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一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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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省委一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畜牧方面内容)一、草食畜牧业发展行动进展情况(一)基础母牛补助建设进展情况(扶贫办实施)基础母牛引进项目完成投资 110 万元,引进发放能繁母牛 367 头,其中曼日玛乡强茂村发放 70 头,投资 21 万元;采日玛乡秀昌村发放 70 头,投资 21 万元;阿万仓乡贡赛村发放 70 头,投资 21 万元,河曲马场赛祥村发放 90 头,投资 27万元;齐哈玛乡哇尔义村发放 67 头,投资 20 万元。(二)贷款贴息补助进展情况(扶贫办实施)贫困户到户贷款贴息资金 40 万元,摸底工作基本完成,近期将分配下达贷款贴息资金。(三)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全面完成根据省州安排,10

2、 月中旬要全面良种公畜配送,目前各项工作已全面完成,具体情况如下:省上确定今年我县补贴数量为藏羊(欧拉羊)300 只,其中,从西科河欧拉羊种公畜养殖场引进 150 只,从河曲马场引进 150 只。补贴对象为藏羊繁育产业带内能繁母羊 30 只以上的养殖户,重点对藏羊养殖专业合作社社员及 6 个“一特四化”现 代畜牧业 示范点的养殖户进 行扶持。根据“ 一特四化” 藏羊繁育产业带 的欧拉乡、欧拉秀 玛乡和尼玛镇的养殖规模,分别补贴种公羊 110 只、60 只和 130 只。2省上确定今年我县补贴数量为牦牛 300 只,其中,从阿孜畜牧园区引进牦牛种公畜引进 150 头,从河曲马场引进150 头。补

3、贴对象为牦牛繁育产业带内能繁母牦牛 20 头以上的养殖户,重点对牦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社员及 6 个“一特四化” 现 代畜牧 业示范点的养殖 户进行扶持。对“ 一特四化”牦牛繁育产业带的齐哈玛乡补贴 51 头、木西合乡补贴 38 头、阿万仓乡补贴 61 头、曼日玛乡补贴 72 头、采日玛乡补贴 43头、河曲马场补贴 35 头。各乡(镇、场)确定的补贴对象、补贴数量,在本乡(镇、场) 村内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养殖户的监督。(四)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编报了玛曲县 2011 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牛羊产业大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新建养殖小区 3 个。补贴购买优良牦牛 720 头;新建饲草棚

4、1350 平方米,新建防疫注射栏 3 座。开展种羊场扩繁建设和牦牛种质资源保护。项目总投资 412万元,其中现代农业发展资金 350 万元,实施单位自筹 24 万元,牧民群众自筹 38 万元。在西科河欧拉羊种公畜养殖场、阿孜畜牧科技示范园区、木西合乡、齐哈玛乡和采日玛乡实施。由于项目今年 10 月份才批复,正在组织开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一)加强执法体系建设。3一是认真开展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了对动物防疫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共开展宣传活动 2 次,散发宣传材料 1500余份,出动宣传车辆 4 辆次

5、,抽调宣传人员 14 人次。二是加强了人员培训工作。今年 5 月份与州动物卫生监督所联合举办了“2011 年度全县动 物检疫出证人员业务培训班” ,培训的内容为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填写规范和 11 个检疫规程等,共培训了包括七乡一镇畜牧兽医站在内的全县动物检疫人员 19 人,进一步提高我县检疫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三是扎实开展了行风建设活动。以萨合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定点屠宰场和产地检疫报检点为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广泛开展了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公正执法、文明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行风建设活动,认真落实了执法监督程序和各项监督措施,及时办结了管理相对人的申请事项。

6、四是认真、及时上报了动物卫生监督各项业务信息。每期报送的信息数据都经主管领导认真审核,保证了各项数据的客观、真实、准确。五是加强了动物卫生证章和免疫标识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动物卫生证、章逐级申领发放制度,并实行专人、专账、专库管理,做到了领取有签名,回收、销毁有记录,同时安排专人对免疫标识进行签收发放,并在本辖区内全面启用了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以及全省统一的各种动物卫生监督记录档案。4(二)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力度一是认真指导乡站开展产地检疫工作。我县有乡(镇)级检疫报检点 9 个,村级检疫报检点 36 个,各乡(镇)站统一配有检疫专用章,为全面实施产地动物申报检疫制度打下了良好基础。

7、二是强化了对活畜市场的检疫监管力度。实施市场准入管理,查证验物,对物证不符、无检疫证明的活畜进行补检,补检合格者方可入市交易,坚决杜绝了检疫不合格动物入市。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督促市场管理人员定期对场地、设施等进行消毒,做好消毒灭源工作,确保了活畜宰前健康。全年活畜市场共监督检查牛 2.21 万 头,羊1.3 万只;检疫出证率 100%。消毒场地累计 4600 平方米,消毒车辆 708 辆次。三是强化了对畜产品屠宰加工、销售环节的检疫监督力度。牢牢抓住屠宰检疫关,辖区内 6 家定点屠宰厂都派驻有检疫人员,从牛羊的收购、生产加工过程、产品的储藏、外运都进行严格的全程检疫监督。严格按照程序

8、进行检疫。对检疫检验合格的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准予出厂,对不合格产品一律进行无害化处理。在畜产品市场监督检查方面,加强市场准入管理,查证验物,对物证不符、无检疫证明、无盖检疫验讫印章的畜产品进行补检,并对当事人首次违章的进行教育对教育后仍不改正的进行处罚。截止目前,屠宰检疫胴体牛 62786 头、胴体羊 8790 只,检疫出证率达 100%;畜 产品市场监督检查胴体牛 7015 头,胴体羊512600 只,检疫出证率达 100%。四是加强了萨合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监督执法力度。由于萨合公路检查站是动物及其产品进出我县的门户,对控制疫情的传入和输出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把加强对检查站的工作我

