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纳税证明(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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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税纳税证明 (精选多篇)第一篇:地税纳税证明地税纳税证明 1、您所在单位的地税原件、复印件;2、您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您的申请书(注明理由、税种、税款所属期);4 您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1、地税副本原件、复印件;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申请书(注明理由、税种、税款所属期);4、公章(在地税窗口领表填写后加盖公章) 。申请书参考格式申请书区地税局:本公司因办理外籍人员签证(招调工立户、银行贷款、港澳通行证) 所需,前来打印本公司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已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的纳税证明。此请!现有的“全城通办 ”业

2、务,主要是税务登记,在市地税局对系统进行升级后,全城通办业务范围扩大到申报征收、税票换票和发票发售、验缴销等业务,纳税人将可在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办理这些事项,一些跨区办理涉税业务的纳税人将获得极大方便。以往,纳税人要按照纳税编码尾数确定申报期限,会出现同一纳税人存在多个纳税申报期的现象,造成部分税种逾期而出现罚款和滞纳金。升级后全市纳税人地税纳税申报期限会基本统一到每月 15日,纳税人可以统一办理纳税申报事项。另外,系统升级改造后,市地税局不再核发发票领购簿 ,纳税人不必在发票领购簿上逐一登记发票信息,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在办税服务厅的自助终端便可以轻松查询、打印发票票种核定、发票领购、发票

3、验销、库存发票信息、发票停供限供和发票真伪信息,免除了排队等候之苦。在网上办理多项纳税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后, “电子税务局 ”包括办税服务、查询服务、咨询服务和管理服务四大功能,涵盖了网上申报各种税费、网上办理涉税事项、网上采集财务数据、网上税源直报、征纳互动和涉税查询等事项。现在纳税人不必像以往一样前往办税服务厅开具纳税证明,开通网上报税功能后,纳税人通过网络便可以办理纳税证明。如果你以经缴了税,税务局应当给你开据了税收票据的,那就是你的纳税证明了,无需另外去开证明。1、您所在单位的地税原件、复印件;2、您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您的申请书(注明理由、税种、税款所属期);4 您所在单位出具的

4、个人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1、地税副本原件、复印件;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申请书(注明理由、税种、税款所属期);4、公章(在地税窗口领表填写后加盖公章) 。申请书参考格式申请书区地税局:本公司因办理外籍人员签证(招调工立户、银行贷款、港澳通行证) 所需,前来打印本公司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已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的纳税证明。此请.第二篇:03.国税、地税纳税证明开具局流程地税局纳税证明开具1. 地税局开具纳税证明准备材料如下:a.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开具纳税证明申请核准表 (加盖公章)b.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c.税务机

5、关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2.业务办理流程:a. 到达办理地点取号(综合事项)排队等候办理。b.将资料给税务人员,将开具地税纳税证明 。3.路线:a.过马路到爱榕园站做巴士:226 或 22 到湾厦村下车,步行 200米即可到达蛇口税务局办事大厅。国税局纳税证明开具1. 地税局开具纳税证明准备材料如下:a.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相符”字样 b.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c.填写开具纳税人证明申请表加盖公章,详见附件 12.办理流程:a.将材料准备齐全去提交税务人员,开具国税纳税证明 。3.路线:a.b602 到联合医院下车,步行 120 米即可到

6、达。附件 1.第三篇:浙江地税关于规范出具企业(建设行业企业) 技术中心纳税证明的通知(二便函201412 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税政管理二处关于规范出具企业(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纳税证明的通知二便函201412 号各市、县(市、区) 地方税务( 更多请关注) 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税务一分局:根据省经信委等省级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浙经信技术2014142 号)、 浙江省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浙经信技术2014143 号)要求,结合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地税机关出具企业纳税证明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14423 号 )规定,现就规范出具企业(建设行业企业)

7、技术中心纳税证明(以下简称技术中心纳税证明)通知如下:一、技术中心纳税证明由税政科(处)牵头,纳税人提出申请后,应主动核查企业相关信息,据实出具技术中心纳税证明。二、技术中心纳税证明的主要内容为相关企业两年内,有无因偷税、抗税、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如暂未发现涉税问题的可按照附件一格式出具;发现存在涉税问题的需说明具体情况,可按照附件二格式出具。三、技术中心纳税证明由各市、县(市、区) 局统一出具,上报局领导审批,并加盖本局公章。四、未按照本通知要求出具的技术中心纳税证明,一律视为无效,不得作为企业申请认定和评价企业(建设行业企业) 技术中心的申报材料。二一四年五月八日附件一:

