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安全技术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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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常用安全技术讨论,一、叉车(铲车)使用安全二、起重机械安全技术三、电焊作业安全要求四、灭火器的配置五、关于伤亡事故的分类,3,一、叉车(铲车)使用安全,4,(一)、厂内机动车辆的事故类型,厂内机动车辆的主要事故类型有:车辆伤害(包括翻车、撞车、挤压和轧辗等)、物体打击(搬运、装卸和堆垛中物体的打击)、高处坠落(包括人员或人员连同物品从车上掉下)、火灾和爆炸等。,5,1、持证驾驶。2、不得载客。3、禁止任何人通过或站在车辆起升部件下面。4、未经批准不得修改、增加或拆除零件。5、不准超过核定的载重量,所载货物不得超长、超宽。 6、堆高作业时,必须使用带有护顶架和挡货架的车辆。,(二)一般规则,

2、6,(三)驾驶规则,1、一般规则在道路行驶一般不得超过10km/h;在厂房里行驶时,不得超过5km/h。必须避免车辆驶过松软物体或障碍物。禁止急刹车和急转弯。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 400mm, 门架须后倾。叉车不得运输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不得边行驶,边提升或降低货叉。倒车时驾驶员必须先观察和鸣号。,2、在坡道上运行车辆必须缓慢地上、下坡。车辆不得在坡面上转弯,也不得横跨坡道运行。车辆与站台或平台边缘之间必须保持至少为车辆一个轮胎宽度的距离。当上坡或下坡坡度超过10%时,运行时必须使载荷面向上坡方向。,3、停车叉车在中途停车,发动机空转时应后倾收回门架,当发动机停车后

3、应使滑架下落,并前倾使货叉着地。,8,(四)、驾驶员维护车辆规则,1、使用车辆之前,必须检查车辆的技术状况 2、加燃料加燃料前必须关闭发动机,制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离开车辆。在加燃料时禁止明火和吸烟。蓄电池充电时,排气帽必须处在正确位置上以防电解液溅出,并确保通气孔有效。打开蓄电池(或隔间)的盖以放出气体和散去热量。在蓄电池充电区域内必须采取措施以防出现明火、火花或电弧。稀释浓硫酸制电解液时,只允许把浓硫酸加入水中,而不得把水加入浓硫酸中。,9,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厂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按照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五)、相关安全标准,GB4387

4、-94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10827-1999 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 GB16178-1996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2003年6月l日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未将厂(场)内机动车辆纳入条例调整范围。但仍执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10,二、起重机械安全技术,到现场查什么?,11,起重机械: 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88条,12,a)

5、吊钩不得有裂纹 b)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应报废; c)扭转变形不得超过10; d)危险断面和吊钩颈部不得产生塑性变形; e)吊钩上的缺陷不得补焊。 f)吊钩应设有防止吊物绳意外脱钩的保险装置。,1、吊钩,13,2、钢丝绳,a)钢丝绳在一个捻节距内断丝数达钢丝绳总丝数的10%; b)整条钢丝绳绳股断裂;c)当钢丝绳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7%或更多时 ;d)麻芯外露应报废;e)钢丝绳有明显的腐蚀应报废。f)g),报废标准,14,卷筒的报废标准 a)裂纹; b)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的20%; c)绳槽磨损量大于钢丝绳直径1/4且不能修复时。,3、卷筒,15,制动器的零件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

6、废、更换或修整: 裂纹; 制动带或制动瓦块摩擦垫片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50%; 弹簧出现塑性变形;,4、制动器,16,1、起重机械安全装置(1)起重量限制器(超载限制器)(2)位置限制器 (3)连锁保护装置(4)缓冲器(5)夹轨器和锚定装置(6)活动零件防护罩(7)其它安全保护装置,(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17,司机应做到“十不吊”。,2、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时不吊; 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时不吊; 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歪拉斜挂不吊; 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

7、物的不吊; 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补垫不吊; 违章指挥不吊。,18,(2)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 (3)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维修。(4)吊运重物不得从人头顶通过,吊臂下严禁站人。(5)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20,以免受力过大。(6)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规定的要求。(7)重物不得在空中悬停时间过长。,19,(四)起重机械的安全检查要求,1、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2年。2、每年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3、停用年以上

8、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全面检查。4、起重机械遇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受级以上的风力后,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5、对起重机械的主要受力结构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运行机构、控制系统等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做出记录。,20,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第92号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GB 6067-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5144-2006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三、电焊作业安全要求,22,焊接作业与各种易燃易爆气体、压力容器和电机电器接触,同时,在焊接与切割过程中,又会产生有毒气体、有害粉尘、弧光辐射、噪声等。 所有这些不安全因素,都有可能成为发生爆炸、火灾、触电、烫

