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彭盛科贷款调查情况报告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33187524 上传时间:2018-02-14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发放彭盛科贷款调查情况报告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关于发放彭盛科贷款调查情况报告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关于发放彭盛科贷款调查情况报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发放彭盛科贷款调查情况报告(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发放彭盛科贷款调查情况报告彭盛科系莫井乡新开田村 3 组村民,因承包建筑工程申请向我社贷款 25 万元,我社对该户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 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彭盛科,男,现年 30 岁,系莫井乡新开田村 3 组村民,家庭人口 3 人,从事建筑承包多年,现因其承包一栋商品住房建设,缺少承建资金,特申请向我社借款 25 万元。该同志和谭祖成合伙一起承包丽都花园附近的原城关镇老渔场东边宅基地建设,总建筑面积约 2400 平方,七层,一层为门市,二至七层为住房。承包过程是:原宅基地系城关镇工农路 17 号刘庆湘所有,其儿刘忠诚与曹国华、曹立华签订合伙建房合同,曹国华再次与谭祖成、彭盛科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二、 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借款申请人彭盛科以其在城关镇枧头村房屋作抵押,面积162.52 平方,该同志在其他金融机构没有欠款记录,尚无其他负债情况。该户申请借款 25 万元,期限为 3 年。三、 贷款抵押情况该同志以其在衡东城关镇枧头村(李大可等 25 户)202 室房屋一套作抵押,面积 162.52 平方,该房屋系集资合作建房,以出让方式取得,与其妻罗英共同共有,土地分摊面积 23.4 平方。于 2011 年 8 月 22 日登记,土地使用年限 70 年。2四、 调查结论通过以上调查,同意发放该笔贷款 25 万元,请上级复查批示。调查人:2012 年 3 月 20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