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标准农田地力调查与分等定级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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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附件 1:浙江省标准农田地力调查与分等定级技术规范全面摸清标准农田地力实际状况,实施分等定级,是加强标准农田质量建设的基础,是制订标准农田保护、培肥、改良、利用规划的主要科学依据,是推进标准农田土壤改良,确保粮食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根据省政府有关组织开展全省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能力调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标准农田建设实际,特制定本规范。一、标准农田类型划分将我省标准农田分为多年种植农田、平整后农田、旱改水、溪滩地、围垦后农田、新围垦地和其它农田等七种类型。1.多年种植农田。在建设标准农田过程中,只对农田基础设施作适当完善,土壤基本未翻动。总体上农田基础设施较完善,常年种植农作物,土壤肥力水

2、平较高。2.平整后农田。在建设标准农田时,土地平整前为水田,平整后土壤表层经上下翻动后,土壤理化性质不同于原土壤。3.旱改水。平整前为旱地,经改造后为水田。4.溪滩地。经加客土(时间在 3 年以内)或其它方法改造后的溪滩地,农 田有一定的生产能力。加客土改造时间在 3 年以上的溪滩地,根据农田建设实际,分别统计入平整后农田等类型。5.围垦后农田。平整前为海涂。海涂经围垦、平整后适宜种植农作物,农 田耕作年限 5 年以上。6.新围垦地。平整前为海涂。海涂经围垦、平整后有一定的生产能2力,农田耕作年限不足 5 年。7.其它农田。除上述六种类型以外的标准农田。二、标准农田地力等级划分将我省标准农田地

3、力具体分为三等六级。其中:一等田为高产稳产良田,即农田土壤肥力较高、基本无低产障碍因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吨粮田水平。一等田具体细分为一级田、二级田。二等田为中产田,即在近年内通过采取综合地力培肥、土壤改良措施,可以将地力综合提升到一等田水平。二等田具体包括三级田、四级田。三等田为低产田,即土壤养分严重失衡,或存在严重土壤障碍因子,需经过长期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农田地力可提升到二等田、甚至达到吨粮田综合生产能力水平。三等田可分为五级田、六级田。三、标准农田地力调查土壤样品数量要求1.土壤样品取样点按不同标准农田类型进行。每一种标准农田类型土壤样品取样数量不少于 10 个。每一个土壤样品代表土壤面

4、积最大不得超过 500 亩。2.标准农田面积小于 2 万亩的县所取土壤样品数量,必须达到 50个以上。3.对土壤肥力或土壤质量差异大、当地优势农作物或种植经济作物的标准农田,应加大取样点密度和土壤样品取样数量。四、标准农田地力调查土壤样品取样要求1.为避免由于施肥等因素的影响,土壤样品统一在春耕生产翻耕前采取。32.采样时,先用 GPS 仪进行定位,并在登记表上填写好取样点的经纬度,以便于今后查对和信息化管理。3.采样用“X”法、“S”法,使用木铲、竹铲、不锈钢土钻等工具。每个样品随机采取 1520 个左右点(不得少于 15 个)土样,每点采取样品不少于 100g,充分混合后采用四分法留取 1

5、000g 土壤样品。4.每袋土样应填写两张标签,内外各具。标签主要内容为:样品野外编号、采样深度、采样地点、采样时间、采样人等。5.对各取样点应同时进行耕作管理、施肥水平、产量水平、种植制度和灌溉等情况调查,填写“标准农田地力 调查土壤样品采集登记表” 。五、标准农田地力调查土壤分析测试项目与方法1.标准农田分等定级分析测试项目。分析测试项目包括:(1)土壤物理指标项目。共 3 个,分别为土壤容重、土壤机械组成、水分。(2)土壤主要养分指标项目。共 7 个,分别为:pH、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阳离子交换量、全盐量、氧化还原电位。(3)中微量元素指标项目。共 10 个,分别为:交换性钙、

