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款审核一、 审核信贷员所提供材料是否完整a. 受托支付1、 支用单2、 借据3、 受托支付合同4、 资金支付通知单5、 受托支付申请书6、 申报审批表(非首次) 、支用审批表7、 审批决策通知单(首次)8、 借款合同9、 签字样本、实地见证书10、抵押物收妥通知书(首次)11、支用调查报告(非首次)b.自主支付1、支用单2、借据3、不能受托支付的说明(加盖公章法人章)4、资金支付通知单5、申报审批表(非首次) 、支用审批表6、审批决策通知单(首次)7、借款合同8、签字样本、实地见证书二、核对各要素是否正确、一致1、支用单、借据与借款合同中户名、账号、借款合同是否一致,签字与签字样本一致2、各岗位签字、盖章是否齐全3、查看资金支付通知单各要素(签字、盖章)是否填写齐全、正确4、查看受托支付申请书各要素(签字、盖章)是否齐全、正确5、受托支付合同时间、采购对象、公章、账号三、系统操作1、进入系统,点击我的工作,执行,查看(账户名、账号、金额是否与支用单、借据、借款合同一致;受托支付对象户名、账号是否与受托支付合同一致)2、点击执行,发放放款信息3、点击打印放款通知书(一式两份)4、意见栏录入 同意 (或录入错误)5、提交 (或退回修改)四、实际操作1、借据、支用单、资金支付通知单在放款审核岗位置签字,并根据放款通知单上借据编号在借据上填写借据号2、留存一份放款通知书(放款审核岗系统打印) 、一份由信贷员打印的受托支付通知书(受托支付情况下) 、受托支付合同(不能受托支付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