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防护林建设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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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加快且末县农田防护林建设的调研报告且末县林业局 王河峰2009 年 4 月 25 日且末县四面被浩瀚的塔克拉玛干沙漠所包围,生态环境异常严酷。且末县气候极端干旱,降水极少,蒸发强烈。年平均气温 10.1,极端最低气温为-27.3,极端最高气温41.3。10的积温 3852,多年平均无霜期为 165 天。年平均降水量仅有 18.6 毫米,而蒸发量高达 2507 毫米。春夏季多大风、沙暴和浮尘天气,常年主风向为东北风,干旱(热)风年出现次数约 40 多次,八级以上大风平均 16 天/年,沙暴天气达 21 天,浮尘天气达 193 天。多年来,且末人民深受风害沙尘之苦。大风沙不仅给且末县经济社会

2、发展和人们的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同时还将沙漠以每年 5-10 米的速度向西南推进,严重威胁着且末绿洲。建设比较完备的防护林体系工程,抵御大风沙对农牧业的危害,具有战略意义。一、且末县农田防护林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从 1978 年开展“三北 ”防护林体系工程建 设以来,我县全面开展了农田防护林配套建设,为改善且末县农区生态小环境,增强农牧业抗灾减灾能力,保障农牧业稳产高产、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工程建设期间,1986年且末县在巴州地区首批实现了二轮承包土地农田林网化,1991 年率先实现了平原绿化达标,受到前国家林业部表彰。1995 年英吾斯塘乡还被评为全国造林绿化“ 百佳乡”

3、,2003年底被列为国家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2005 年获自治区绿化先进集体称号。目前且末县农区内部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绿洲农区2森林覆盖率达到 16.9%,居民点绿化覆盖率达到 37.6%,宜林路、渠、荒地基本得到绿化,绿化总长度达 800 公里。到2008 年底,全县天然林面积为 198 万亩,人工林面积达 20余万亩,森林覆盖率为 0.77%。2008 年第四季度,县林业部门对全县农田防护林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且末县目前耕地总面积为 26.6 万亩,其中:二轮承包面积 13.2 万亩,非二轮承包面积 13.3 万亩;另有新开荒未耕种土地面积 3.6 万亩;全县农田防护林保存面积为

4、 2.2 万亩,其中:二轮承包土地配套农防护林面积 1.7万亩,农防林占地面积比例为 11.6%,林网化程度 68.6%。非二轮承包土地配套农防护林面积 0.52 万余亩,农防林占地面积比例 3.8%,林网化程度 13.7%。目前全县农防林缺口面积达 1.66 万亩。虽然我县农田防护林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全县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田防护林建设步伐已不能适应近年来水土大规模开发建设的需要,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1、各乡、镇(场)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农业开发大户对农田防护林配套建设不够重视,存在只注重眼前经济利益,忽视生态效益带来的长远利益。同时,有些部门与林业发展产生冲突时,协调配合不够

5、,多以牺牲林业发展为主(如防渗渠建设、乡村道路建设),未能形成全社会办林业、广大农民群众搞农田防护林网化配套建设的格局。思想观念、工作作风还不能完全适应现代林业建设发展的要求,未能把生态环境建设,特别是农田防护林网建设提到一个新的高度。2、对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投入不足。目前国家对农田防护林网配套建设投入十分有限,大部分建设资金需要当地3自筹,群众参与造林积极性不高,造林质量差,与建设高标准的农田林网化技术要求还有一定差距。3、部分树龄较高的农田防护林带存在林木老化、林相不齐、更新滞后等问题,并逐渐凸显。4、最近 10 年来,我县新开发土地面积较大,但是农田防护林配套建设跟明显滞后,如良种场、