6、镁、硫、硅、 有效 锌、硼、铜、铁、 锰、钼。(4)土壤重金属元素指标项目。共5 个,分别为:铅、汞、镉、铬、砷。由于这次标准农田地力调查与分等定级时间紧,因而,在不影响地力调查与分等定级整体质量的前提下,土壤分析测试项目定为土壤物理、主要养分指标共 10 个,分别为:土壤容重、土壤机械组成、水分、pH、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阳离子交换量、水溶性盐总量。42.确定土壤分析测试项目方法分别为:化验项目 前处理方法 分析方法及标准 单位容重 环刀取样 重量法 NY/T 1121.4-2006 g/cm3土壤机械组成 0.5mol/L 分散剂 比重法 NY/T 1121.3-2006 %水分

7、 1052,烘干 6-8h 烘干法 NY/T 52-1987 %pH 无 CO2 的蒸馏水浸提土液比=1: 2.5 玻璃电极法 NY/T 1121.2-2006 pH有机质 H2SO4 K2Cr2O7 氧化法 容量法 NY/T 1121.6-2006 g/kg全氮 半微量开氏法 容量法 NY/T 53-1987 g/kg氟化铵-稀盐酸浸提(酸性土) 分光光度法 NY/T 1121.7-2006有效磷碳酸氢钠浸提(石灰性土) NY/T 148-1990 mg/kg速效钾 乙酸铵提取 火焰光度法 NY/T 889-2004 mg/kg乙酸钙交换(石灰性土) 容量法 NY/T 1121.5-2006

8、阳离子交换量 乙酸铵交换(中性、酸性土壤) 土壤分析技术规范(农业出版社,1993 年) cmol/kg(+)水溶性盐总量无 CO2 去离子水浸提水土比= 5:1 重量法 NY/T 1121.16-2006 g/kg其中土壤容重为现场测试项目,取样时间必须在春耕生产翻耕前结合土壤采样进行。取样采用环刀法进行,做5个重复,取其平均数作为一个容重值。3.土壤分析测试结果的质量控制。分析测试结果的质量控制采用检测能力确认样和自我控制样两种。各承担标准农田地力调查土壤分析测试任务的土肥检测机构在检测前,向省土肥站领取土壤检测能力确认盲样进行检测。只有在检测能力得到认可后,方能承担相应检测任务。自我控制

9、样是承担土壤分析测试任务的土肥检测机构在分析测试时,加入的土壤检测质控样。分析测试土壤样品数在100个以下的,加5入5% 的质 控样;样品数在100-200 个的,加入3% 的质控样;样品数在200-500个的,加入 2%的质控样;样品数在500个以上的,加入1.5% 的质控样。自我控制样由各单位根据需要向省土肥站领取。只有当自我质控样分析测定结果在标准数值范围内时,方可确认样品检测值。4.我省23个20052007年度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财政补贴项目县(市、区),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获取的标准农田地力调查相关数据、资料,可作为此次调查对应地块土壤分析测试的依据之一。六、标准农田地力调查土壤样品的处

10、置1.从野外采回的土壤样品要及时放在样品盘上,摊成薄层,置于干净整洁的室内通风处自然风干,严禁曝晒,并注意防止酸、碱等气体及灰尘的污染。样品风干时,经常对风干样品进行翻动,同时将大块土壤掰小,并除去作物根系和石砾,以便土壤样品及时风干。2.将风干后的样品用四分法分成1kg左右,平铺在制样板上,用木棍或塑料棍碾压,并将植物残体、石块等剔除干净,细小已断的植物须根,可采用静电吸附的方法清除。压碎的土样要全部通过2mm孔径尼龙筛,未 过筛的土粒必须重新碾压过筛,直至全部样品通过2mm孔径筛为止(分析土壤机械组成、水分、pH、有效磷、速效钾、阳离子交换量、水溶性盐总量);用四分法分取通过2mm 孔径土

11、 样50g左右,继续碾磨,直至样品完全通过0.25毫米筛(分析有机质、全氮)。3.剩余土壤样品放入纸袋或塑料袋中,封好后存放。4.土壤样品存放,要防止阳光直接晒到样品;要防潮,不能直接将样品放在地上。七、标准农田地力分等定级技术方案6根据我省标准农田立地条件、土壤剖面性态、理化性状等特点,确定以下 16 个指标组成标准农田地力评价指标体系。各评价指标及权重、生产能力赋值分别为:1.地貌类型。权重为 0.17。生产能力分值如下表:水网平原 滨海平原 河谷平原 低丘 高丘1.0 0.8 0.7 0.5 0.32.坡度。权重为 0.05。生产能力分值如下表:3 3-6 6-10 10-15 15-2

