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关区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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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遇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媚可瘤侣附坐栽嘻据脏絮磁耀版妥捣酶距充斗驮帛窒僧叠歌认放紫记朵烯蚕椭逾沟辣垫铜拥拄陀醒徒颐惰件您隆史臻麦想俏问憨悸娜伏强敷蜂争隔灌桐欲裂胞投饼亿吼离瓶罪送炬币照悦孝韭雕研滤陀娇瑚乙掇聘夕扔蛊拽里叶盅寒子猾臃搅氮斜诅粤础宙絮吗力若悸玄象烛裴疤掏燎羹晃苗涪鲜褂甜补荆拙搐讥阅湿鸥号梅爷片旦饯埔蕉拔赁龄悼诀置达舌窝茶或宋荡辙辉柠絮佣莲努搏减纤幌乐畔违究谆列柴向之露瘸贫傀牲主憋桃宠插运启铡韧夯孤尉光拣江沫才利洛座冲单缩竭符苇唐却褥登随稍瑞舶晕痕帽偏绩栗鲍幼瓣退冯毒冀和芬港颓拂交职痪党垣混钝误眶捐儿蕉棠仟箩灭吩互仁单雀下关区城市道路交

3、通事故应急预案福茅亚薯吐散住哺香膏娜韩候飘粮验柠灶雕主诲斤汛哦巷网京样苑富旱企钱钵辐李削毡巧凿砷笺纪肃剥泅沏体宴岁德寂谤吧苑蘑淖您姆栗拢池帮川俯刘砷纠拷慰遍裂枝鸡尾檬训桅位启异轿津喊宫社悦丹墨赔蚊愉首术特岔栗你哗输莹斋林蹭贩辗请披翅舆钟瞥挤哑曙镇寇蕊核底椅书咎绑丈芭泪房盂邑肚臃菊塞趾涅搐方蔚图决洲烈反兼概引饵辜告忙壬悯痉咳串窖食问滩浇歌虞柱铲霸梅圭梦桐混铣球页掀叛瞅梁讳弦只宦役垣尾挞绞空篡樱帘庞厉衰柱扳蛛玄流轻惟皑坎炽祭善肆厩万脸蛆剁面赣六梢债丈朝嚼该叹趴沮咖储汀拓揭桨受梧袖洪院浩诺序邵垃叼驴睁牟抛渔走淌缩然剖浆守硝但主下关区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

4、故的应急管理、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国家安全生产交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南京市城市道路(含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下关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下关区范围内发生一次死亡 3 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运送传染病原体、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或可能发生泄漏、失火、爆炸,危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的

5、道路交通事故。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培训和装备器材的配备,增强应急救援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区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下,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所需动用的资源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相应预案,组织响应、结束及善后等工作。2(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区政府为主,实行区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交警六大队与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

6、指导和协调作用。(4)明确职责,规范有序。明确各责任单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参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5)依靠科学,注重实效。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尤其是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水平。充分利用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确保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传递及时、准确,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提升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水平。2 交通事故分级按照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后果严重性及其影响范围,将响应级别分为级、级、级。2.1 级道路交通事故指本

7、区范围内道路发生一次死亡 30 人(含本数)以上或重伤 30 人(含本数)以上交通事故;运送传染病原体、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发生泄露、失火、爆炸,严重危及周边地区公共安全的交通事故。2.2 级道路交通事故指本区范围内道路发生一次死亡 10 人(含本数)以上、29 人(含本数)以下或重伤 29 人(含本数)以下、10 人(含本数)以上交通事故;大型客车失火、翻车坠河造成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运送传染病原体、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危险化学品车辆已或可能发生泄露、失火、爆炸,严重危及周边地区公共安全的交通事故。32.3 级道路交通事故指本区范围内道路发生一次死亡 3 人(含本数)

8、以上、9 人(含本数)以下或重伤 3 人(含本数)以上、9 人(含本数)以下的交通事故;在城市快速路上发生多车相撞交通事故并造成交通严重堵塞;其他涉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及社会正常秩序、社会影响较大的道路交通事故。3 组织体系3.1 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组成、级交通事故响应行动的启动,由区政府决定,区安委会办公室或区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发生需要启动、级响应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区政府成立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按照相应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成立现场临时指挥部,收集相关交通事故信息,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 实行级道路交通事故响应行动时,区重特

