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法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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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法律法规常识1.教育法是全部教育法规的母法。2.法律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相互之间所结成的一定的社会关系。3.在学校内部,学校与教师之间的关系就行政性质而言,是一种由权责分配和学校工作性质所决定的管理关系。4.我国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第一部教育方面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5.1998 年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教育方面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6.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思想的提出始自党的十四大7.从横向看,教育的基本形式有(1)学校教育(2)家庭教育(3)社区教育(4)职业教育8.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进行督导:(1)执行法律法规(2)

2、教育教学质量(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9.国家在受教育中,进行(1)爱国主义(2)集体主义(3)社会主义(4)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10.教师的教学权指的是老师依法享有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11.教师义务:12.义务教育具有(1)普及性(2)强制性(3)免费性13.义务教育的教学计划具有(1)强制性(2)普遍性(3)基础性14.教师可有采用的行政救济方式:(1)行政复议(2)教师申诉15.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16.教师的专业素质包括(1)先进的教育理念(2)良好的教

3、育能力(3)一定的研究能力17.学生行政申诉的对象和内容包括:(1)对行政处分不服(2)对学校、教师侵犯人身权、财产权18.在校学生的权利:(1)参加教学活动权(2)获得资助权(3)获得公正评价权(4)申诉、诉讼权19.学校作为法人的特点:(1)公益性(2)民事活动范围的有限性(3)财产的受限性20.教师法于 1994 年 1 月 1 日施行21.教育法于 1995 年 9 月 1 日实施22.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23.1958 年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三结合(1)统一性与多样性(2)普及与提高(3)全面规则与地方分权24.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教育行政

4、法规2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26.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27.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28.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是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于 1992 年3 月 14 日实施。29.按照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的规定,实行助学金制度的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30.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满 10 周岁的未成年及不能辩论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1.监护人的设立有:(1)法定监护(1)委托监护(3)指定监护32.1982 年 12 月 4 日五届全车人大五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表决并通过了宪法即现行宪法,是 1954 年以来经过第三次修改后颁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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