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2011年南明河义务清淤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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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南明区 2011 年南明河义务清淤活动方案为进一步改善、提升河道水质,按照“三创一办” 、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今年南明河清淤工程已于 3 月初全面启动。为切实开展好此次清淤工作,倡导“ 珍爱母 亲河、保护水环境”的新风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将组织全市党政军机关干部开展南明河义务清淤活动。根据市总体方案安排部署,制定本工作方案。、 组织领导成立南明区 2011 年南明河党政军机关干部“绿丝带” 志愿者义务清淤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 长: 副组长:成 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具体负责义务清淤协调工作。、 活动安排、 活动地点:(二)活动内容:

2、参加清淤义务劳动的人员在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主要进行人工挖掘、干泥装袋、搬运泥袋等劳动。2(三)活动时间:三、参加人员(一)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区政府副区长,区政协主席、副主席,区武装部主官;(二)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机关干部代表;(三)区武装部官兵;(四)区直各部门负责同志及干部代表;(五)劳模代表、杰出青年、工会和共青团员代表;(六)自愿报名参加本次活动的“绿丝带” 志愿者。参加本次活动的总人数约 600 人。其中,区委 17 人(含领导)、区人大常委会 17 人(含领导)、区政府 17 人(含领导)、区政协 17 人(含

3、领导)、区纪委 17 人(含领导)、区直各部门负责人及机关干部代表 100 人、市公安消防支队 100 人、区武装部官兵 100 人、区城管局系统 50 人、区总工会(含劳模)30 人、团区委(含杰出青年、共青团代表)35 人,参加活动的社会各界“ 绿丝带志愿者 约 100 人(人数以招募报名人数为准)。四、工作区域划分(一)第一工作区1、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区政府副区长、区政协主席、副主席、区武装部主官;2、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3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机关干部代表;3、区直各部门负责同志;4、区武装部官兵;(二)第二工作区1、区直各部门干部代表;

4、2、区城管局系统干部代表;3、杰出青年、共青团代表;4、区总工会(含劳模)代表;(三)第三工作区1、市公安消防支队官兵;2、“绿丝带” 志愿者;以上工作区作业地点,在活动现场均设置有指示标志;集合地点:车辆停放处:五、责任分工(一)区委办公室:1、负责起草、审核、制发关于开展2011 年南明河义务清淤活动的通知和活动方案;2、负责通知和组织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政协主席、区武装部主官以及区委办副主任、区直各部门负责同志按时到达清淤地点,并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责任人:)(二)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和组织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以及机关干部代表按时到达清淤地点,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5、(责任人:)4(三)区政府办公室:1、负责通知区政府副区长、政府办副主任,以及区政府办公室干部代表按时到达清淤地点,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2、负责义务清淤活动涉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 (责任人:)(四)区政协办公室:负责通知和组织区政协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机关干部代表按时到达清淤地点,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责任人:)(五)区纪委办公室:负责通知和组织区纪委副书记、常委及机关干部代表按时到达清淤地点,按要求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责任人:)(六)区机关党委:负责通知和组织区直各部门干部职工代表按时到达清淤地点,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责任人:)(七)区委宣传部:负责通知新闻单位安排记者

6、按时到达清淤现场,按要求做好活动的采访新闻报道工作。 (责任人:)(八)区武装部:负责通知和组织武装部官兵按时到达清淤地点,并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责任人:)(九)区文明办:负责做好本次清淤义务劳动“绿丝带” 志愿者活动的相关招募、组织等工作。 (责任人:)(十)区公安分局:负责各清淤现场秩序维持,确保义务清淤活动顺利进行。 (责任人:)(十一)区卫生局:负责通知区属医院抽调医务人员并安排救护车 2 辆,于清淤活动当日上午 8:30 前到达现场指定位置,作好救护准备工作。 (责任人:)5(十二)区城管局:1、负责本次义务清淤活动的组织协调;2、负责编制清淤活动方案和工作方案;3、负责通知和

7、组织系统参加清淤人员按时到达清淤地点。 (责任人:黄)(十三)区安监局:负责对清淤活动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并在河道内划定安全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万无一失。 (责任人:)(十四)区总工会:负责通知和组织劳模代表及区总工会机关干部代表参加清淤,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责任人: )(十五)团区委:负责与文明办一同做好“绿丝带” 志愿者活动的相关招募、组织工作,并通知和组织杰出青年代表、共青团代表、团区委机关干部代表参加清淤,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责任人:)(十六)区环管站:负责清淤工具的安排、准备,加强水口寺桥头公厕的管理,确保正常使用,负责在清淤现场配置必要的垃圾收集桶,用于收集活动

8、中产生的废弃物,负责在清淤现场准备一台洒水车,在活动结束后,为参加人员提供洗手用水。 (责任人:)(十七)交警二大队:负责清淤现场交通管理和车辆停放,确保义务清淤活动沿线畅通。 (责任人:)七、宣传标语(一)开展义务清淤,建设生态文明(二)积极投身“三创 一办“ ,携手共建美好家园(三)出一份力,献一份爱,让母亲河更加美丽6(四)珍爱母亲河、保护水环境八、注意事项(一)各责任分工所涉单位接到通知后,要按照分工认真进行安排部署,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年义务清淤活动圆满顺利开展,并于月日(星期一)下午 5:00 前将联系人名单(含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参加清淤活动人数报区义务清淤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二)参加此次清淤义务劳动的人员请佩戴“志愿者” 和“绿丝带” 标 志,党员 同时佩戴党徽;自 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确保安全、文明、有序劳动。贵 阳 市 南 明 河 清 淤 工 作 南 明 区 清 淤 点 联 络 人 :();联 系 电 话 :南 明 区 南 明 河 清 淤 工 作 总 联 络 人 :();联系电话:附:责任区域划分示意图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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