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学生学平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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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中小学生学平险研究1北京市中小学生学平险研究摘要当前,青少年安全问题早己成为具有普遍意义的世界性议题。从 20 世纪70 年代末起,西方发达国家儿童死亡原因排序中,意外死亡就一直居于首位。世界卫生组织 1985 年发布报告,就指出世界范围内约 50%的儿童死亡是由意外伤害所致,死亡人数超过肺炎、癌症、先天畸形和心脏病致死数的总和。日益增多的学校事故所引发的学校和家长之间的法律纠纷、巨额损害赔偿以及由此带来的种种负面效应,不仅加重了学校的经济负担,损毁了学校在社会公众中的声誉,恶化了学校与家长间的良好关系,给学生本人及其家庭也带来了不幸和痛苦,甚至妨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这些问题再度成为

2、各国教育界、法学界及其他有关各界关注和亟待解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本文首先阐述了学平险研究的背景、意义和方法,从社会,经济和法律的角度分析了学平险的环境和需求;然后通过对国内外学生保险进行综述,从实然和应然视角论述,从实践当中寻找问题,对未来做出展望,以期促进学平险健康有序发展。关键字:保险 学平险 自愿保险 强制性保险AbstractRecently, the safety problem of the youth has become a worldwide issue. From the 1970s, in the western developed countries, the acci

3、dental death rate tops in the order of the children death reasons. More and more school accidents bring about the law issue between the school and the childrens parents, the numerous compensation amount and the following side effects, which not only accentuate schools economic burden, but also defam

4、e the school, 北京市中小学生学平险研究2deteriorat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chool and the childrens parents, leave misery for the students and the families, and even hinder schools normal instruction. Thus , education circle, legal circle and many other circles begin to focus on the problems.The paper firs

5、t expounds the background, significance and means of the research of the students group insurance. Then , based on the overview of the students insurance conditions at home and abroad, the author expects to grasper the relative theories and the conditions in practice. The third section in the paper

6、explains the investigation on the students safety insurance in China. The author investigates and interviews the students s parents of nine elementary and high schools in Beijing in order to find the practical problems. According to the results of the investigation, drawing on the concerned experien

7、ce abroad, the author tries to give some political suggestions on its use and predicts its development in the future.Key words: insurance; students safety insurance; voluntary insurance; compulsive insurance北京市中小学生学平险研究3第一章 绪论1.1 概念界定1.1.1 保险定义从经济的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通过保险,少数不幸的被保险人的损失由包括受损者在内的所有被

8、保险人分摊,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财务安排;从法律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提供损失赔偿的一方是保险人,接受损失赔偿的另一方是被保险人,投保人通过履行缴付保险费的义务,换取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经济保障的权利,体现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1.1.2 保险分类保险按照保险标的(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生命和身体,它是保险利益的载体)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和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事故或生存至保险期满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业务。人身保险分为人寿

9、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1.3 学生幼儿平安保险 学平险即“学生幼儿平安保险” ,从性质上属于人身保险。它的被保险人是在校学生( 包括大学生) 以及幼儿园幼儿,提供的保险保障主要包括意外伤害保障、疾病身故保障、意外伤害医疗保障以及住院医疗保障。由于学平险保险费低、保障额度高,对于处于好动年龄、容易发生磕碰意外的幼儿和在校学生来说,是一种非常有用的险种。1.2 研究背景1.2.1 学校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频发,引发学校、家庭和社会的矛盾在我国,目前也进入了青少年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在 2007 年 7 月 5 日中国保监会主办的首届校园安全与风险管理论坛上,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公布了一

10、个惊人的数字:2006 年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共 21.82 亿元。会上公布了一项最新调查显示,我国 18 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口约 3.67 亿,2006 年意外伤害人数约为四千万人次,到医院接受治疗的人数为一千万人次,医疗支出 42.6 亿元。全国约有 1.6 万名中小学生和 3000 名大学生非正常死亡。北京市有关卫生部门对近 10 年来北京市中小学生监测显示,意外伤害己成为中小学生第一死因。由校园事故和暴力等导致的意外伤害问题,致使青少年受伤害人数急剧上升,在北京市中小学生学平险研究4校中小学生此类案件的日益增多,不仅严重威胁到青少年人身安全,也使越来越多的学校被推上被告席,这己影响到学校

