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问责制提高作风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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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探索实践行政过错问责制促进作风效能建设实现新发展为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有效预防税收执法、廉政风险,提高税收执法和服务工作效能,按照市、区纪委和省、市局的总体工作部署,张店分局从规范工作流程、梳理权力事项、排查执法廉政风险点入手,探索推行了工作人员行政过错问责制,并着力建立健全各项配套措施,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和行政效能的提高。此项工作得到了市、区领导的高度关注,新华社高管信息、市委决策参考、淄博工作分别以专刊形式进行了介绍,并在全市地税系统进行了推广。一、健全各项制度,规范程序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效能要有科学的管理方法。当前工作中,由于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程序不规范、纪律

2、意识淡薄等原因导致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 问题时有发生。表面上看,上述问题和行为在短时间内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达不到违犯党纪、政纪的标准;但从长远来看,上述问题和行为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地税机关的行政、执法和服务效能,也造成干部队伍工作不扎实、作风散漫以及推诿扯皮等现象的发生;从当前对上述问题和行为的约束机制来看,存在明显缺位,尤其是对“大错误不犯、小 错误不断” 的现象缺乏科学有效的制约措施。为此,张店分局按照合法性、合理性的原则,根2据税收管理的各个不同环节,制定出台了工作人员行政过错问责制度。(一)健全问责制度。问责制度分工作人员行政过错问责办法和工作人员行政过错问责标准两部分,对过错事项

3、分类、责任界定原则、问责方式、工作机制、问责程序等要素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并采取正列举的方式,明确了具体过错行为、责任认定方式、依据以及过错程度界定标准等内容。2010 年 7 月 1 日起该制度正式运行。(二)明确问责内容。该局将工作人员在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税收执法、行政后勤、纳税服务、行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具体工作中,应作为而不作为或不正确作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的过错进行问责,着重对日常工作中出现过错,但又达不到违犯党纪、政纪标准的行为进行规范和处理,重点突出对工作事项落实质效的责任查究。(三)细化问责标准。采取正列举的方式,对照所有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针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薄弱

4、环节和漏洞,明确了 376 种过错行为的具体表现,对问责标准进行了细化。应当说,明确问责标准的过程,也是对所有工作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分析的过程,一方面明确了应当怎样做,一方面明确了不这样做将如何处理,从正反两个方面对干部职工的日常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问责标准的确定,为工作人员行政过错问责制的组织实施,提供了规范和依据。3(四)规范问责程序。该局严格按照问责发起、问责审核、问责启动、调查核实、问责审理、问责执行、结果公示的工作流程执行,并引入了处罚告知、稽查审理、法律救济等理念,充分保障被问责人陈述、申辩权利,坚持集体审理的原则,确保问责结果公平公正。为推动行政过错问责制的顺利推行,该局成立了领

5、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巡查和受理问责申请、启动问责程序等日常工作,从机制上畅通过错行为的发现渠道,确保及时发现、纠正过错行为,准确界定、追究过错责任。行政过错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检查记录。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明确过错事项、过错责任人、过错程度等,提出启动问责建议。同时,将各级部门组织的审计、纪律检查、税收(稽查)检查、工作考核等结果,作为启动问责的重要依据,随时启动问责程序。二、加强教育引导,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一)加强执法廉政风险预防教育。该局聘请 2 名检察院专家作为法制辅导员,每季度举办一次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提高干部对预

6、防职务犯罪的认识程度和防范意识。设立了廉政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日常性廉政法制教育辅导和警示教育活动,培养干部“ 有限 权 力、无限 责任” 的执法观念,筑牢防范税收 执法风险的思想防线。(二)加强执法、廉政风险知识培训。将问责制度相关内容编印成册,分发到每一名干部职工,结合税收实体法律、法规和规章的4贯彻落实,采取专题培训、重点辅导、交流研讨等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并定期组织考试,检验学习成果,确保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税收法律规范,自觉遵守税收法律规定,提高执法水平,规避执法风险。三、建立监督网络,实现对税收执法的全方位监控加强监督制约是提高作风效能的重要保障。按照“人脑

