所有不涉密的行政许可、办事服务事项、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共项目建设、公共财政运作以及其他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形式与内容上要坚持以简洁明晰、方便查询、有利工作为原则。编制目录和指南,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凡涉及到行政许可、办事服务等事项,还应包括名称、公开事项的内容和依据、办理程序(含流程图)、办理要求、申请要件、相关表格、办理地点、办理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联系方式、收费标准以及监督投诉单位的监督办法、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

5、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由近及远,认真进行梳理,重点编制 2003 年以来的政府信息内容,并不断加以完善和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除了提供纸质文本外,还要有电子文本,并做好即时更新和在网上加载、公布等工作。县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指南编制工作,由部门自行负责,编制完成后报经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统一编制、审定和发布,并报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备案。编制工作要依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认真进行审核把关,避免泄密问题的发生。 4 法律、法

6、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也要参照条例编制好公共信息的目录和指南,具体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整个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必须在 2008 年 4 月 15 日前完成。原来已经编制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目录与指南的单位,要按上述要求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四、尽快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相关配套设施(一)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县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要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或县政府门户网站中的本单位子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并在网站上

7、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依申请公开受理箱,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的申请。各单位门户网站要逐步与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网络技术标准,提高共享能力。(二)抓紧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县政府将在县档案馆、图书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置专门场所,作为县政府及其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共查阅点,方便公众查询。同时县政府各部门要在各单位相关场所内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各镇(街道)、开发区也要充分利用现有档案馆、图书馆及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设立相应的政府信息查阅点,有条件的可延伸到村(居)。各查阅点要配置相应的设施,加快信息更新,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5 (三)尽快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点。县政府及其部门

8、政府信息的依申请受理点设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受理、交办各类申请服务事项。县政府各部门内的政府信息查阅点同时为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受理申请服务事项。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明确便民服务窗口或其他一个固定地点为申请受理点,向社会公布,并落实人员,具体受理申请事项。五 、 尽 快 建 立 健 全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制 度 和 监 督 保 障 机 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要抓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监督保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主动公开制度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强制性要求。依申请公开制度是公民、

9、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要按主动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机制,各级各单位的保密单位负责对拟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二)加强对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全过程的监督保障。县政府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县府办和县监察局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受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对不按照 6 条例办事的违法违

10、规行为进行问责。县法制办要依法处理行政机关不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行政复议案件。县人事局要把条例列为今年公务员培训的内容,加强相关的培训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要在3 月 28 日前将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等以表格形式(详见附件 2)报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 室(联 系 电 话 :84789095、邮 箱 地 址 :、传真:84126006、联系人:胡永堂)。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将在 5 月1 日前,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施行条例的准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附件:1、绍兴县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名单表2、绍兴县

1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构登记表3、浙 江 省 交 通 厅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目 录 与 指 南 (参 考 样 本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7 附件 1 绍兴县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名单序号 单 位 备 注 序 号 单 位 备 注1 柯桥街道 36 林业局2 柯岩街道(鉴湖柯岩旅游度假区) 37 外经贸局3 华舍街道 38 文广局(体育局)4 湖塘街道(大香林旅游区) 39 卫生局5 滨海工业区(马鞍镇) 40 人口计生局6 柯桥开发委(齐贤镇) 41 审计局7 钱清镇 42 环保局8 杨汛桥镇 43 统计局9 福全镇 44 安监局10 安昌镇 45 外侨办(招商局)11 陶堰镇 46 台办12

12、孙端镇 47 民宗局13 夏履镇 48 国税局14 漓渚镇 49 工商局15 兰亭镇 50 质监局16 平水副城建管委(平水镇) 51 药监局17 富盛镇 52 国土局18 王坛镇 53 气象局19 稽东镇 54 粮食局20 县府办(法制办) 55 建管(房管)局21 发改局(物价局) 56 商贸三产局22 经贸局 57 国资办23 教育局 58 农办24 科技局 59 信访局25 公安局 60 轻纺城建管委26 监察局 61 旅游局(两湖开发办)27 民政局 62 投资服务办28 司法局 63 审批中心(招投标办)29 财政局(地税局) 64 拆迁办(城改办)30 人事局 65 档案局31

13、劳动保障局 66 事务局32 建设局(城管办、建管中心) 67 残 联33 交通局 68 供销社34 水电局 69 水务集团35 农业局 8 附件 2绍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构登记表填报单位:分管领导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工作机构名称 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9 附件 3(参考样本)浙 江 省 交 通 厅 政 政 府 信 息 公 开目录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编制 10 总 目 录序号 信息类别 公 开 内 容1 机构职能 机构设置、职能、领导介绍及分工、联系方式2 法律法规 交通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国际条约3 标准规范 交通行业的标准规范4 行政

14、许可公路行政许可、港口行政许可、航道行政许可、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水路运输行政许可、交通工程质 量行政许可、海事船 检行政许 可、规费稽征行政许可5 行政处罚公路行政处罚、港口行政处罚 、航道行政 处罚、道路运输行政处罚、水路运输行政处罚、海事行政处罚 、工程 质量行政处罚、规费稽征行政处罚6 行政强制公路行政强制、港口行政强制、航道行政强制、道路运输行政强制、水路运输行政强制、海事行政强 制、工程 质量行政强制、规费稽征行政强制事项7 行政确认 交通行政确认(登记)事项8 规划计划交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专项经费安排计划9 工程建设交通建设和养护项目介绍、工程

15、进展、招投 标、征迁补偿、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10 统计报告 交通统计信息、公报,行业发展报告11 财务管理 交通部门年度预算编制、决算 执行情况, 审计情况,政府采购情况12 交通规费公路规费、港口规费、航道规费、道路运输规费、水路运输规费、海事船检规费、打捞收费、车辆通行费13 科研技改 交通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结题情况,技改资金补助情况14 人事管理 交通部门公务员考录、人员选 聘、行 业人才评审情况15 廉政建设 交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16 文明创建 行业精神文明、交通文化建设 情况17 应急管理 突发交通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18 专项活动 规范和整治交通建设和运输市场

16、秩序的专项活动开展情况19 举报投诉 交通部门举报、投诉及信访途径和受理、办理情况20 工作动态 交通政务和行业管理工作的动态信息 11 机 构 职 能 类公开内容 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责任部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能、领导介绍、内设部门、联系方式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长期公开 办公室下属机构省公路管理局(含主要职能、负责人介绍、联系方式,下同)省港航管理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交通厅质量监督局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省交通干部学校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监理公司省交通厅信息中心省交通厅服务中心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长期公开 本机构专项和临时工作机构 12 法 律 法 规 类公开内容 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责任部门类 别 子类法律法规规章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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