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体制下监狱警察分类管理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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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体制下监狱警察分类管理问题研究伍建设犯罪与改造研究2007 年第 8 期新体制下监狱警察分类管理 in1 题研究湖北省沙洋监狱管理局课题组一.新体制下实施监狱警察分类管理必须解决的问题(一 )管理模式缺乏适应性建国以后,我国监狱系统虽然一直强调”以事设职,按职择人”,但长期以来 ,受我国传统干部人事制度的影响,监狱警察的管理体制侧重于“品位分类 ”,而忽视了 ”职位分类”.基本沿用了重”年资”和”品位”, 而相对轻”工作” 的管理方法,对各类人员都采用了一套以行政级别划线的管理方法,各种政治,物质待遇都以这种行政级别划线.这种管理体制,模式统一,要求单一,标准唯一,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

2、岗位缺乏适应性,造成了对警察的素质要求笼统化,工作标准单一化现象.对共性要求多,个性要求相对薄弱;研究普遍性问题多,研究岗位特殊性少;统一管理多,分类管理少.这样就人为地忽略甚至抹煞了不同分工的特殊性,影响了管理的成效.(二 )工作岗位设置缺乏科学性目前有的监狱单位一方面存在警力不足的现象,另一方面也存在岗位设置不合理导致的警力浪费的现象.个人与岗位缺乏科学合理的配置机制,未充分发挥岗位的激励作用.具体表现为:一是非执法岗位占用警力过多.二是部分监狱机关警察还有压缩的余地.三是在不同的岗位中存在着”忙闲失调苦乐不均 ”的问题.四是执行岗位职责不严肃,因个人的能力素质不同而改变了相应岗位的职责,

3、存在一定的因人变岗现象,工作任务,权限没有作严密的分解,合理的定量.五是职位设置不够严肃,废止,变更,调整等具有随意性.六是在人与职位的配置上还存在缺陷,未真正做到”人适其位 ,人尽其才,影响了工作效果.(三 )能力素质要求缺乏针对性对监狱警察能力结构的通用性要求多,而对不同个体能力素质与岗位的适应性要求相对欠缺.这体现在对警察的录用,考核,交流,晋升等各个方面.在录用上,我们虽然确立了”凡进必考”的进人机制 ,但是在考试形式和内容的设定上,还是侧重于学历,知识等通用的资格条件,对从事不同职位的专业知识或技能难以考核.在警察的交流上,侧重于通用的一定职位的任职时间,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水平等,而

4、对专业性要求相对重视不足.在通用型人才与专业型人才的培训上不够协调,特别是专业技术职务与工资脱钩后,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近年来,司法部开展了监狱警察的 3 年基本素质教育,把监狱警察的基本素质分为岗位基本理论,岗位基本能力,岗位实用技能三个方面,特别是对岗位基本能力按照岗位的不同来分别设计,这是一个有益的探索.但这仅仅是在教育培训上的初步尝试,在管理的延伸上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深化.(四 )激励机制缺乏长效性监狱现行的分配机制,未能真正地体现职位的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和所需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等差异性.如不少单位出现警察要求到看守中队,接见室工作的现象,这些岗位职能单一,工作量相对较小,责

5、任不重,而在待遇上差距不明显 I 还有的警察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出现了对工作能推则推,能避则避,晚上不进监,湖北省沙洋监狱管理局课题组/新体制下监狱警察分类管理问题研究下班关手机等现象.现在有的警察不愿到监管改造罪犯的第一线去,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压力重,风险大(监管安全的零指标),待遇低,晋升慢.这些现象说明激励机制问题将直接影响到警察的事业心,责任感,如不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待遇,将严重挫伤警察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在职位的晋升上,资历因素所占比重过大,不利于发挥年轻警察的积极性.特别是在非领导职务的晋升条件设置上,一是职位设置有限,二是对工作年限要求较高,三是在晋升机制上未能最大限度