6、恰瓦勒墩开发区、北三乡农业开发区、阿热勒乡农业开发区等区域,特别是一些农业开发大户及部分农民群众林网化配套意识淡薄。5、各乡(场)农田防护林缺口面积较大,全县农防林缺口总面积为 16585 亩。其中:托格拉克勒克乡农防林缺口面积949 亩,阿热勒乡农防林缺口面积 1779 亩,琼库勒乡农防林缺口面积 287 亩,英吾斯塘乡农防林缺口面积 1136 亩,巴格艾日克乡农防林缺口面积 1111 亩,阿克提坎墩乡农防林缺口面积 2011 亩,阔什萨特玛乡农防林缺口面积 2038 亩,塔提让乡农防林缺口面积 2066 亩,良种场农防林缺口面积1595 亩,恰瓦勒墩管委会农防林缺口面积 3593 亩。二、

7、新时期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总体目标1、重要意义:我县地处干旱、荒漠地带,生态十分脆弱。近几年大风沙、冻害等各种灾害呈现出发生频率越来越高、损失越来越大的趋势。尽快建立健全农田防护林体系的形势紧迫、意义重大。搞好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是防御大风沙、冻害等自然灾害的迫切需要,是新时期林业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体现,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基础。42、指导思想:从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客观要求出发,以且末县农村防护林工程建设规划为依据,以提高农田防护林建设质量和

8、防护效益,构建抵御自然灾害的农田防护林体系为核心,以改善农业生态条件,提高灾害综合防控能力,保障农作物丰产丰收,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目标,为建设一个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民生改善、农村繁荣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实的生态安全体系。3、建设原则坚持科学规划的原则。规划要与农村道路、渠系防护林建设、防沙治沙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低产田改造和土地整理等项目相结合。坚持小网格、窄林带的原则。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积极发展与补植补造相结合,更新改造与提高质量相结合,适度调整网格面积,提高防护效能。坚持突出重点,生态优先的原则。实施田、路、渠综合设防,提倡营造混交林。在建设农田防护林的同时,完善防风固沙基

9、干林的建设,构建完善的防护林网体系。坚持效益兼顾的原则。在农田防护林发挥防护效益的同时,也要积极发挥经济效益,明确管护责任制,明确利益主体,调动造林经营者的积极性。坚持“生态优 先、合理改造、依法采伐、及时更新、功能不减、体系长存”的原 则,合理进行更新采伐。4、总体目标:到 2015 年,在巩固完善现有农田防护林网的基础上,完成人工农田防护林 2 万亩,使全县 95%以上农田和枣园实现林网化,农区建成比较完备的防护林体系,农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增强,5农作物、红枣产量及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 三、加快农田防护林建设的实施意见(一)科学规划,严格标准,突出重点,全力推进

10、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根据且末县农村防护林工程建设规划,农田防护林网建设以更新造林和新造林同步开展为重点,根据目前全县农田防护林的生长现状和建设年代,对其中的过熟林、成熟林进行更新改造;针对部分农田林网不全和新开发区及拟开发区域没有防护林的现状,加强新建农田防护林配套建设。同时加强组织管理,全面落实农田防护林建设任务,推进高标准农田防护林建设,实行统一的建设模式:1、农田防护林林网规格和占耕地面积比例,农用地林网网格面积不超过 150 亩-200 亩,果园林网网格面积不超过 100 亩。2、林带占地比例,二轮承包土地农田防护林占地不低于 12%,非二 轮承包土地农田防护林占地不低于 14%。

11、3、农田防护林完整度:四面有林带,林相整齐。林带无缺株断带,病虫害危害程度在轻度以下。4、农田防护林效益:生态条件改善,自然灾害受害程度下降,效益显著,作物和果品产量明显增长。5、农田防护林建设所用苗木必须为良种壮苗,树种以新疆杨、银白杨、胡杨、沙枣等乔木树种为主。造林质量要好,林带完整,无缺株断带现象,造林成活率必须达到 85%以上。(二)强化管理,加快林网化进程1、按农田林网化建设标准,对农田防护林用地要纳入6林地管理范围,严格按林地进行管理,同时按规定标准无偿划定农田防护林用地,并限期造林。2、农田防护林建设继续实行“林随地走、谁造谁有、合造共有、允许继承、允许转让”的林业政策。可以采取

