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组织部管理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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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团委组织部管理条例(草案)为了更好的贯彻团委的精神,加大组织部工作力度,提高组织部成员素质及工作能力,保证组织部成员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使组织部各成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有序化,做到组织部各成员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订本管理条例。一、 部门编制与职能组织部设立部长、常务副部长、副部长、部委四级职务,下设四个处室:组织处、团务处、秘书处和时政处。一、 人事编制(一) 部长:组织部主要负责人,掌握组织部大的工作方向,负责本部成员的选拔和调动工作,指导和督促部内的总体事务,并负责组织部与校团委分管老师、组织部与其他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工作。(二) 常务副部长:是部长工

2、作上的助手,起协调作用,主要负责各处室日常工作及活动的整体安排,并对各处室的工作计划进行整体规划。(三) 副部长:各处室工作任务的具体执行者,主要负责对各处室日常事务进行管理安排,并对新晋部委进行培训及管理。(四) 部委:组织部的基层力量,接受副部长的指导完成各类日常工作及活动,是组织部最重要的人才储备。二、 职能规划(一) 组织处职能部门职能:主要负责各项活动的策划和协调工作,组织常规例会,讨论组织生活,负责对青年团员进行有关团的知识教育活动。(二) 团务处职能部门职能:主要负责团务工作的组织宣传,开展各支部团日活动,做好团费收缴,辅助评优,审核团委各项文件的工作,负责对团委成员进行人事考核

3、。(三) 秘书处职能部门职能:主要负责各项活动所需稿件的整理和汇报,并负责组织部的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档案整理,负责每次例会及其他活动的考勤。(四) 时政处职能部门职能:主要负责各项活动的前期宣传与准备工作,并协助其他处室完成各项日常工作,定期审视团委工作并及时传达团中央、团省委的最新指示及精神,并负责定期考核团干思想素质。2、部门例会制度例会是组织部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订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故作如下要求:(1)各处室每周一次常规小例会(周一,具体时间自定)并拟写会记录与当天 19:00 之前呈交。(2)组织部每隔一

4、周一次常规大例会(周三下午 17:30 教三-108) 。(3)各部委须提前 5 分钟到场,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4)请假需提前向相关负责人申请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经同意方可请假。(5)按日常工作内容,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6)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做好会议记录。(7)开会期间手机必须关机或调成震动,严禁私自交谈、发短信、看杂志等行为。(八) 部门大例会召开流程:(1)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2) 由各处室部委(一名)轮流总结汇报近期工作,提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简谈自己的观点和看法;(3) 副部以上级干部对部委的工作汇报进行补充,解答

5、部委疑问;(4) 部长或常务副部安排工作,总结会议;(5)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3、部门财务制度(1)经费在团委老师、各负责人的监督下独立支配。(2)部门财政工作由专人负责,工作人员应廉洁奉公,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性和责任感。(3)部门日常开支由团委老师、各负责人审核、批准、报销。(4)部门应在活动前做好经费预算。(五)不得挪用公款、私吞公款,做好相关开收支记录。(六)报销须有发票或凭证,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七)部门在举办各项活动时,因本着实事求是、节约的原则预算经费。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如遇特殊情况,须及时申请批准。(8)定期向部门成员汇报开支去向。四 、 日 常 行 为 规 范

6、(一) 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二) 极力维护本部门的形象与利益,个人行为不得有损本部门形象。(三) 坚持原则,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四) 严格服从上级安排,认真执行各项决议。(五) 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道德品质,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5、部门考核制度组织部考核办法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学生干部工作制度化管理,完善组织部内部考核制度,提高今后工作的效率和成绩,现将考核办法具体实施细则公布如下:活动前期准备阶段(1) 各活动负责人请在活动前将各项工作的安排明细并告知组织部考核人员;(2) 各活动负责人需要将各项工作的小组负责人选出;(3) 活动如需要其他部门协助也一并将协助部门

7、所负责的工作内容和参与工作人数确定。活动进行阶段(1) 组织部考核人员需要提前跟工作小组负责人联系,熟悉工作小组的具体分工内容;(2) 组织部考核人员需要在各项活动开始前的 20 分钟到场,并督促签到;参与活动的负责人和干事需要主动在签到点签到,如果因个人的原因而未能及时签到的,考核人员概不负责;(3) 负责考核的人员需要跟进再所考核的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认真记录小组中每一位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并根据要求如实汇报记录。活动后期结束阶段(1) 组织部考核人员要在活动结束后,清点在场人员名单和人数;(2) 工作小组的负责人在活动结束时需要总结活动完成效果,小组成员需要讨论并交流心得;(3) 根据干事

8、的工作和总结讨论的实际情况,小组工作的分负责人需将对干事的工作态度和效果的评价汇报;(4) 各部门负责人需将对各工作小组负责人的工作态度和效果汇报;(5) 组织部考核人员负责把结果收集并整理作为平时表现。备注(1)每次活动考核人员四人一组,组织部部委轮流担当;(2)考核情况须如实记录并定期在大例会上进行汇报;(3)各部位奖惩评优则根据以上记录进行。6、思想考察制度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及团的教育方针,提高部门成员思想政治素质,培养部门成员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使之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积极参加部门活动,并促进部门的全面协调发展,纯洁我校团的组织,特制订本制度。(思

9、想考察结果将作为部委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部分,同时也是评奖评优、竞聘选拔的重要依据,根据考查结果,依照择优原则,相同条件下考评等级高者优先考虑。)(一) 考评程序与考评方法(1) 对部委思想考察评价,以平时考察为基础,每学期集中进行若干次考核,成绩记入本人任职证明及任职档案。(2) 考评内容包括对团中央及团省委近期的各种指示精神和指导思想的学习体会,时政处负责归纳汇总相关资料并且组织集中学习。(3) 各处室成立学习小组,由部委和部委代表组成,在部委代表带领下,定期学习团的知识并展开讨论,每次学习讨论需做记录保存,并交由时政处统一保管。集中学习情况将记入考核结果,并上交分管常务副部长查验签字。(4)