9、伤、高空坠落等事故以及焊工尘肺、中毒、电光性眼炎和皮肤病等职业病患。,1、焊接的主要危害,23,2、手工弧焊的安全要求,(1)电焊机必须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禁止多台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 (2)电焊机防止碰撞、受潮或剧烈振动;严禁超负荷使用。 (3)电焊机外露的带电部分应有完好的防护装置,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有良好接地;焊接电缆外皮完整、绝缘良好、应使用整根导线。(4)电焊钳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隔热能力,严禁将过热的焊钳浸在水中冷却后立即使用。 (5)下雨天不准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工作时,要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24,(6)焊接作业时,场所应有通风除尘设施,可燃、易爆物质

10、距作业点火源应不小于10m。 (7)移动电焊机位置,须先停机断电,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焊机。在焊钳与工件短路的状态下,电源开关不应合闸。(8)在人多的地方焊接时,要安设遮拦挡住弧光,无遮栏时应提醒周围人员不要直视弧光。(9)焊接有色金属器件时,要加强通风排毒,必要时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10)焊接作业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25,(1)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压力调节器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牢固,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氧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及油垢。(2)乙炔气瓶和氧气瓶均应距明火10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的距离应在5米以上。(3)乙炔气瓶与焊

11、炬之间均应有可靠的回火防止器。(4)乙炔气瓶和氧气瓶均应放置在空气流通的地方,不得在烈日下曝晒,不得靠近火源与其它热源。(5)在通风不良的地点或在容器内作业时,焊割炬应先在外面点好火。,3、气焊与气割作业安全要求,26,(6)点火时应开乙炔少许,点燃后迅速调节氧气和乙炔气,按工作需要选取火焰。停火时应先关闭乙炔气,然后再关闭氧气,防止引起回火和产生烟灰。(7)在易燃易爆生产区域内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8)气焊与电焊在同一点作业时,氧气瓶应垫有绝缘物,以防止气瓶带电。(9)氧气软管为红色,乙炔软管为黑色(绿色),与焊炬连接时不可错乱。接头处必须用专用卡子或退火的金属丝卡紧扎牢。,27

12、,(10)禁止把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的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也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使用时应防止割破。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11)检查设备、附件及管路是否漏气时,只准用肥皂水试验。试验时,周围不准有明火。严禁用火检查漏气点。(12)压力容器及压力表、安全阀,应按规定定期送交校验和试验。经常检查压力器件及安全附件状况。,28,(1)每个气瓶必须设两个防振橡胶圈。氧气瓶应在与其它易燃气瓶、油脂和其它易燃物品分开保存,也不准同车运输。运送时需罩上安全帽,轻装轻卸,防止震动;严禁采用抛、滚、滑的方法运气瓶。禁止人工肩扛手抬搬运。(2)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

13、和防震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磁超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3)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和存储时,环境温度一般不得超过40。(4)乙炔气瓶在运输中应立放,不得卧放;乙炔气瓶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5)乙炔气瓶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4、气瓶使用安全要求,29,(6)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必须使用铜合金器具时,合金的含铜量应低于70%。(7)在使用乙炔气瓶的现场,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的,应在现场或车间内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墙隔或单独的储存间。超过20瓶,应设置乙炔气瓶库。 (8)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

14、夏季要防止曝晒,气瓶禁止敲击、碰撞;瓶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解冻。(9)气瓶中的气体不允许全部用完,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并将阀门拧紧,写上“空瓶”标记;空、满瓶应分别存放。,30,GB11638-2003 溶解乙炔气瓶 GB 94481999 焊接与切割安全GB14194-2006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31,四、灭火器的配置,32,GB 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3,B、C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m),A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m),距离?,34,35,36,A类

15、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B、C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数量?,37,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确定,并应保证最不利点至少在1具灭火器的保护范围内。,38,A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C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

16、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39,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目前各地比较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在A类火灾场所配置不能扑灭A类火的B、C干粉(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40,对于同一等级为55B的标准油盘火灾,需用7kg的二氧化碳灭火器才能灭火,而且速度较慢;而改用4kg的干粉灭火器,不但也能成功灭火,而且其灭火时间较短,灭火速度也快得多。,水型和泡沫灭火器不能用于扑救E类火灾,41,五、关于伤亡事故的分类,42,(1)按伤害程度分类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1个工作日以上(含1个工作日),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重伤,指损失工作日为105个工作日以上(含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日;死亡,其损失工作日为6000日,这是根据我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和平均计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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