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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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 4722006)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绿色食品允许使用的兽药种类、剂型、使用对象以及停药期以及禁止使用的兽药种类。本标准适用于 A 级绿色食品的生产、管理和认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标准。NY/T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兽药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

2、农业部进口兽药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绿色食品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3、2A 级绿色食品生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 NY/T391 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生产规程要求,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 A 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3、3 兽药用于

3、预防、治疗和诊断畜禽等动物疾病,有目的地调节其生理机能并规定作用、用途和用量的物质。包括:血清、菌(疫)苗、诊断液等生物物品;兽用的中药材、中成药、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3、3、1 抗寄生虫药能够杀灭或驱除体内、体外寄生虫的兽药,其中包括中药材、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及其制剂。3、3、2 抗菌药能够抑制或杀死病原菌的兽药,其中包括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及其制剂。3、3、3 消毒防腐剂用于抑制或杀灭环境中的有害微生物、防止疾病发生和传染的兽药。3、3、4 疫苗由特定细菌、病毒、立克次体、螺旋体、支原体等微生物以及寄生虫制成的主动免疫制品。凡将特定细菌

4、、病毒等微生物及寄生虫毒力致弱或采用异源毒制成的疫苗称活疫苗,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将其灭活制成的疫苗称灭活疫苗。3、4 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经专门机构认定,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要求,并正式推荐用于绿色食品生产的生产资料。4、使用准则绿色食品生产者应供给动物充足的营养,提供良好的饲养环境,加强饲养管理,采取各种措施以减少应激,增强支物自身的抗病力。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防止畜禽发病和死亡,力争不用或少用药物。畜禽疾病以预防为主,建立严格的生物安全体系。必要时,进行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所用的兽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 、 兽药质量标准 、 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和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有关规定。

5、所用兽药必须来自具有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并且具有企业、行业或国家标准,产品批准文号;或者具有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 。所用兽药的标签必须遵守兽药标签和使用说明书管理规定。使用兽药时还应遵循以下原则:4、1 优先使用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的兽药产品。4、2 允许使用消毒防腐剂对饲养环境、厩舍和器具进行消毒,但不准对动物直接施用。不能使用酚类消毒剂。4、3 允许使用疫苗预防动物疾病。但是活疫苗应无外源病原污染,灭活疫苗的佐剂未被动物完全吸收前,该动物产品不能作为绿色食品。4、4 允许使用钙、磷、硒、钾等补充药,酸碱平衡药,体液补充药,电解质补充药,营养药,血容量补充药,抗贫血药,维生素类药,吸附药,泻药,

6、润滑剂,酸化剂,局部止血药,收敛药和助消化药。4、5 允许使用附录 A 中的抗寄生虫药和抗菌药,使用中应注意以下几点:4、5、1 严格遵守规定的作用与用途、使用对象、使用途径、使用剂量、疗程和注意事项。4、5、2 停药期必须遵守附录 A 中规定的时间。4、5、3 产品中的兽药残留量应符合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认证标准并抽检产品中的兽药残留量。4、6 建立并保持患病动物的治疗记录,包括患病家畜的畜号或其他标志、发病时间及症状、治疗用药的经过、治疗时间、疗程、所用药物的商品名称及主要成分。4、7 禁止使用有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的兽药。4、8 禁止在饲料中添加兽药。4、9 禁止使用激素

7、类药品。4、10 禁止使用安眠镇静药,中枢兴奋药,镇痛药,解热镇痛药,麻酸药,肌肉松驰药,化学保定药,麻醉药,肌肉松驰药,化学保定药,巴比妥类药等用于调节神节神经系统机能的兽药。4、11 禁止使用基因工程兽药。 附 录 A(规 范 性 附 录 )生 产 A 级 绿 色 食 品 允 许 使 用 的 抗 寄 生 虫 和 抗 菌 化 学 药 品 和 抗生 素类别 药名 剂型 途径 动物 剂量 停药期抗寄生虫药 口服 阿苯哒唑 片剂 口服 牛 10-15mgkg 27 天、产奶不用羊 10mgkg 10 天、产奶不用地克珠利 溶液 饮水 鸡 0.5-1mgkg 5 天芬苯哒唑 片剂 口服 牛 5-7.