12、51.0 0.8 0.7 0.4 0.13.冬季地下水位(距地面 cm)。权重为 0.05。生产能力分值如下表: 20 20-50 50-80 80-100 1000.1 0.4 0.7 1.0 0.84.地表砾石度(1 毫米以上占%)。权重为 0.06。生产能力分值如下表:10 10-25 251.0 0.5 0.25.剖面构型。权重为 0.03。生产能力分值如下表:A-Ap-W-C A-Ap-P-CA-Ap-Gw-G A-Ap-CA-Ap-G水田1.0 0.8 0.3A-B-C A-BC-C A-C旱地1.0 0.5 0.176.耕层厚度(cm)。权重为 0.07。生产能力分值如下表:8.

13、0 8.0-12 12-16 16-20 200.3 0.6 0.8 0.9 1.07.耕层质地。权重为 0.08。生产能力分值如下表:砂土 壤土 粘壤土 粘土0.5 0.9 1.0 0.78.容重(g/cm 3)。权重为 0.04。生产能力分值如下表:0.9 0.9-1.1 1.1-1.3 1.30.8 1.0 0.8 0.59.pH 值。权重为 0.06。生产能力分值如下表:4.5 4.5-5.5 5.5-6.5 6.5-7.5 7.5-8.5 8.50.2 0.4 0.8 1.0 0.7 0.210.阳离子交换量 (cmol/100g 土)。权重为 0.08。生产能力分值如下表:5 5-

14、10 10-15 15-20 200.1 0.4 0.6 0.9 1.011.水溶性盐总量(g/kg)。权重为 0.04。生产能力分 值如下表:1 1-2 2-3 3-4 4-5 51.0 0.8 0.5 0.3 0.2 0.112.有机质(g/kg) 。权重为 0.07。生产能力分值 如下表:810 10-20 20-30 30-40 400.3 0.5 0.8 0.9 1.013.有效磷(mg/kg,碳酸 氢钠法)。权重为 0.04。生产能力分值如下表:5 5-10 10-15 15-20 20-30 30-40 400.2 0.5 0.7 0.8 0.9 1.0 0.814.速效钾(mg

15、/kg) 。权重为 0.06。生产能力分值如下表:50 50-80 80-100 100-150 1500.3 0.5 0.7 0.9 1.015.排涝(或抗旱)能力。权重为 0.10。生产能力分值如下表:一日暴雨一日排出一日暴雨二日排出一日暴雨三日排出排涝能力1.0 0.6 0.270 天 50-70 天 30-50 天 30 天抗旱能力 1.0 0.8 0.4 0.216.土壤主要障碍因子。该指标作为分等定级的限制指标,即若标准农田评价单元存在土体有障碍层或耕层中微量元素缺乏,或土壤污染等土壤主要障碍因子,影响农作物正常生长时,降一个级别。由于这次标准农田地力调查与分等定级时间紧,因而,在

16、不影响地力调查与分等定级整体质量的前提下,该指标暂不采用。各地应根据每个标准农田评价单元各指标权重、生产能力分值和9土壤调查、分析测试结果,计算出综合地力分值,套入下表地力分等定级综合地力指数方案,即可得出评价单元地力等级状况。标准农田地力分等定级综合地力指数方案等 级 综合地力指数一级田 0.90一等田二级田 0.800.90三级田 0.700.80二等田四级田 0.600.70五级田 0.500.60三等田六级田 0.5010附件 2:标准农田地力调查土壤样品采集登记表市(县、区) 乡( 镇) 村 自然村 取样时间: 年 月 日户主姓名 调查点编号地理坐标 经度 纬度 地块地名土种名称 土属 土种 剖面构型地 貌类型 标准农田类型坡 度常年 产量 kg/亩 春粮 早稻 晚稻 其它当季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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