8、企业(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纳税证明兹证明(企业名称) , (年度)至(年度)内暂未发现偷税、抗税、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特此证明。局章年月日注:未发现问题的企业可同时出具在一张纳税证明。附件二:企业(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纳税证明兹证明(企业名称) , (年度)内发现(涉税违法行为) ,补缴(税种) (金额) ,滞纳金(金额) ,并处罚款(金额) 。特此证明。注:存在问题的企业每户对应一张纳税证明。 局章 年月日第四篇:地税纳税申报单厦 门 市 地 方 税 收 纳 税 申 报 表填表说明1、 本表适用于申报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9、等地方税费;2、 有办理税务登记、临时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登记的纳税人在“税务登记代码 ”一栏填写纳税人代码,自然人申报纳税在“税务登记代码”一栏填身份证号码。未办税务登记的外来户进行纳税申报时,“税务登记代码“ 一栏填写外来登记户报验登记代码;3、 “应税项目 ”是指各税(费)征税范围的项目名称、其中房产税填房产名称或(房产)出租;土地使用税填土地位置、等级;4、 “计税数量 ”是指印花税应税凭证 (合同) 、书据、帐簿、证照的数量,以及车船使用税的车、船座位、吨位或辆数;5、 “营业额 ”:营业税、文化事业费为营业收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为应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房产税为房产原

10、值的 75%,房产出租为租金收入额;6、 “可扣除营业额 ”指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计税部分(该项目需填写扣除说明) , “计税金额 ”指“营业额”减去“可扣除营业额”;7、 “批准减免税 (费) 额”是指由税务机关审批同意的减免税(费)项目金额(该项目需填写税务机关审批文书号码) ;8、 “非审批减免税(费)额” 是指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审批核准事项外可主动调整的减免税额(该项目需填写减免说明) ;9、纳税人在填写“抵扣额 ”项目时,需填写所抵扣的应税凭证号码;10、逾期纳税申报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

11、以下的罚款;11、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2014 年 4 月 30 日前,按日加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2014 年 5 月 1 日后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12、本表一式三份:经征收机关审核盖章后,退回一份给纳税人,作为已向税务机关申报的凭证;附:1、 “可扣除营业额” 项目明细说明a、交通运输业; b、建筑业; c、邮电通信业; d、金融保险业;e、文化体育业;f、服务业代理业;g、服务业广告业;h、服务业旅游业;i、服务业其他;j 、转让无形资产;k、销售不动产;l、其他;2、 “非审批减免税(费)额” 项目明细说明a、技术转让、技术开

12、发 ;b、学历教育教育劳务;c、学生勤工俭学;d、对托儿所、幼儿园的养育服务;e、婚介服务;f 、殡葬服务;g、残疾人个人劳务;h、金融业;i、保险业;j 、纪念馆;k、宗教场所;l、文化活动场所;m、农、林、牧、渔免税(含农业技术培训、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飞洒农药、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等) ;n、疾病防治;o、公有、廉租住房;p、个人转让著作权;q、被撤销金融机构; r、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向我国境内转让技术取得收入免征营业税审批(外资企业) ;s、其他;第五篇:地税综合纳税申报表综 合 纳 税 申 报 表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综合纳税申报表填表须知一本申报表依据征管法第二十五条、

13、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设置。二适用范围:纳税人申报除企业所得税(年度) 、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社会保险费以外的各种地方税、费和基金时使用。三填表说明:(1)税种:纳税人应缴纳的地方税(费、基金)的具体种类的名称;(2)税目(品目):税法规定的同一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3)应纳税项目:纳税人具体的应纳税项目,房产税按“房产使用”和“房产出租”填列;(4)税款所属时期:纳税人申报应交纳税(费、基金)款所属的时间;(5)计税依据:计算纳税人应纳税(费、基金)款的依据,房产税“房产使用 ”按房产余值填列;(6)税率: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大额印花税等税种的比例税率,车船使

14、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税额,文化事业建设费、交通重点建设附加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上半年申报时税率减半填列;(7)当期应纳税额:纳税人依照法定计税依据和税(费、基金)率计算出的应纳税(费、基金)额;(8)应减免税:经过税务机关批准的政策性或困难性减免项目及金额;(9)已纳税额:纳税人本期已缴纳的税额;(10)延期缴纳税额:前期已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延期尚未缴纳的税款;(11)纳税人每次申报必须填写“纳税人声明” 栏,有委托代理人的,每次申报必须填写“授权人声明” 和“代理人声明”栏;(12)受理日期:征收人员实际受理申报表的日期,其中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数据电文申报以收到数据电文的日期为准;四本表为 a4 型横式,一式三份,税务机关二份,纳税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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