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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除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之外的下列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一)公安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1、建筑总面积大于 20000 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大于 15000 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大于 10000 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4、建筑总面积大于 2500 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5、建
2、筑总面积大于 1000 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6、建筑总面积大于 500 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1、设有第(一)项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2、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3、除本条第 1、2 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 40000 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 50 米的其他
3、公共建筑;4、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5、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二、申报材料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5、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7、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如竣工图纸、消防专业相关的施工记录、消防产品登记表、现场抽取样品检测的阻燃材料和消防产品的检验报告等
4、)。三、办理程序项目受理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内部审批核发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四、办理时限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 12 个工作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五、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 106 号)及有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等。六、咨询电话 0599-8601127七、结果查询福建消防信息网 南平消防信息网 南平市公安消防支队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办事指南2010-12-06 19:47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办事指南一、备案方式(一)网上自行备案,登陆福建消防信息网 的消防
5、办事大厅进行备案;(二)到消防服务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备案。二、备案抽查范围除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以及下述所列之外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一)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1、建筑总面积大于 20000 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大于 15000 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大于 10000 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4、建筑总面积大于 2500 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
6、、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5、建筑总面积大于 1000 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6、建筑总面积大于 500 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1、设有第(一)项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2、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3、除本条第 1、2 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
7、大于 40000 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 50 米的其他公共建筑;4、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5、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三、申报材料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 5 日内向我队提供下列材料: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3、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4、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
8、件;6、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如竣工图纸、消防专业相关的施工记录、消防产品登记表、现场抽取样品检测的阻燃材料和消防产品的检验报告等)。四、办理程序项目受理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并制作检查记录内部审批将检查结果在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公告。五、办理时限自收到消防设计备案材料之日起 10 个工作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在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公告。六、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 106 号)及有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等。七、咨询电话 0599-8601127八、结果查
9、询福建消防信息网 南平消防信息网 南平市公安消防支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办事指南2010-12-06 19:42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除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之外的下列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一)公安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1、建筑总面积大于 20000 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大于 15000 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大于 10000 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4、建筑总面积大于 2500 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
10、,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5、建筑总面积大于 1000 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6、建筑总面积大于 500 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1、设有第(一)项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2、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
11、电视楼、档案楼;3、除本条第 1、2 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 40000 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 50 米的其他公共建筑;4、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5、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二、申报材料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5、消防设计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具体内容请登陆省、市消防信息网查询下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除提供以上所列材料外,应当
12、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1、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2、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3、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三、办理程序项目受理现场勘察并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对申报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内部审批核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四、办理时限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但是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
13、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五、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 106 号)及有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等。六、咨询电话 0599-8601127七、结果查询福建消防信息网 南平消防信息网 南平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事指南2010-11-15 13:24 当您前来消防服务窗口办事时,我们将热情接待,依法办理,为您提供服务,并接受您的投诉。一、接待您或您询问的第一位消防干警,对您所要办理的事项或提出的问题负有办理或解答、帮助的责任。二、申请办理有关事项时,我们将在规定时限内为您办理;如果您的申请手续不全,我们将一次性告知您需备齐的手续;如果您的申请不
14、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将向您说明。三、接到您的投诉,我们将依法受理,并按有关规定向您回告办理情况。四、对涉及收费的事项,我们将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您有权拒交。五、如果您发现消防服务窗口或消防干警违反上述规定,出现“冷漠、生硬、蛮横、推诿、拖拉、刁难”等现象,可向龙岩市公安消防支队投诉(投诉电话:0597-2290117),或向省公安消防总队投诉(投诉电话:0591-87089119),我们将有错必纠。福建消防信息网办事大厅网址:http:/218.66.59.244/beian/webpage/联系电话:龙岩消防支队监督处:05972968853新罗区公安消防大队:0
15、5972220800漳平市公安消防大队:05977832790永定县公安消防大队:05975831518上杭县公安消防大队:05973842119武平县公安消防大队:05974822293连城县公安消防大队:05978925888长汀县公安消防大队:05976821518龙岩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05972961699注:本“指南”所涉及的期限均为工作日。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一、上班时间必须在岗在位,不得出现空岗,因公务原因不能按时开放或须关闭办事窗口的,应提前在办事窗口张贴告示;二、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上岗,做到警容严整、精神饱满、形象良好,季节换装时着装制式和换装时间应按上级通知要求执行;三、每天上班前应对办事窗口进行卫生清扫,上班期间要保持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工作秩序良好;四、接待来访群众时要主动热情,态度和蔼,自然大方,举止端庄,使用文明用语;五、接受群众递交材料证件或递还群众物品时,动作要规范得体;无群众办事时,要面向工作台,保持良好坐姿;六、要严格依法办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认真按照一次性告知和限期办结的工作要求,及时办理群众申请、求助事项。对依法不能办理的,应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首问责任制度群众到窗口办事或报警、投诉、求助、咨询等,接待询问的首位民警为首问责任人,应当负责办理、解答和引导。对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