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交通局执法制服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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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交通局执法制服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东采公201013号1东莞市交通局执法制服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东采公201013号招 标 人:东莞市交通局招标代理: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2010年1月中国 东莞东莞市交通局执法制服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东采公201013号2目 录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 投 标资料表第四篇 合同 条款及合同条款偏离表第五篇 履约保函格式第六篇 供货清单第七篇 用户需求书第八篇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附件二:评标工作大纲东莞市交通局执法制服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东采公201013号3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以

2、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交通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东莞市交通局执法制服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013号)采购所需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1、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1 执法制服 一批 签订合同后,15 天内完成按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2、合格投标人指:1) 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 2) 投标人在广东省内必须自有生产基地和长期售后服务机构;3) 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

3、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 ,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4)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 、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 、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 、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3、 招标文件于2010年1月25日至2010年3月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财政局的东莞市政府

4、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下列有效文件的原件(现场检查、登记完后退回: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地税和国税)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并提供开户银行和帐号证明(加盖公章) 。已注册备案投标人只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5、 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5款”要求提交。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东

5、莞市交通局执法制服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东采公201013号44、 投标文件于2010年3月5日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标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5、 兹定于2010年3月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地址:东莞市莞城东兴路 170 号罗沙大厦 A 栋 1202 室(东莞办事处)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B309 电话:0769-

6、22805809、22317363-8115 传真:0769-22317373联系人:高小姐 付先生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 2 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会议室东莞市交通局执法制服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东采公201013号5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目 录一、 总则1 资金来源2 合格的投标人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4 投标费用二、 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构成6 招标文件的澄清7 招标文件的修改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8 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9 投标文件的组成10 投标书格式11 投标 报价12 投标货币13 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14 货物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15

7、 投标保证金16 投标有效期17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20 迟交的投标文件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东莞市交通局执法制服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东采公201013号6五、 开标与评标22 开标23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4 评标委员会25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 投标文件的澄清27 对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8 评标原则及方法六、 授予合同29 授予合同的准则30 资格后审31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32 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33 中标通知34 签署合同35 履约保 证金36 中

8、标服务费37 质疑和投诉东莞市交通局执法制服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东采公201013号7投标人须知一、 总则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 合格的投标人2.1 合格的投标人是指:1) 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 2) 投标人在广东省内有生产基地和长期售后服务机构;3) 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 ,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4)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 、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 、为同

9、一股东控股的;3) 、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2.2 为达到履行本采购合同及相关服务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 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2) 投标人拟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国内制造商(注册原产地或国内原产地)所制造的产品,而不是其它地区所制造的产品。投标人拟提供的货物所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要求。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 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服务指其来源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2 款所规定的货物和服务。3.2 供该条款参考, “原产地”指货物开采、生产或提供辅助服务的地方。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使用重要的和主要的部件装配而成的货物,在商业上公认

10、的产品是指其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4 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二、 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东莞市交通局执法制服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东采公201013号8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第三篇 投标资料表第四篇 合同条款第五篇 履约保函格式第六篇 供货清单第七篇 用户需求书第八篇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附件二:评标工作大纲5.2 投标人应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和规格。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

11、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下划线部分为重点响应的商务内容, 标志的部分为投标人、投标产品必备的条件或重要指示) ,那么投标人将承担其风险并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5.3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词语有如下定义:(1) “招标人”指东莞市交通局;(2) “招标代理机构”指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3) “投标人”指参加东莞市交通局执法制服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的投标,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 “评标委员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规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5) “中标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

12、接受,并与招标人签订专业合同的当事人;(6) “买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设备和服务的单位,即东莞市交通局。(7) “卖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8) “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本招标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9)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10) “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文字;包括以通讯形式表现的电报、传真等,但不包括电子邮件;(11) “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12) “日期”指公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6 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

13、,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收到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东莞市交通局执法制服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东采公201013号97 招标文件的修改7.1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

14、收到该修改文件的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7.3 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7.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5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将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 )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上公布,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8 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8.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8.2 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 投标文件的组成9.1投标文件的组成: 9.1.1 商务部分(商务、技术部分装订成册)目录1)投标函2)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地税和国税)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3)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4)投标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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