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cpa考试《税法》个人所得税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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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1 / 72010 年 CPA 考试税法个人所得税解析 一、以住所为标准对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身份的判定 我国税法对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身份的判断标准有两个:住所和居住时间。凡在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或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住满 365 日的个人均为居民纳税人,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均应向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凡在境内无住所的个人或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住不满365 日的个人均为非居民纳税人,只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向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要判定在境内无住所的外籍个人为居民纳税人还是非居民纳税人,还需要再考虑下列情况:

2、(1)如果要判定某外籍个人为居民纳税人,当年的 1 月1 日该个人一定要在境内居住,如果其 1 月 1 日不在境内,即使 1 月 2 日一 12 月 31 日都在,也视为非居民纳税人,因为其在居住不满一个纳税年度。如某外国人 2009 年 1 月2 日来工作后一次也没有离开过,2009 年在境内居住 364天,属于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情况,当年应视为非居民纳税人。 (2)如果其 1 月 1 日在,在 12 月 31 日之前离华,就要再看其是否以后还回到:如果以后还会回到,视为临时离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2 / 7境,如果一次离境未超过 30 天

3、或多次离境未超过 90 天,虽然 12 月 31 日未在,也视为居民纳税人,如果一次离境超过 30 天或多次离境超过 90 天.则视为非居民纳税人;如果以后不会回到,因为其在不满一个纳税年度,视为非居民纳税人。如某外籍人员 2008 年 lO 月到我国工作,2008年 12 月 20 日回国度假,2009 年 1 月 1 日返回,一直住到2009 年 12 月 20 日又回国度假并于 2010 年 1 月 5 日返回。该外籍人员 2008 年在华居住不满 1 年,当年为非居民纳税人;2009 月 1 月 1 日入境(视为在华期间),12 月 20 日回国但 2010 年又返回,属于在境内居住满

4、一年,而且一次临时离境未超过 30 天的情况,当年为居民纳税人。如果该外籍人员 2009 年 12 月 20 日回国后不再来华,2009 年在华居住不满 1 年,视为非居民纳税。 二、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的含义与区别 境内所得就是在境内工作期间的收入(无论这种收入是境外企业支付还是境内企业支付),其中境内工作期间由境内企业支付的工资称为境内所得境内支付。境内工作期间由境外企业支付的工资称为境内所得境外支付。境外所得就是在境外工作期间的收入(无论这种收入是境外企业支付还是境内企业支付),其中境外工作期间由境内企业支付的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3 /

5、7工资称为境外所得境内支付,境外工作期间由境外企业支付的工资称为境内所得境外支付。如某美国公民 2009 年 3月 3 日6 月 10 日来华工作,此间境内企业每月支付工资 20000 元,境外单位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 30000 元,其中 5 月 5 日回美国加班,14 日回到,回国期间取得境外企业支付的加班工资 10000 元和境内企业支付的生活补贴5000 元。该美国公民在华工作期间取得的境内企业每月支付工资 20000 元为境内所得境内支付,境外单位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 30000 元为境内所得境外支付;回国期间取得境外企业支付的加班工资 10000 元为境外所得境外支付,境内企业支付的生

6、活补贴 5000 元为境外所得境内支付。 三、境内居住天数和境内工作天数的计算与区别 我国税法规定,对在境内无住所的个人,需要计算确定其在境内居住天数,以便依照税法或协定安排的规定判定其在华负有何种纳税义务,以便确定其征税范围,即对境内和境外所得、境内支付和境外支付部分哪些征税,哪些不征税。在计算在境内居住天数时,均应以该个人实际在华逗留天数计算。但在具体确定应纳税额的时候,对在境内、境外机构同时担任职务或仅在境外机构任职的境内无住所个人,需要根据其境内工作天数对其应纳税额进行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4 / 7调整。在计算其境内工作天数时,对其入

7、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在华实际工作天数。上述规定主要看计算的目的:如果是为了判断非居民纳税人在我国负有哪种纳税义务,个人人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按一天计算;如果是为了计算非居民纳税人的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按半天计算。 如某外籍人员 2009 年 3 月 3 日入境工作,在华工作期间,境内企业每月支付工资 20000 元,境外单位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 30000 元,12 月 20 日离开。在计算其在华居住天数以判定其负有何种纳税义务时,3 月 3 日入境和 12 月20 日离境的当日,均按一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

8、,即3 月在境内 29 天,4 月为 30 天,5 月为 31 天,6 月为 30天,7 月、8 月各为 31 天,9 月为 30 天,10 月为 31 天,11 月为 30 天,12 月为 20 天,境内居住天数一共为 293 天,属于在境内居住满 90 天,不满 1 年的情况,其境内工作期间境内所得包括境内支付的部分和境外支付的部分都要纳税。但在具体计算每月的应纳税额时还要考虑其实际在华工作天数,如该外籍人员 2009 年 3 月 3 日入境,3 日按半天计算本月其在华工作天数,本月在华工作天数为312.528.5。该外籍人员 2009 年 3 月应纳税额(20000300004800)3

9、03375(28.5/31)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5 / 79363.63(元)。411 月均为工作一个整月,无需考虑工作天数,应纳税额均(20000300004800)x 30337510185(元)。该外籍人员 12 月 20 日入境,20 日按半天计算本月其在华工作天数,本月在华工作天数为 190.519.5(天),12 月份应纳税额(20000300004800)30337519.5/316406.69(元)。 四、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公式解析 (1)居住时间在 090 天以内: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10、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支付的工资(当月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对上述公司可以理解为:居住时间不同的外籍个人,纳税义务也不同,这是通过公式中的“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 、 “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等比例来体现的。 “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说明就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所得纳税, “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说明就境外工作期间的所得纳税。我国税法规定,外籍个人居住时间不足 90 天的.境内所得境外支付是免税的,境外所得是不纳税的。“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说明只就境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

11、创 6 / 7内支付的部分纳税,境外支付的部分不纳税, “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说明只就境内工作期间的收入纳税,境外工作期间的收入不纳税,两个比例合起来就是只就境内所得境内支付部分纳税。 如 A 国公民在境内无住所,于 2010 年 3 月 1 日5 月28 日在华工作(3 月 1 日入境,5 月 28 日离境).每月取得境内企业支付的工资 2.4 万元;每月取得境外企业支付的工资 4 万元,3 月(24000400004800)*303375*4000164000)*(30.5/31)5307.4(元)(3 月 1 日入境按0.5 天算,本月在的工作天数为 310.530.5(天);4

12、 月(24000400004800)*303375*(24000/64000)5394.38(元);5 月(24000400004800)*303375*(24000/64000)*(27.5/31)4785.33(元)(5月 28 日离境按 0.5 天算,本月在的工作天数为280.527.5(天)。如果改为 A 国公民在境内无住所,于 2010g3 月 1 日5 月 28 日在华工作,每月取得境内企业支付的工资 2.4 万元,每月取得境外企业支付的工资 4 万元;其中 5 月 5 日回 A 国加班,14 日回到,回国期间取得境外企业支付的加班工资 1 万元,14 日为 4 天,5 月 5日离

13、开按 0.5 天算,14 日回到也按 0.5 天算,15 27 日为13 天,28 日离开按 0.5 天算。因此 5 月的工作天数40.5*2130.518.5(天)。5 月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7 / 7(2400040000100004800)*356375*(24000/74000)*(18.5/31)13393.55(元)。 (2)居住时间在 90 天1 年之间: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对上述公司可以理解为:居住时间在 90 天1 年之间的外籍个人,境内所得纳税,境外所得免税。公式中的“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表明只就境内工作期间的收入纳税,境外工作期间的收入不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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