7、+电脑”、“内部+外部” 的工作思路, 该局进一步拓 宽税收执法监督方式,努力开辟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的新阵地。(一)拓宽外部监督方式,开发“网上在线交流服务平台” 。该局充分利用信息网络速度快、覆盖面广的特点,在互联网上建立了“网上在线 交流服务 平台” 。该平台突出 “监督”与“ 服务”两大功能,一方面通过在线交流平台受理涉税举报,主动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另一方面,通过在线交流的方式,为纳税人提供网上涉税咨询、预约服务等特色服务。通过“ 网上在线交流服务平台” ,赋予纳税人实时监督税收执法情况的权力,使税收执法过程始终处于纳税人的监督之下,得到了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肯定与认可。该平台

8、开通以来,共在线解答网民提问 128 人次,受理预约服务 33 次,纳税人满意率 100%。近期,新华社每日电讯、 中国现代企业报等中央级媒体对该做法给予了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加强监督载体建设,形成浓厚的监督氛围。一是深入开展了“ 廉政承诺” 公开公示活 动,所属 8 个基 层单位、税收征管一线干5部职工,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向社会及纳税人做出廉政承诺;在税务检查工作中,要求税收管理员将廉政承诺书与稽查文书、稽查通知书一并送达纳税人,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二是要求党组成员每人选择 35 户纳税业户,作为联系点,定期和不定期沟通联系,实现零距离接触,了解真实情况;三是从社会各界聘请

9、36 位特邀监察员和执法监督员,明确了监察范围、职责、任务、权力,并定期召开座谈会,采取各种联系方式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在机关和办税厅等醒目的地方设立了投诉箱,公开了投诉电话和网址。同时公开了税务工作人员的“十条禁令” 和 “三个不准”,使监督渠道畅通无阻,为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提高执法、服务效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五是推行了监察员派驻制,在各中心税务所内部确定一名中层干部作为派驻监察员,充分发挥他们亲临一线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的有利条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以监察建议的形式书面上报区局分管领导,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起到强化税收管理,防范执法隐患的作用。四、严格实

10、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在责任追究过程中,张店分局坚持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错必究的工作方式,坚持制度的严肃性,反对主观随意性;坚持公开、公正,反对循私舞弊;坚持惩教结合,使有错者心服口服,无错者引以为戒。通 过 日 常 巡 查 、在 线 监 控 、重 点 抽 查 等 方 式 ,发 现 并记 录 在 案 各 类 过 错 行 为 42 项 ,内 容 涉 及 上 下 班 纪 律 、着 装 、财务 报 表 采 集 、重 大 项 目 基 础 信 息 录 入 、税 务 登 记 、减 免 税 申 报6等 项 目 ;其 中 ,共 对 “未 按 规 定 审 核 减 免 税 申 报 ”、“未 及 时 处

11、 理 国地 税 联 合 办 证 系 统 信 息 或 随 意 强 制 办 结 有 关 信 息 ”等 9 项 过 错行 为 进 行 了 问 责 ,对 7 名 税 收 管 理 员 、2 名 前 台 工 作 人 员 进 行了 通 报 批 评 ,并 扣 发 能级补贴 2600 元;对其余 33 项达不到问责标准的过错行为记录在案,并及时对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警示;对在问责制运行过程中发现的管理漏洞,责成责任科室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管理措施,防止类似过错行为的发生。目前,张店分局干部职工严于律己、高效行政蔚然成风,在提高各项工作管理水平方面成效逐步显现,五、创新权力制衡机制,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去年以来,该局以规范征

12、管业务流程为主线,以强化纳税评估为重点,以健全税源管理体系为载体,整体形成了“前台窗口受理、后台核查反馈、内部流程传递、限时出件办结”的管理格局。通过改革,建立起了职权清楚、责任明确,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制衡机制,取消了专管员与纳税人“ 一一对应” 的关系,实现了税收管理员由分片管户到分岗管事与管户相结合的转变,税收管理员以岗定事,按事项实现对纳税业户的管理,由过去一个人说了算变成了多个人说了算,由个人说了算变成单位说了算,从制度上减少了人情税、关系税,使税收执法更加公平公正,从机制上减少了为税不廉的问题,真正做到了“谁的权 力谁行使,谁的职责谁履行,谁的责任谁承担,谁出问题追究谁”,提高了收入质量和征管质效。该局被省局确定为淄博市唯一的专业化管理试点单位,经验做法在全市地税系统得以推广。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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