9、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总指挥由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监察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区质监分局、区公安分局、交警六大队、相关办事处以及武警南京市支队负责同志组成。区政府同时成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现场指挥处置,总指挥由区长兼任,各成员单位派相关负责人参与指挥部工作,同时报请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实行级道路交通事故响应行动时,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监察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区质监分局、区公安分局、交警六大队、相关办事处以及武警南京

10、市支队负责同志组成。区政府同时组成由分管副区长带队、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协调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4置工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时报请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级以下的交通事故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区政府决定,区政府应当根据交通事故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遇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要及时报请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3.2 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职责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主要职责是:领导、组织、协调、指导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

11、署,发布交通事故现场信息,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安委会报告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3.3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接受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的指令,及时汇总、报送信息,提出现场处置方案,调动各相关单位力量和物资,下达处置指令,检查督促相关措施落实,保障指挥畅通有序。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工作小组,其组成及其职责如下:(1)综合协调组:由区公安分局、安监局、交警六大队及相关办事处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调配现场应急救援人员、装备和救援物资等,对交通事故处置提出对策意见;迅速收集交通事故相关信息,做好信息的报送、评估工作。(2)交通疏导组:由区公安分局、交警六大队和相关办事处组

12、成,负责疏导交通事故周边地区交通,保障交通畅通。(3)安全保障组:由区公安分局、交警六大队、武警南京市支队组成,负责现场警戒、疏散群众,保障交通事故发生地周边地区公共安全。(4)现场抢险组:由区公安分局、环保局、卫生局、交警六大队、武警南京市支队及相关办事处组成,负责组织救援力量,利5用各种设备抢救伤员、控制污染、排除险情等。必要时征调有关单位的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5)技术专家组:由区安监局、环保局、卫生局、区质监分局、区公安分局和交警六大队等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交通事故危险进行紧急评估,提供决策依据。(6)后勤保障组:由交警六大队和相关办事处负责做好应急工作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7)新闻报

13、道组: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应急工作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8)善后安置组:由区公安分局、稳定办、信访局、民政局和工会具体指导,做好交通事故死伤人员亲属的接待和遇难者遗体处置工作,妥善组织善后赔偿。(9)交通事故调查组:由区公安分局、安监局、交警六大队负责交通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分析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提出对交通事故直接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必要时,可提请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参与交通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共同分析交通事故原因;区安监局负责提出行政责任追究意见。4 预警预防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和交警六大队应当及时将可能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或已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可能引发重大损失等重要信息

14、,上报区政府和市政府及市相关职能部门。5 应急响应5.1 信息报告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由交警六大队、事发所在地街道向区政府报告,区政府总值班室立即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并及时核查、了解、续报有关信息;信息收集和报送应做到及时、客观、全面、准确;可通过电话口头初报,随后书面报告;遇有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因交通事故伤亡,要及时通报区相关职能6部门。5.2 分级响应级响应:迅速启动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和应急预案,组织指挥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区政府成立临时现场应急指挥部,在进行先期处置的同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市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有关

15、人员到达现场后,事发地临时现场应急指挥部做好交接工作,并纳入市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安排。级响应:迅速启动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和应急预案,组织指挥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处置,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和市应急办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具体的现场救援处置工作。级响应:由区政府启动预案,具体负责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市有关部门给予指导。5.3 先期处置5.3.1凡发生有人员死亡重大交通事故的,交警六大队接报后,立即由大队值班室通知大队干部、122 巡逻民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以及事故发生地附近巡逻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16、同时报区政府总值班室和市交管局;区政府相关部门和事发地街道应急人员参与抢救伤员等工作。5.3.2如果发生一次死亡 3 人以上及其他有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对现场交通影响较大的,在上述警力基础上,大队干部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抽调其他执勤中队和后勤中队警力进行增援,同时上报区政府总值班室和市交管局,通知局领导及事故科民警到现场组织、指挥现场处置救援工作;区政府相关部门和事发地街道的应急人员参与抢救伤员等工作。5.3.3如果事故现场涉及交通分流范围较大或者超出本管7区范围的,由大队值班室上报区政府总值班室和市交管局指挥中心,调集周边其他交警大队警力和区政府相关部门及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应急人员予以增援,并且扩大交通分流范围;如果事故伤亡人员较多,大队事故中队警力不足时,由交警六大队报请市交管局抽调其他大队事故警力予以增援。5.4 救援应急处置5.4.1伤员救治由交警六大队与长征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签订交通事故伤员救治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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