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政策法规期末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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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农村政策法规期末复习重点1、狭义的农业法,指农业法典,即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对于农业领域中的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农业法的立法目的: 第一,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第二,统筹考虑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第三,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奋斗。.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 服务。、农业市场化的要求与现行经济体制之间的矛盾:一是分散的农户不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二是农户经营规模狭小与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矛盾;三是农业效

2、益比较低的问题日趋明显;四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就业门路狭小之间的矛盾;五是农业产业分割、部分分割,严重妨碍了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农业法的基本原则:()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将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首位的原则()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展的原则()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保护农民利益的原则()科教兴农的原则()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1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2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 确保农产品供应和质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

3、、生活改善的需求,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缩小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 (3农村社会发展目标: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 代化。、如何减轻农民负担:(1)禁止非法收费、罚款、摊派;(2)不得向农民集资和非法在农村进行达标升级、验收活动;3不得违法摊派税款及以其他非法方法向农民征税; (4不得对农村中小学生非法收费 5不得侵犯农民在土地征用、占用时的合法利益;(6不得强制农民接受服务。、如何减轻农民负担:()禁止非法收费、罚款、摊派()不许向农民集资和非法在农村进达标、升级、验收活动()不得违法摊派税款及以其他非法方法向农民征

4、税()不得对农村中小学非法收费()不得侵犯农民在土地使用、占用时的合法利益()不得强制农民接受服务、如何正确认识农业法与农业政策的关系? 十五大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并明确指出依法治国,是 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 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 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政策的法律化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是任何法

5、治国家的法律基本特征之一。 法律是提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是法律的本质特征。而统治阶级的意志,在上升为 法律规范之前,就是表现为权力内容的政策。在法律与政策的关系上,一是党的政策指导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党的政策决定法 律的性质,任务,内容和方向,法律是根据党的政策制定的,是党的政策的定型化、条文化、具体 化。二是由于法律是一种国家意志,具有普遍约束力,党的政策体现为法律后,就具有国家意 志的属性,以权利和义务的形式表现出来,成为各种组织和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三 是由于法律具有国家强制力的属性,这就使党的政策的实施,不仅可以得到党的纪律保证,而 且还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证。四

6、是法律具有稳定性,党和国家的政策表现为法律,可以保持相 对的稳定。无论是从依法治国的主体来看,还是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来看,农业法制建设 在国家法制建设中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实行依法治国,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依法行 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这就要求我们,在党 中央的领导下,将党的政策主张,通过立法形式上升为法律,使党的主张与人民的意志以法律 的形式统一起来。农业法的修订就是实现这一要求的具体体现,是这方面立法实践的一个典 型1、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是对农业生产过程的决策以及组织这些决策实施的基本组织制度 和形式,包括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

7、、生产经营主体和经营形式。、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民、农业生经营组织、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适用范围:农村的土地而且是用于耕地、林地、草地,和“四荒”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耕地,是指人们经常进行耕耘并能够种植、生长各种农作物的土地。、家庭承包的概念和特点: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户家庭为单位,人人有份的土地承包。特点:承包方是特殊主体、承包关系期限长、承包经营权具有物权属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耕地的承包期限为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年至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年至年。、土地承包经营

8、权的内容:使用承包土的权利、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收益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1)使用承包地的权利(2)生产经营自主权(3)产品处置权(4)收益权(5)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权。2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

9、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内容:双方当事人的

10、姓名、住所;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流转土地的用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转包,是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成员,由受让方承包方承担约定的义务,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出租,是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与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第三人,由第三人作为受让方对承包方承担约定的义务,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互换,是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转让,是经发

11、包方同意,承包方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终止。入股,是指承包方之间为了发展农业经济,自愿联合起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这种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主要从事农业合作生产,以入股的股份作为分红的依据,但各承包户的承包关系不变。、土地权利登记制度的类型:登记要件主义、地券交付主义、登记对抗主义、其他承包方式的特点:()承包方可以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承包方可以是农户家庭,也可以是联户或者个人()承包方法不是人人平均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是“

12、四荒”及果园、茶园、桑园等不适宜家庭承包的土地、自然资源的分类:按自然资源的可再生性质为标准:可再生资源、不可再生资源、恒定性资源。、自然资源的特点:整体性、动态稳定性、区域有限性、多用性、我国耕地的特点:人均占有耕地数量少;耕地总体质量差;耕地退化严重;耕地资贫乏、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指在满足人中及国民经济发展对耕地产品数量和质量不断增长的条件下,耕地数量和质量供给与需求的动态平衡.、占肯平衡:任何依法进行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占多少耕地就要负责新开垦多少耕地,不仅要数量相同,还要质量相当。、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内容:是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及当地人中和耕地资源状况,将质量好、产量高、

13、生产潜力大且集中边片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一种耕地保护制度。、节约使用土地的措施:非农业建设要节约使用土地;禁止破坏耕地;禁区止在基本农田上挖塘养鱼和发展林果业;制止闲置、荒芜耕地的行为;重新利用被占用耕地地耕作层的土壤、开发未利用土地:将可以开发的未利用土地经过人类劳动的投入,使之变为可供利用的土地,补充农用土和建设用土。土地开发:是指人们通过劳力、技术和资金的投入,将土地由自然资源改造为经济资源。开垦土地:是指以垦殖为目的开发土地,即开垦荒地为耕地用于农作物的种植。、我国森林、林地、林木的权属:1森林、林术、林娼的权属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2森林、林木、林地的权

14、属有三种形式:一是国家所有权二是集体所有权三是个人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森林的种类:(1防护林,是指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2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以生产竹林为主要目的的竹林。(3经济林。是指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4薪炭林。是指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术。 5特种用途林。是指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我国林业建设方针:实行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森林法关于植树造林和森林采伐的法律规定:森林法第、条是关于植树造林和造林后林权归属的规定。第条第款明确规定,

15、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植树造林规划,确定本地区提高森林覆盖率的奋斗目标。同时,该条的第款、第款、第款和第款还具体就植树造林规划的组织实施、宜林荒山荒地造林、铁路、公路、江湖等区域造林、宜林荒土承包造林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森林法第条控制森林年采伐量进行了初步规定。第条也在发放采伐许可证的过程中,将年森林采伐限额作为审核发放的限制。、年森林采伐限额:是指国家概据合理经营、永续利用的原则,对森林和林木实行限额采伐的最大控制指标,依照法定程序和主法支所有森林的林木分别林种测算并经国家批准的合理年采伐量。3、草原的所有制度和使用制度(1国家所有权。宪法第 9 条第一款规定: 草原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

16、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国家所有的草原,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2集体所有权。宪法规定,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草原,属于集体所有。 3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等对于草原的使用权。草原法第 10 条规定“国家所有的草原,可以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等使用。” 、草畜平衡制度的含义落实草畜平衡制度,一方面要通过采取禁牧、休牧、划区轮牧、牲畜舍饲圈养、提高牲畜出栏率等措施,减轻天然草原的放牧压力,逐步恢复草原植被,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人工草地、饲草饲料基地建设,不断增加饲草供应量,并通过改良牲畜品种、优化畜群结构、提高饲养管理水平等措施,不断提高畜牧业生产效益,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牧民的增收。概括来讲,就是应当从增草增畜、转变畜牧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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