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县教育局安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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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桓仁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01.1 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3.1 学校稳定、治安和网络安全类突发事件1.3.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3.3 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事件1.3.4 网络、信息安全事件1.3.5 考试泄密、违规事件1.3.6 局机关、异常信访类突发事件1.3.7 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1.4 工作原则1.5 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分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132.1 县教育系统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2.2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2.3 各种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22.3.1 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2.3

2、.2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2.3.3 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2.3.4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2.3.5 局机关群体、异常信访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2.4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3 预防与预警机制173.1 预防预警信息3.1.1 信息报送原则3.1.2 信息报送制度3.1.3 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3.2 预防预警行动3.3 信息发布4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204.1 特别重大事件(级)应急响应4.2 重大事件(级)应急响应4.3 较大事件(级)应急响应5 应急保障205.1 信息保障35.2 物质保障5.3 资金保障5.4 人员保障5.5

3、 培训演练保障6 学校稳定、治安和网络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216.1 学校 稳定、治安和网络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6.1.1 特别重大事件(级)6.1.2 重大事件(级)6.1.3 较大事件(级)6.1.4 一般事件(级)6.2 应急响应6.2.1 特别重大事件(级)的处置6.2.2 重大事件(级)的处置6.2.3 较大事件(级)的处置6.2.4 一般事件(级)的处置6.3 应急保障6.3.1 预案保障6.3.2 队伍保障46.3.3 技术保障6.3.4 物质保障6.4 善后与恢复7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277.1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7.1.1 特别重大事件(级

4、)的确认与划分7.1.2 重大事件(级)的确认与划分7.1.3 较大事件(级)的确认与划分7.1.4 一般事件(级)的确认与划分7.2 应急处置措施7.2.1 火灾事故处理办法7.2.2 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处理办法7.2.3 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7.2.4 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7.2.5 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7.2.6 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处理办法7.2.7 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7.2.8 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7.2.9 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57.2.10 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7.2.11 县教育局、学校所属事业单

5、位发生的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办法7.2.12 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7.2.13 学校突发事故中的其它有关注意事项7.3 善后与恢复8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368.1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登记确认与划分8.1.1 特别重大事件(级)的确认与划分8.1.2 重大事件(级)的确认与划分8.1.3 较大事件(级)的确认与划分8.2 快速应急处置工作程序8.3 应急处置措施8.3.1 应急反应8.3.2 灾害发生后应急措施的主要内容8.4 善后与恢复9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429.1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9.1.1 特别重大事件(级)的确认与划分69.1.2 重大事件(级)

6、的确认与划分9.1.3 较大事件(级)的确认与划分9.1.4 一般事件(级)的确认与划分9.1.5 未达到的确认9.1.6 可能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9.2 信息报告与信息发布9.2.1 信息报告9.2.2 信息发布9.3 快速应急处置工作程序9.4 应急反应9.4.1 统一部署9.4.2 应急原则9.4.3 防控工作9.4.4 特别重大事件(级)的处置9.4.5 重大事件(级)的处置9.4.6 较大事件(级)的处置9.4.7 一般事件(级)的处置9.5 善后与恢复10 网络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54710.1 预防与预警机制措施10.1.1 预防预警信息10.1.2 预防预警行

7、动10.2 应急响应10.2.1 分级响应程序10.2.2 网络环境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10.2.3 网络运行事件处置10.2.4 网络攻击事件处置10.3 应急保障10.3.1 组织保障10.3.2 通讯保障10.3.3 环境保障10.3.4 技术保障10.3.5 流程保障10.4 善后与恢复11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6211.1 事件等级的确认11.1.1 事件等级分类与条件11.1.2 确认主体811.2 应急处理工作程序11.3 应急处置措施11.3.1 级的处置措施11.3.2 级的处置措施11.3.3 级的处置措施12 局机关群体、异常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6812.1 局机关群

8、体、异常信访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12.1.1 特别重大事件(级)的确认与划分12.1.2 重大事件(级)的确认与划分12.1.3 较大事件(级)的确认与划分12.1.4 一般事件(级)的确认与划分12.2 局机关群体、异常信访突发事件预防与预警12.2.1 预防预警信息12.2.2 信息报送制度12.2.3 信息报送流程12.3 应急处置12.3.1 特别重大事件(级)的处置12.3.2 重大事件(级)的处置12.3.3 较大事件(级)的处置912.3.4 一般事件(级)的处置12.4 善后与恢复13 附则7313.1 预案级别13.2 责任追究13.3 保密工作13.4 成员增补13.5

9、预案解释13.6 发布实施附件 1:桓仁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通讯录75附件 2:桓仁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办公室相关人员通讯录7710桓仁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治安管理

10、处罚条例、国务院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教社政200516 号)、 辽宁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辽教发2006088 号)。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中所提到的学校指全县各中小学校、职业教育、幼儿园、各办学机构。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3.1 学校稳定、治安和网络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11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

11、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1.3.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3.3 事故灾害与自然灾害事件。事故灾害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

12、故等。自然灾害包括气象、江、河、湖、泊、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1.3.4 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利用网络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1.3.5 考试泄密、违规事件。包括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全县中、小学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12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1.3.6 局机关群体、异常信访类突发事件。包括发生在局机关的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影响局机关办公秩序和机关安全的群体访及个体案件、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或可能恶化性升级

13、的群体访及个体访案件。1.3.7 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1.4 工作原则(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县教育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县教育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学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县教育局。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一把手” 是维护稳定“ 第一 责 任人” 。(3)预防为本

14、,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13(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

15、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1.5 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级)、重大事件(级)、较大事件(级)、一般事件(级)。具体划分情况分别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事件级别划定部分。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县教育系统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党委书记、局长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相关工作的副局长成 员:由局各股室负责人担任14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县教育系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2.2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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