6、地发挥激励作用,因而大部分警察存在”熬资历”的等待心理 ,工作上不求有功 ,但求无过.(五 )警察素质存在不平衡性一是监狱警察中”有文凭没水平 ”的现象,影响了专业分类.司法部”568” 工程实施以来 ,监狱警察学历层次有较大提高.但文凭的”水分”较多,相当一部分警察为文凭而学习,学历提高了,但水平没有相应提高.二是监狱警察中专业人才较少,影响了专业分类.监狱警察队伍中,法律专业,监所管理专业,教育学专业,心理学专业毕业的相对较少.三是监狱警察知识老化,影响了专业分类.在传统的监狱人事管理体制下,没有把监狱警察作为持续性使用,开发的第一资源来看待,不重视培训和继续教育,使一些曾经受过良好教育的

7、警察,知识得不到更新,产生知识老化,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二,监狱警察队伍分类管理的初步设想(一 )明确监狱警察的法定职责分类管理的前提和基础监狱警察的职责是什么?这是我们对监狱警察队伍进行科学分类的前提和基础.(监狱法规定:”监狱的警察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等活动,受法律保护”.由此而知,我国监狱警察的法定职责是:1.依法管理监狱;2.执行刑罚;3.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等活动.需要强调的是,法律对监狱警察的职责规定看似明确,其实司法实践并非如此.根据现代管理科学理论,管理包括人们对事务的计划,组织,指挥,队伍建设,-一_.-一一协调,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职能活动.而目前我们在

8、法律上只笼统地把它简单加以概括例举,便将纷繁复杂的监狱管理事务不加区别的赋予监狱警察.一分为二地说,监狱管理工作的性质决定了监狱管理的确离不开监狱警察,他们理所应当地是监狱管理的主体.但是绝对地把监狱管理的一切活动纳入警察的职责范畴,又是绝对不合情理也不合法理的众所周知,在监狱司法活动中,有一些工作不宜也不应当由警察来承担.如罪犯劳动管理活动中的经营与销售;后勤服务中的酒店管理等.现实证明,这些非执法管理工作由警察承担,既是对有限警力资源的浪费,加重了监狱警察的工作负荷,也是有悖监狱警察根本职责的.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监狱体制改革,彻底剥离监狱办社会的职能,重新科学界定监狱警察的职责范畴,尽快把

9、一切非执法的管理活动从监狱警察职责中剥离出去(凡宜社会化的一律社会化),确保监狱警察更好地忠于职责,秉公执法.(二 )职位分类的科学确定分类管理的核心根据部监狱局制定的岗位基本能力考核提要,各地的改革探索,以及体制改革后监狱工作的实际需要,我们认为,可以考虑将我国监狱警察划分为下列不同类型:1.行政管理类警察.行政管理类警察在职业化构想中属于上端目标,其专业定位属”谋略”层面.行政管理类警察应该是一个具有现代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团队 ”.他们能正确执行和积极影响国家的行刑政策,具有驾驭和影响监狱发展的全局和趋势,能独立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精通监狱理论和实务.行政管理类警察是一个监狱的核心影

10、响圈,因此,这个影响圈必须具备深厚的文化底蕴以及不竭的学习源动力,并通过它强有力地吸纳和发散功能,在监狱逐步形成一个准学者型,专家型的,”监狱长” 群体或”精英”群体.行政管理类警察的培养目标应从监狱领导,科监区级主要领导层面中选择,学历应以大学本科为主,辅之以硕士研究生或相当学历者.2.监管看守类警察.监管看守类警察在职业化构想中属职业目标,其专业定位属”谋事” 层面.5l伍建设,_一/监管看守类警察应该是一个基础群体,他们熟练掌握并能正确执行政策法规,具有相关执法活动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素养,有一定的文化品位和较强的人格魅力,纪律严明,反应敏捷,能独立应对和正确处置三大现场管理活动并能高质量完

11、成相关法律文书制作.监管看守类警察的主要职责有:收监,人身检查和违禁物品的没收,对罪犯申诉,控告,检举材料的处理,减刑,假释建议,释放等;对罪犯分押,分管(包括内,外看守),对罪犯的考核和奖惩;狱内侦查和提请起诉,罪犯生活卫生管理等.监管看守类警察是一个宽泛的群体,监企分开后,一线的监狱警察大多归属这一群体.监狱其他围绕执法活动开展工作的部门和机构的一般警察也可归属于此.监狱看守类警察的学历可定位于大学专科,一般情况下可放宽至中专或相当学历者.3.矫治教育类警察.矫治教育类警察应该是一个”管教能手 ”群体.他们能正确贯彻和执行监狱工作方针,熟练掌握监狱法规,熟悉和掌握某门矫正技能和实务(如分类

