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国有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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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对国有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与监督在我国,国有控股公司作为建立 现代 企业 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形式之一,在 社会 主义市场 经济 中越来越发挥着重要作用。决策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是现代企业制度密不可分的三个 内容 ,从近几年来的实践经验看,在对国有控股公司的管理过程中由于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弱化,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状况屡有发生,不仅对投资方的国有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而且最终也给国有财产造成流失。现就如何 问题 ,谈一些看法。一、加强内部控制与监督的必要性在国有控股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况下,国有单位作为控股公司的主要出资者,其主要职能是通过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进行决策、

2、激励和监督,以间接管理为主。而作为经营者的以总经理为首的经理层,其主要职能则是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以直接管理为主。在对国有控股公司的管理过程中往往存在一种倾向,就是认为所有者应尽量少地干预经营者,尽量扩大经营者的权利。这实际上是一个极大的思想误区,事实上在市场经济很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作为一个资本家,他可以把企业的日常经营权交给所聘用的经营者,但他绝对不会放弃对企业重大问题的控制权,更为重要的是他也不会放弃对企业经营者的日常经营状况的监督权。在这种日常监督之下,一旦发现问题就会及时采取措施,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另一方面,由于在经营管理中存在道德风险和信息不对称的原因,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制

3、约机制,则公司的决策机制和激励机制也会形同虚设,法人治理结构从根本上讲不可能有效,公司长远的健康 发展 也会失去基础。从近几年来国有单位对其控股公司的管理实践来看,存在两种倾向:一是把控股公司作为下属单位来对待,董事长、总经理以及公司经营班子等全部由国有单位任命,控制过死。造成总经理权力过弱,公司缺乏活力;二是对控股公司流于管理,没有进行控制与监督,使总经理权力过大,董事会形同虚设,权力失衡。这两种倾向都不利于公司的发展。二、内部控制与监督的内容1作为国有控股公司控股方的国有单位对公司进行内部控制与监督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公司章程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有关决议、公司内控制度以及国家

4、有关法规等。根据公司法,公司的组织机构和职能为:股东会。公司法第 38 条规定了股东会所行使的职权。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因此作为国有控股公司的控股方,国有单位是通过股东会的形式,采取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委派和更换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人选等 方法 ,通过控制董事会和监事来完成对公司的控制和监督的,使公司按照控股股东方的经营思想和方向去发展,这是公司法赋予控股方的权利,而控股方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它所承担的义务就是除采取上述方式外,不得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活动,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要承担一定的 法律 后果。董事会。公司法第 46 条规定了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

5、责,由于公司董事会中董事的人数是按股权比例设置的,因此董事会实际上也是由控股方控制的。同时董事会通过对公司经营者人事权的控制即聘任和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对经营权的控制即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对财务的控制即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来实现对公司的控制。董事长一般由控股方委派。总经理。公司法第 50 条规定了总经理的职权。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通过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来实现对公司的管理。如果说董事会的决策主要是关于控股公

6、司的整体战略部署的话,则总经理的决策内容主要是有关战略实施的决策,并更多地与公司直接有关。2对国有控股公司来说,其最终目的和动力是追求最大利润。控制的目的是为了权利制衡,使决策机制更加 科学 ,监督的目的是使控制机制更加有效,同时也必须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比如说年薪制、期股等。对公司进行内部控制与监督的内容与公司的组织机构和职能密切相关。首先,这种内部监督是单向分层次的,即只能是股东会对董事会进行监督、董事会对总经理进行监督。国有控股公司控股方的国有单位对公司董事会的监督内容有: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年度财务预、决算;其他股东会审议批准事项的执行情况。其监督形式有三种,一是通过

7、股东大会;二是通过公司监事履行对公司的监督职责;三是有权决定对公司董事长的任期审计以及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审计。在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公司控股方的国有单位负责人往往在日常工作中干预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正常工作的行为是错误的。对于控股方的战略意图,应由委派到公司的股东代表通过股东会的方式去体现,这不仅是公司法的要求,而且也是对其他小股东的尊重。否则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在决策形式上就没有区别,不仅有体市场经济 规律 ,而且当公司由此而遭受经济损失时,其他股东有向控股方股东提出赔偿损失的权利。董事会对总经理的监督内容有: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年度财务预、决算的执行情况;目标责任

8、制考核情况;其他董事会制定的有关方案执行情况。其监督形式有:一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二是委托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部门进行审计监督。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董事长直接干预总经理的正常管理工作的做法是错误的。其次,控股方国有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之间不是上下级关系。依据公司法,控股方国有单位负责人和公司董事长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即委托公司董事长代表国有单位在股东大会上和公司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之间应当说没有直接关系。董事长的职责是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但董事长并不能代表董事会,总经理是向董事会负责,而不是向董事长负责。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在进行内

9、部监督过程中,弄清上述关系,有利于正确行使监督权利,分清经济责任。三、对国有控股公司的日常监督由于作为委托人的国有控股单位与作为受托人的经营者在经营管理信息的获取方面处于不对称的状态,为防止经营者操纵 会计 行为以提供虚假信息,委托人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信息的监督是非常必要的。这种监督是在所有权和经营权之间的一种权利制衡。公司董事长应由国有控股单位委派,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试想,如果对公司没有有效的日常监督措施,负责就没有基础。在实际工作中,作为国有控股单位对公司的日常监督方式有:委派财务总监。其主要职责

10、是对公司董事会所做出的各项重大经营管理决策、财务决策的合理、合法性进行监督,对总经理执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对董事会、总经理做出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予以纠正。这种监督 方法 具有直接、及时和与公司经营管理措施同步,有利于及时发现 问题 的优点,缺点是加大了监督成本;充分发挥公司监事或监事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第 54 条的规定,监事或监事会有权检查公司财务,并对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的违法、违规、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以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这种监督方式的优点是节约监督成本,缺点是监督具有滞后性。四、对国有控股公司的内部审计监督控股方的国有单位对公司的内部审计是一种非常

11、重要的监督方法,与对公司的日常监督相辅相成,互为补充,是检查公司决策机制的有效性和执行激励机制的重要措施。其主要形式有年度审计、专题审计和任期审计:年度审计的主要 内容 是针对股东会、董事会有关决议的执行情况。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完成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等,以检查股东战略方针的最终执行情况。审计的对象不仅包括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还应包括总经理、董事会的决策行为等;专题审计的内容是针对某一重大 经济 事项和股东会某一重大决议的执行情况等所进行的专门审计;任期审计是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期届满或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其任职期间公司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等应负有的责任进行的审计。在任期审计中应注意两个方面:一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的股东决议各自履行其职责情况;二是公司经济效益状况和 发展 潜力,这是出资方追求的最终目标。总之,作为控股方的国有单位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与监督是多方位的。作为国有单位形成正确的投资、控制、激励和监督理念,建立有效的公司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是保证决策机制和激励机制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从而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国有控股公司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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