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转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拟定的解危应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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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批转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房屋应急解危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017 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国土房管局和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天津市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的建立、使用和管理等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是指从全市房屋

2、专项维修资金统一管理产生的增值资金中结转的资金。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用于已建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项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危及人身安全等紧急情况和无法界定受益人时的维修。第四条全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增值资金除市财政部门核定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费用外,其余全部转入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专户,用于建立物2业项目的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应当在代理银行开立全市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专户。物业项目的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以项目为单位设立明细账户。第五条市国土房管局是全市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的行政主管部门,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的统一管理。各

3、区、县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物业项目的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使用的指导、协调、监管。市财政、审计部门负责对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第六条对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应当按照统一监管、项目统筹、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在物业项目的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的项目明细账户余额内合理申请使用。第七条物业项目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该项目的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一 )房屋局部屋面渗漏,外檐脱落,道路破损、塌陷等受益范围、责任人无法界定的;(二 )突发电梯故障、排水管道漏水等影响业主正常使用和住用安全的;(三 )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紧急维修项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

4、业服务企业承担的维修内容除外。第八条物业项目的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按照以下程序申请、使用:(一 )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意见,以书面形式向项目所在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二 )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派人到项目现场查勘、确认后,出具核实意见,对属于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维修范围的予以备案。(三 )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管理单位自行组织维修; 也可以委托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代修。3(四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管理单位自行选择确定施工单位组织维修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应当督促其限期完成。逾期未实施维修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组织代修。(五)工程验收合格后,物业服务企

5、业或者相关施工单位到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工程结算。工程费用经业主委员会确认后,从该项目的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明细账户中列支。第九条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可以根据应急需要建立紧急抢修工程施工单位备选库,由企业申请加入。入选备选库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电梯、消防设施、建筑防水等工程相应专业资质等级。(二 )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三 )房屋修缮经验和应急排险能力。(四 )必要的抢修设备。(五 )应急解危维修所需物资。第十条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建立施工单位诚信管理制度。根据施工单位维修及时率、工程质量以及服务满意度等,定期调整备选库,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第十一条区、

6、县房地产管理局组织代修的,应当从全市备选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前,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可以对工程量较大、金额较高的紧急抢修工程,委托专业机构对维修工程决算进行审核。所需费用从全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费用中列支。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工程结算后向业主公布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4第十四条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项目,可以由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负责物业项目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的申请和使用。第十五条未建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或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物业项目,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

7、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业主补建。补建后,应当按照规定建立该项目的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第十六条利用物业项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从事经营活动收取的相关收益,可以按照业主大会决议补充该项目的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第十七条本办法自 2010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2015 年 6 月 30 日废止。5附件:1.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使用申请表2.维修工程验收报告6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天津市财政局二一年三月十六日主题词:城乡建设 房屋 维修 资金 办法 通知附件 1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使用申请表项目名称坐落地点区(县) 道(路、街) 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紧急抢修工程内容:预计发生费用: 元; 项目的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余额: 元。维修方式:自行维修 维修时限: 天维修单位:7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代修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居委会或村委会)主任签字:年 月 日(盖章)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查勘确认情况:工程预算:查勘人签字: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盖章)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意见: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盖章)第一联 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留存第二联 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留存第三联 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留存附件 28维修工程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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