8、5mgkg 28 天、奶 4 天粉剂 羊 5-7.5mgkg 21 天,产奶禁用猪 5-7.5mgkg 7 天伊维菌素 注射液 皮下 牛 0.2mgkg 35 天、产奶禁用羊 0.2mgkg 42 天、产奶禁用猪 0.3mgkg 28 天浇泼液 外用 牛 0.5mgkg 2 天、产奶禁用左旋咪唑 片剂 口服 牛 7.5mgkg 3 天、产奶禁用羊 7.5mgkg 3 天、产奶禁用猪 7.5mgkg 3 天注射液 肌肉或皮下 牛 7.5mgkg 20 天、产奶禁用羊 7.5mgkg 28 天、产奶禁用猪 7.5mgkg 20 天奥芬达唑 片剂 口服 牛 5mgkg 28 天、产奶禁用羊 5-7.

9、5mgkg 42 天、产奶禁用猪 4mgkg 20 天盐酸氯苯胍 粉剂 口服 兔 10-15mgkg 7 天噻苯咪唑 粉剂 口服 牛 50-100mgkg 3 天、奶 4 天羊 50-70mgkg 30 天、奶 4 天猪 60-90mgkg 30 天抗菌药 氨苄西林 钠盐 肌肉 静脉 牛 5-10mgkg 12 天、奶 2 天注射液 羊 12 天、奶不用猪 15 天苄星青霉素 注射剂 肌肉 牛 2-3 万单位kg 30 天、奶 3 天羊 3-4 万单位kg 14 天、产奶禁用 猪 4-5 万单位kg 14 天普鲁卡因 注射剂(钠或钾) 肌肉 牛 1-2 万单位kg 10 天、奶 3 天羊 1-

10、2 万单位kg 9 天猪 2-3 万单位kg 7 天硫酸小檗碱 口服 牛 3-5g 0 天羊猪 0.5-1g 注射液 肌肉 马牛 0.5-1g 0 天羊猪 0.05-0.1g 氯唑西林 注射剂 乳管 泌乳期牛 200mg乳室 10 天、产奶 3 天干乳期牛 200-500mg乳室 30 天红霉素 乳酸糖注射剂 静脉 牛羊 3-5mgkg 21 天、产奶禁用猪 10 天硫氰酸盐粉剂 饮水 鸡 125mg L 5 天、产蛋禁用庆大霉素 注射液 肌肉 猪 2-4mgkg 40 天林可霉素 片剂 口服 猪 10mgkg 5 天鸡 10mgkg 5 天注射液 肌肉 猪 10mgkg 2 天新霉素 可溶粉

11、 饮水 禽 50-75mgL 5 天、产蛋禁用大观霉素 可溶粉 饮水 鸡 1gL 5 天、产蛋禁用可溶粉(+林可) 饮水 鸡 0.5-0.8g L 5 天、产蛋禁用泰乐菌素 可溶粉 饮水 鸡 500mg L 1 天、产蛋禁用酒石酸 皮下 猪禽 5-13mgkg 14 天注射剂 肌肉 按照农业部规定,有下列 18 种兽药属于养殖禁用药物;有三种为不准以抗应激,提高饲料报酬,促进动物生长为目的在食品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 禁用兽药有:1.-兴奋剂类: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西马特罗及其盐、酯及制剂。2.性激素类:己烯雌酚及其盐、酯及制剂。3.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去甲雄三烯醇酮、醋酸甲孕酮

12、及制剂。4.氯霉素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及制剂。5.氨苯砜及制剂。6.硝基呋喃类: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苯烯酸钠及制剂。7.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硝呋烯腙及制剂。8.催眠、镇静类:安眠酮及制剂。9.林丹(丙体六六六) 。10.毒杀芬(氯化烯) 。11.呋喃丹(克百威) 。12.杀虫脒(克死螨) 。13.双甲脒。14.酒石酸锑钾。15.锥虫胂胺。16.孔雀石绿。17.五氯酚酸钠。18.各种汞制剂。 包括:氯化亚汞(甘汞) 、硝酸亚汞、醋酸汞、吡啶基醋酸汞。 不准以抗应激,提高饲料报酬,促进动物生长为目的在食品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的药物有: 1.性激素类:甲基睾丸酮、丙酸睾酮、苯丙酸诺龙、苯甲酸雌二醇及其盐、酯及制剂。 2.催眠、镇静类:氯丙嗪、地西泮(安定)及其盐、酯及制剂。 3.硝基咪唑类:甲硝唑、地美硝唑及其盐、酯及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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