11、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同时也给受伤害者本人及其家庭带来痛苦和灾难,给学校、社会乃至整个国家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而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热点问题。1.2.2 学生发生恶疾事件日渐增多,家庭承受能力有限近些年来,由于自然环境遭受污染、社会环境的变化等原因,学生中发生恶疾如白血病、癌症等的比例有所上升,一旦遇到上述事件,家庭或失去孩子或不得不面对巨额救治费用及后续支出。尽管社会各方面献出爱心,捐资捐物予以救助,许多地方政府也设立了相关基金以救助此类困难家庭,但由于资金的限制,能够得到救助的学生或家庭仍为数不多,有的学生因此而失去生命或致残,许多家庭往往由此而陷入极度的困境。此类现象的频发,在社会各个层面尤

12、其是在一般收入家庭引起波动,并引发一些社会心理问题,如产生无助感等。无论哪一个家庭遇到此类事件,都是不幸,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都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因此,国家应当在防范和减少此类事件发生的同时,努力探索各种有效的途径来缓解遇到此类事件的学生及其家庭的困难,实施有效救助,促使人们建立起对社会的信任。1.2.3 保险公司与学校在学平险业务经营管理中违规操作,侵害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干扰了正常的保险市场秩序学平险是一种保费低、保障性强的险种。学平险自开办以来,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是近年来,由于一些保险机构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变相垄断学平险业务或进行强制投保,扰乱了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广大学生和家长反

13、映强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条“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循自愿原则”的规定,学生及学生家长有权自主选择是否购买学平险。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强制学生购买学平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条“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的规定,学生及学生家长可以自主选择保险公司购买学平险。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强制学生购买指定保险公司的学平险。现在保险公司经营的学平险业务在产品设计、操作管理方式等方面均存在不符合现行保险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现象,这与保险公司学平险业务利润低,经营创新能力不强,及广大学生家长保险意识不强等因素有关,这需要在规范现有市场基础上进一步在学生平安保险经营中

14、探索新的模式。第二章 国内外学生平安保险的实践及研究综述2.1 国外学生平安保险的实践和研究综述北京市中小学生学平险研究52.1.1 学生保险品种众多、覆盖面较广国外学生保险形式和期限灵活,不同场合有不同的保险,针对不同对象,收费标准和理赔比例有所不同;根据学生的不同需求,学校和保险公司为学生提供各种类型的保险,涵盖了学生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如美国“学平险”分为疾病(illness) 、不舒服(Sicknes)和伤害(injury)几种。其分支又相当细,有校际间的运动意外伤害保险和校内/娱乐运动计划。校际间的运动意外伤害保险又包括责任/医疗保险、俱乐部运动意外保险、运动全体职员保险、灾难性的

15、运动伤害人寿保险、夏季运动俱乐部/诊所/联盟一意外、医疗、责任保险等。针对不同场合还设有不同的险种,如针对幼儿园、保育所、夏令营等场所设立相应的棒球、垒球、少年足球、武术、摔跤、体操、游泳等多种保险。以便学生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相应的险种。2.1.2 学生保险实施方式灵活、竞标方式公平、政府补助适当学平险在实施过程中,多采取公开竞标方式公平竞争,增加学生保险实施的透明度、公开度和合理度,逐步规范化管理:有些国家或地区还对学平险给以适当补助,促进学平险的实施,如美国的医疗资助制度,由联邦和州政府共同资助,州政府组织实施,专门为部分低收入者提供医疗服务费用帮助,包括年龄小于 21 岁的未成年人;德国

16、设有专项基金为学生提供保障,日本学生保险是包含在其家长保险内的,家长购买了健康保险,其子女可以免费享受其医疗保障等,各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学生保险进行适当的补助。2.2 我国学生平安保险的实践和研究综述1980 年我国保险业的国内保险业务得以恢复,但在国内保险业务恢复之初的 10 年,受到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体制、管理意识和人们的观念的制约,人们的保险意识比较淡薄,保险品种十分单一。在 1985 年,广州市的人保公司设计了适合孩子投保的险种学生保险。每个学生 l 年只要交 2 元保险费,就可获得 2000 元的意外险保障。这是最初的针对学生的保险品种。但是,从学生保险呱呱坠地那一刻起,学生保险就受到了社会的诸多非议,什么“乱收费” ,什么“保险公司赚钱到学生身上来”等难听的话都有,这些非议影响了该业务的开展。1992 年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明确指出: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可以为学生办理人身保险。根据学生自愿的原则,许多学校参加了“学平险” 。保监会成立后,规定自 199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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