10、 组织部成立思想考察小组,由时政处部委和副部长组成,负责对各处室学习小组的考察程序、材料和结果进行监督审核,并将各处考察汇总表记录、整理、收集。单次考查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规舞弊现象,一律记作零分;若多次违反考查纪律,由分管常务副部长核实后,强制其退出部门。(5) 对部委思想考察必须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在此基础上,对于考察过程中出现的不良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杜绝组织部内部的不良风气,保证组织部做为校团委核心部门的纯洁性与战斗力。(6)思想考察评价内容包括德育、智育、文体和诚信四项内容,每项基础分 70 分,考察总分和单项分满分均为 100 分,分项考察,按比例计算汇总。其计算公式

11、如下:考评总分=德育总分 x40% + 智育总分 x15% + 文体总分 x15% + 诚信总分 x30%;按考评总分分值的大小,学生思想品德考评分为 A、B、C、D 四个等级,即:A 级 85分数100 分B 级 70分数85 分C 级 60分数70 分D 级 分数60 分各单项考评等级及其对应分值同上。D 级为不合格。(7)对于考察不合格者的处理办法如下:1. 1 次不合格者由所在处室副部长内部辅导教育;2. 2 次不合格者由所在处室副部长对其进行劝退;3. 3 次不合格者直接解除职务并强制退出部门。(二) 考评标准与考评等级考评标准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部委可获基础分 70

12、 分。(1)坚持原则,拥护部门利益,维护部门形象。(2)自觉加强团党知识的学习,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要求进步。(3)遵纪守法,严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4)严谨认真、刻苦努力、勤奋好学,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具有责任心。(5)关心集体,无私奉献,积极参加部门各项活动,热心部门发展。(6)尊敬师长,团结奋进,诚实守信,乐于助人。(7)遵守校团委组织部管理制度,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一、德育部分加分项 减分项1、个人受到处室表彰一次+2 分,受到部门表彰一次+4 分,荣获与部门相关奖状一次+10 分,受到团委老师表彰一次+15 分(此项累计不超过 15 分)。2、处室获表彰一次,

13、处室部委每人+3 分,副部长+5 分;3、积极参加活动,在部门日常活动中,工作积极,且考核成绩较好,每次+2 分。4、凡在组织部任期满一学期,合格,给予 3 分;主要学生干部(指部长、常务副部长、副部长)任期满一学期,根据考核情况,按优良中分别+6、5、4 分。5、部委组织参与本职工作范围内的相关事务,一律不再另行加分;6、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有贡献者+10分;7、主动帮助其他处室工作受到表扬,视具体情况+10 分。8、全学期例会全勤+10 分。1、政治学习、集体活动未经请假缺席者每次-3 分。2、对违反部门管理条例纪律者(包括日常行为、财政管理、例会参与等)每次-5 分。3、在日常工作中,凡不服

14、从分配、无故不参加者一次-5 分;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者一次-2 分; 4、故意损坏物资(如奢侈浪费者),发现一次-10 分。 5、部委因工作失职而产生不良后果一次-5 分,工作中有舞弊行为者,一次- 10 分。6、部委知情不报(或隐瞒真相)- 10分。7、凡受到处室通报批评一次-3 分,受部门通报批评一次-5 分,受部长通报批评-10 分。8、私自挪用部门物资,每人每次-2 分。9、扰乱部门管理秩序者,每次-2 分。10、例会迟到,每查到一次-2 分11、未经批准,不参与例会者,每次-5分。 12、不讲礼貌,态度蛮横者,每次-5 分。在组织部任期满一学期者可获的基础分 70 分加分项 减分项

15、二、智育部分1、在组织部活动策划或所需稿件拟写中,经个人申报得到副部长或以上级别负责人表扬者,每篇+10 分;在每次会议记录拟写中语言简洁明了按时上交者一次+5 分。2、在各项组织部活动中表现突出者,每次+1 分;凡在各组织部活动宣传中参与者者,+2 分;提出对组织部发展有益建议并被采纳者,一次+5 分;个人获得班级荣誉+10 分;获得院级荣誉+12 分;获得部门荣誉+15 分(此项累计不超过 20 分,若属合作完成,则总分不变,每次得分按一定权重分配,同一项目不得重复加分)。3、积极跟进团党知识学习,工作总结深刻者,每次+5分。1、旷例会一次-3 分,迟到、早退一次-1 分。事假、病假累计

16、6 次以上者,超出部分每次-1 分2、不遵守例会纪律者, -3 分。在组织部任期满一学期者可获的基础分 70 分三、文体部分加分项 减分项1、凡积极参加部门组织的活动者+2 分,对部门活动提出建设性意义者+10 分。2、积极参加有益于部门的文体活动,参与者+2 分,凡在部门演出中参与演出者,每次+10分。1、无故不参加部门组织的文体活动,一次-5 分。在组织部任期满一学期者可获的基础分 70 分加分项 减分项四、诚信部分 1、按时交纳工作任务,每次+10分。2、按时参与例会,+5 分。3、主动申请工作+2 分。4、态度端正积极努力无违规违纪+10 分。5、全学期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8分。1、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任何有损部门的荣誉和形象的事。(-10 分/次)2、私自以部门名义外出游玩。(-20 分/次)3、举止不文明得体不尊重师长。(-10 分/次)4、组织和煽动他人缺旷例会(-30 分/次)5、虚假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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