9、们一直放在极为重要的位置来抓,坚持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专人负责、专人值班。对进出县境的每头牲畜都严格检查、查物验证,坚决杜绝了病畜及不合格畜产品流通上市,防止了疫情的传入和传出。全年公路检查站共监督检查牛 4.5 万头、羊 2.6 万只、犬 45 条,检疫出证率为 100%,消毒车辆 2410 辆次。(三)强化了兽药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一是加强了对兽药经营场所的监管。为认真贯彻兽药管理条例、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省州兽药监管文件精神,我们严格依照省兽药监察所 2011 年公布的假劣兽药名录和兽药非法生产企业名录逐一对照,对辖区内所有兽药经营店铺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

10、格监管,严格检查,杜绝假劣兽药流通。为防止兽药经营者进销假劣兽药和禁用兽药产品,执法人员要求兽药经营者加强对兽药管理条例的学习,同时向各兽药店铺发放了假劣兽药名录和兽药非法生产企业名录。要求管理相对人在进药时必须参照两个名录一一核对,坚决杜绝进销假劣兽药和禁用兽药。截至目前,共开展兽药市场监督检查 11 次,检查中未发现销售禁用兽药和假劣兽药的非法行为,查获并6没收非法销售人用药土霉素 1 瓶(1000 片装、片剂)。二是加强了兽药使用环节的监管。通过不定期下基层走村串户、明察暗访的形式对辖区内七乡一镇的兽药使用环节进行抽查。截止目前,共组织抽查活动 6 次,抽查牧户 217 户,未发现使用假

11、劣兽药和禁用兽药的行为。抽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针对牧民群众对假劣兽药的鉴别能力相对较弱等情况,向受调查的牧民群众宣讲了鉴别假劣兽药和正确合理使用兽药的基本知识。三是稳步推进兽药 GSP 工作。今年县所组织辖区内所有兽药经营个体户参加了全州兽药 GSP 培训会。并鼓励达到条件的兽药经营企业积极进行兽药 GSP 申报。截止目前,我县已有 1 家兽药经营企业通过了州级兽药 GSP 验收,另有 2 家兽药经营企业正在积极申报当中。(三)加强违法案件的查处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 36(次),执法车 21 辆(次),立案查处 3 起,端掉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屠宰加工窝点 3 处,当场处罚 1 起(其中未经检

12、疫案 1 起),没收销毁被狼严重咬伤羊胴体 2 只,查获死因不明牛 9 头,牛骨架 7 付,牛内脏4 付,牛皮 2 张,牛头 47 个,牛蹄 16 个,马尸体 1 匹。冷冻牛肉 96 件25kg ,贮 藏规格为 8 吨的冷藏室一间。通过近一年的整顿查处,有效规范了我县牲畜屠宰加工和畜产品销售秩序,为广大人民提供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三、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7在年初召开的全县牧村工作会议上,对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抓好全县的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县上成立了玛曲县牧村草场流转监督管理中心和玛曲县草场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牧村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监督管

13、理工作的通知和玛曲县草场经营权流转实施方案,各乡镇(场、基地)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并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同时县上制定了玛曲县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范本下发给各乡镇(场、基地),要求按照规范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县牧村草场流转监督管理中心经常督查,各乡镇(场)流转工作开展情况,并专文下发了关于尽快上报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县政府分管领导和畜牧兽医局领导业多次到各乡镇(场、基地)督查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目前各乡镇(场、基地)正在按县上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开展相关工作。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严格执行林改程序。在此次集体林地改革中,我县33.5039

14、 万亩集体林地全部纳入改革范围。紧扣“十五个环节”程序要求,认真开展了组建机构、精心谋划、宣传发动、业务培训、摸底调查、制定方案等环节的工作。对改革的内容、方法和结果实行了“四公开 ”。在选举村民小 组林改理事会、制定承包方案等重大事项上,认真执行“ 两个三分之二的要求” 。8对林改的调查现状、承包方案、确权结果进行了张榜公示,保障了牧民群众的决策权、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做到了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群众满意。林改乡镇勘界确权到户率为 100%。其中采日玛乡将11460 亩集体林地承包给了 4 个村 26 个村民小组的 528 户2970 人;欧拉乡将 37667 亩集体林地承包给了 3 个村

15、 7 个村民小组的 192 户 1058 人;木西合乡将 93551 亩集体林地承包给了 2 个村 8 个村民小组的 355 户 1719 人;欧拉秀玛乡将 131884 亩集体林地承包给了 3 个村 15 个村民小组的 495户 2565 人;齐哈玛乡将 15777 亩集体林地承包给了 4 个村10 个村民小组的 54 户 323 人;阿万仓将乡 30484 亩集体林地承包给了 3 个村 9 个村民小组和一座寺院 64 户 290 人;尼玛镇将 14216 亩集体林的承包给了 4 个村 9 个村民小组的 168 户 1005 人。加强林改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各乡(镇、站)专设了林改办公室,指定了林改档案管理人员,按照甘肃省集体林权制度改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做到了“ 专人负责、集中保管、规范运作” 的要求, 对林改工作产生的上 级文件、自产文件和村组文件及林改基础资料进行了分类管理,确保了林改档案资料的客观、准确、系统完整。五、存在的问题及困难一是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批复迟,今年难以完成任务;9二是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有相当一部分牧民群众对规范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重要性不了解,致使工作进展缓慢;三是林改工作各乡镇对林改工作重视程度不同,林改工作人员水平差异大,导致林改工作进度不平衡,质量不一;同时由于缺乏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对工作进度和质量均造成较大影响。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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