12、集体统一种植、分户管理、比例分成的方式。若土地承包者不愿种植防护林带,也可以采取集体种植、集体管理或者无偿划转给其它有意愿的农户种植管理。3、新开发的土地(包括未林网化耕地),凡经改良且已经正常耕作的,必须按规定标准营造农田防护林。原农田防护林缺行断带的,必须按标准完善农田防护林。凡未完成当年林网配套建设的农户或经济组织,水利部门将按全县水费平均标准的 3 倍收取未林网化耕地面积的水费(包括机井)。4、防护林带更新,继续实行 “伐一补十”的办法促进农田防护林带的更新补植,采伐前必须按标准缴纳更新造林保证金,采伐后限期更新,经验收合格后返还保证金。5、对于新的水土开发,继续实行在开发前,开发者要

13、按照开发总面积 14%的标准向林业部门交纳 250 元/亩的农田防护林建设保证金,同时签订农田防护林限期造林协议书。经验收达到林网化标准后,返还保证金。6、农业综合开发、低产田改造、土地整理等项目,凡是涉及到有林网化配套建设的,土管、水利、农业、财政、开发办等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项目验收,有关部门要与林业部门密切协作,对于未按规定要求完成林网配套的不予验收。7、对完不成当年农田防护林建设任务的乡(镇)、场,调减当年林木采伐计划指标,控制其林木采伐量。7(三)完善农田防护林建设优惠政策,加大对农田防护林建设的投入。1、农田防护林用地要严格纳入林地管理范围,明确责、权、利

14、主体,按规定要求划定农田防护林用地。原造林地属集体所有的要完善管护责任制,明确利益主体,也可采取拍卖、托管等形式明确林木所有权。要坚持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注重实效,鼓励农民在承包土地上营造防护林带,引导农民群众开展高标准农田防护林网建设,调动农民营造农田防护林的积极性。2、实行优惠的农田防护林用地、用水、用电政策。对依法取得宜林荒沙荒地使用权植树造林的,免缴土地使用费及出让金,土地使用权 50 年不变,营造农田防护林的使用权可延长至 70 年。利用冬闲水、灌溉余水浇灌农田防护林的免收水费,用电按农业排灌用电收费。3、实施农田防护林建设造林补助政策。全面完成当年农田防护林建设计划任务,对造

15、林者个人(农户)按 70 元/亩的标准进行造林补助奖励,对乡(场)按 30 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个人)。如果国家或自治区提高防护林造林补助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甲方还可适当提高奖励标准。未完成年度农田防护林造林任务的,对乡(场)进行处罚,其中,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造林者个人降低造林补助奖励,按照 40 元/亩的标准兑现,并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对乡(场)给予 2000-5000元的处罚,并在全县通报批评。(四)加强对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的领导1、各级领导要把林业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要把建设高标准农田防护林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高标准农田林网8化建设与各级领导工作职责相结合,以切实加强领导。继续实行农

16、田防护林限期营造制度,凡是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实现农田林网化配套的,或因指挥不力、玩忽职守、农田林网化配套建设受到严重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全面完成农田防护林建设的乡(场)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2、各乡、镇(场)要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规模推进。主攻面积大、难度大、影响大的重点地区。在完善二轮承包土地的农耕地和果园农田防护林建设的同时,同步实施非二轮承包土地、新开发区、农村道路渠系防护林配套建设。农区各乡、 (镇)场要结合小城镇绿化美化建设,推进乡镇园林化进程。各级领导要率先垂范,建立高标准林网化样板基地,带动当地林网化的快速健康发展。3、要严格按照农田林网建设标准,科学规划,制定目标,落实责任,限期实现。各乡、镇(场)新开发土地,要在 4-5 年内必须全面完成农田林网化配套建设,非农公司开发的土地,要做到开发与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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