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年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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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永 兴县 2011-2012 年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 况 汇 报永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2 年 10 月 19 日我县在省、市扶贫办的关心指导下,严格按照郴州市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切实加强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我县扶贫资金管理水平和扶贫成效,增强扶贫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推动扶贫资金使用规章更加完善,管理使用程序更加规范,管理使用机制更加健全,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一、扶贫资金项目下达及安排去向情况自 2010 年至 2011 年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先后下达给我县财政扶贫资金共 162 万元。分别是 2011 年 82 万元,2012

2、 年 80 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31 万元,产业发展资金 118 万,实用技术培训资金 13 万元。 扶贫项目43 个,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6 个,产业发展 33 个,实用技术培训项目 3 个。在安排下达项目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坚持面向重点村、面向贫困户,以产业发展为主、以智力扶贫为主。所有资金项目批准文一经下达,我县及时向各项目单位下达,让项目尽快实施,发挥2效益。在向各项目单位下达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做到所有扶贫项目不变更,所有扶贫资金不调整,全部按照上级文件如实下达。二、扶贫资金项目的安排及落实情况2011-2012 年我县共安排实施扶贫

3、项目 43 个,下达财政扶贫资金 162 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31 万元,安排项目 6 个,产业发展资金 118 万,安排项目 43 个,实用技术培训 13 万元,安排实用技术培训 1.2 万余人次。到目前止, 2011-2012 年项目资金下拔额度达 162 万元。所有项目全部实施并验收、项目完成率、验收率达到 100%,资金下拨额度占资金总数的 100%。没有出现转移、挪用、拖欠 、挤占、截留扶贫资金的现象,做到各项扶贫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三、扶贫资金管理情况扶贫资金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组成部份。为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防止资金挪用、它用、贪污等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我县严格

4、按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切实强化扶贫资金的管理。(一)专户专账,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认真执行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建立了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做到了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资金始3终不脱离财政轨道。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拨付程序是由项目单位实施完成项目建设后,向县扶贫办和县财政局提出申请,县扶贫办组织财政、相关乡镇、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填写好扶贫开发项目验收单,所有参与验收人员全部签字,然后项目单位开具正规发票,凭扶贫开发项目验收单、拨款申请表、发票到财政局农业股报账。(二)阳光操作,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各扶贫项目、资金、建设内容、相关要求等都在村一级公示,

5、项目资金拨付后及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的通知(永办201073 号)的要求,及向群众公布,并报县纠风办、县审计局和县减负办备案。增加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和 使用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加大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力度。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确保了资金安全。(三)跟踪问效, 建立多方监督、检查制。县扶贫办、财政局依规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工作。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资金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工程建设和财务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及时纠正。同时,组织社会有关方面加强监督,把行政监督、群众监督、

6、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四)奖罚分明,健全完善激励约束制。采取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好、成效明显的县乡村,在资金分配和试点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4挤占、挪用、截留扶贫资金的,在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四、扶贫项目管理情况我县对扶贫项目管理一贯高度重视,从项目申报到项目验收都严格把关,确保扶贫项目发挥最大效益。(一)严把“项目申报 关” 。对各村上报的扶 贫项目县扶贫办派员实地调查、论证后,县扶贫办会同财政局共同研究提出初步方案,然后按公开、公正、公平、公示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公示。经公示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同意,再上报省、市审批。(二)严把“项目规划关 ”。做到因村制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科学规划,不搞行政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工程和形象工程。(三)严把“项目实施关 ”。严格实行招投 标制度,落实专业施工队伍,设立村民监督领导小组,对项目施工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四)严把“项目验收关 ”。项目完成后由 县扶贫办组织财政、相关乡镇、相关职能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填写扶贫开发项目验收单。项目单位凭验收单、拨款申请表、正规发票到县财政局农业股报帐,杜绝了冒领、套取扶贫项目资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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