12、矫正罪犯),具有较强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说理能力,并且对社会学,心理学,犯罪学有一定造诣并能独立应对和承担罪犯矫治工作.矫治教育类警察的主要职责有: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包括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罪犯心理矫治,法律指导,社会帮教等.矫治教育类警察是监狱实现改造目标理想的倚重力量,是实施改造谋略的”技术专家”.因此,他们理应归入智能型的专业人才群.矫治教育类警察的培养目标应从监狱,监区,分监区3 级管理及相关部门领导和骨干层面中选择.矫治教育类警察的学历必须是相对应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并包含一定比例大学本科学历者.4.劳动管理类警察.劳动管理类警察,是监狱机关中为了完成惩罚与改造罪犯的根本任务

13、,依法对罪犯实施劳动改造的工作人员.劳动管理类警察的主要职责有:签定罪犯劳务输出合同,组织罪犯参加生产劳动,对罪犯劳动进行量化管理,技术指导,罪犯劳动技能的测定与培训,负责罪犯劳动现场的监管安全,对罪犯的劳动保护等.他们应牢固树立为惩罚与改造罪犯服务的思52犯罪与改造研究2007 年第 8 期想,充分发挥生产劳动对罪犯的改造作用,具有现代管理者素质,熟悉国家经济法规政策,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熟知生产工艺(农艺)流程及技术标准,科学地规划和有效地组织,指挥罪犯劳动,做到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劳动管理类警察的学历必须是相对应大学专科以上并包含一定比例的大学本科学历者.5.服务保障类警察.包括

14、监狱组织人事,宣传教育等思想政治工作者;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以及行政后勤工作人员等.服务保障类警察行使的主要职责有:负责监狱警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监狱警察的管理,考核,奖惩,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搞好党,团,工会工作,负责监狱公文管理,政策研究,政务督查,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他们要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具有较高的思想修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服务保障类警察的学历必须是相对应大学专科以上并包含一定比例的大学本科学历者.6.警务技术人员.警务技术人员是在监狱中从事需要专门技能的工作的人员.包括监狱内的医务人员,会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心理矫治

15、人员,心理学工作者,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等.(三 )对不同类型的警察实行不同的待遇分类管理的重点在对监狱警察进行科学分类之后,应该对不同类型的监狱警察实行不同的待遇.在确定对不同类型的监狱工作人员的待遇方面,应该遵循几项原则:1.提供最低限度待遇的原则.这里所说的”最低限度待遇”,就是指监狱中除工勤人员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员作为国家公务员应当享受的公务员的基本待遇.不管对监狱警察进行怎样的分类,他们的警察身份和公务员身份都必须保证,享受公务员应该享受的基本待遇.2.考虑任职资格的原则.在确定对不同类型监狱警察的待遇时,要考虑对不同类型的监狱警察规定的不同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的不同,体现了个人整体素质的差

16、别,反映了个人为具备这些素质而付出的个人努力的差异,特别是反映了个湖北省沙洋监狱管理局课题组/新体制下监狱警察分类管理问题研究人在接受教育,积累经验等方面的差异.任职资格高的人员,为达到这种素质而付出的努力自然就大,他们得到的待遇相应地就应该优厚,反之亦然.这是社会公平原则的基本体现.3.考虑工作职责的原则.在监狱中,不同类型的工作职位所要求的工作职责不同,工作难易度相差较大,个人为了履行这些工作职责所付出的努力和精力也会有很大的差别.因此,要改变目前在奖励,补贴方面”一刀切” 的现象,不同职位之间在待遇上要根据智力含量,奉献程度拉开待遇档次.要在不同的职位之间建立不同的考核奖励措施,如对矫治教育类警察以其改造质量和教育水平为主,对劳动管理类警察以劳动的项目情况,价值含量,劳动成果为考核依据.不同的职位在待遇上拉开档次,对知识含量高的岗位给予较高的待遇,不能简单的向一线倾斜.4.满足工作需要的原则.监狱中不同类型的工作,对于监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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