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质量奖惩及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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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质量奖惩及问责制度第 1 条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制定目的为贯彻公司的质量管理理念,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施工蓝图,特制定本制度。在施工过程中,作业队及相关现场人员因主观原因造成建筑产品质量问题的违规操作、野蛮施工、以及节约成本、提高施工质量等行为时,按本条例规定进行奖罚。第 2 条 质量管理奖惩费用规定为保证项目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目标,项目部将对提高施工质量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法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规范、图集施工所造成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的劳务队组及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罚款。所有奖惩均需注明时间、部位、相关人员、存

2、在问题,对劳务队奖惩直接从当月验工计价中扣除,对项目部个人奖惩由个人上交现金至财务室,财务室设专项基金管理。对个人不主动上交罚款的,从当月绩效中双倍扣除。由于劳务队违规施工导致返工、整改发生的各项费用(包含人工、材料、机械及其它相关费用)均由相应违规施工作业队承担,作业队拒绝或拖延整改、返工的,项目部有权自行安排人员整改,并以双倍价格扣除。每月由质检牵头组织总工、生产经理、工程部、监理进行每月的质量评比,质量评比与当月项目部栋长绩效挂钩,质量评比前三名奖励 500 元/人,质量评比后三名处罚 500 元/人。第 3 条 质量过程管理责任划分为确保建筑施工质量,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工程部、质量

3、部、栋号长、作业队管理人员、作业班组均参与质量过程的控制。现场质量控制根据各岗位职责做如下分工:1、班组自检:各作业班组人员有责任对自己施工的产品进行自检,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整改或返工重做,保证自己施工产品的质量。2、交接检查:下道工序的施工班组有责任对上道工序的产品进行常规检查,若因上道工序不合格而“将错就错”的,有责任对自己施工的不合格部分进行返工(如钢筋位置偏差,而模板班组不指出直接偏位封模) 。3、现场盯控:作业队栋长与项目部栋号长作为基层管理人员,有责任对现场施工进行协调安排,对班组提出的合理问题进行解决,严格监督班组按照各项施工文件组织施工,对现场施工质量进行盯控。若本楼栋的出现施工

4、质量问题,则负有直接责任。4、随机抽查: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工程部、质检部在施工过程中随机抽查,对各项施工过程中的合理问题进行解决,并对自己提出的施工解决方案产生的后果负责。5、报验检查:下道工序开始前,劳务栋长、项目部栋号长对该道工序进行检查,确定合格后报质检工程师检查,最后向监理工程师报验,签字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自己验收的建筑产品质量负责。第 4 条 处罚条例基本规定1、各劳务队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应技术文件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2、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劳务队(组)不积极配合,给予 5002000 元/次的罚款并

5、按所犯次数倍翻。一季度内,违反次数达到 3 次,勒令劳务队撤换劳务项目经理。3、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否则将给予相应班组 500 元/次的罚款,且经项目管理人员口头提醒下仍不整改的,当月文明施工费从当月进度款中扣除,项目部有权自行安排作业人员清理。4、劳务队(班组)至收到项目部通知后超过 4 个小时还未签收下发的文件并没说明原因的,视情节给予 50500 元/次的罚款。5、对于项目部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反馈的,对项目质量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滥用行政手段,给质量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局部返工的,视情节对劳务队(班组)负

6、责人给予5005000 元/次的罚款。6、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每处 100200 元/次的罚款。7、甲方和监理在现场指出质量问题,第一次落实整改即可,若再发生类似的问题视情节给予 50500 元/次的罚款(具体质量问题的罚款金额以本制度相关条款为准)。现场出现无理蛮横顶撞甲方、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的,视情节给予 1001000 元/人/次的罚款。8、项目部在日常检查中发生不合格项,劳务队(组)未进行原因分析,无整改措施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 50 500 元/次的罚款;出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改进并重复出现的,视情节对有关责任人给予 10

7、0 1000 元/次的罚款。9、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视情节对区域主要负责人给予 100 1000 元/次的罚款。10、任何现场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总工批准或具备已批准文件依据,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采取措施并造成安全、质量隐患的,视情节对劳务队(组)的主要负责人给予 5001000 元/次的罚款,视情节对负责该楼栋管理人员给予 100200 元/次罚款。11、劳务队(班组)收到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单后没有在规定期限进行整改的,质检员、栋号长应在过程中予以监控,未履职的质检员、栋号长视情节给予 50500 元/次的罚款。12、劳务队必须指派劳务栋号长配

8、合现场验收工作,及时督促整改现场问题。对于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劳务队(组)、劳务栋号长书面整改通告;第二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劳务队(组)5001000 元/次的罚款,给予劳务栋号长 50 元/次的罚款;累计超过三次(含第三次)报验不合格的,责令劳务栋号长退出该岗位,情节严重直接退场处理,由项目部要求劳务公司另行安排劳务栋号长,并满足项目部的要求。13、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关键工序卡控制度规定流程施工,任何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视情节给予劳务队(组)或相应班组 100010000 元/次的罚款。14、项目部管理人员对施工产品质量有任何怀疑之处,有权要求劳务队配合,若

9、检查合格,项目部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工期延误;若不合格,一切费用及工期延误由劳务队自行承担,并处以每处 2000 元/次的罚款。15、现场严格、认真执行各项检查制度,对于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班组或栋号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 20500 元的罚款。16、现场施工质量员、栋号长等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给予 50-500 元/次的罚款;不按照图纸、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 1001000 元/次的罚款。17、在工程测量放线过程中,工程定位测量、轴线位置、标高而发生错误,又未经过复测的,对劳务队给予 100 1000元/次罚款,项目栋号长未

10、复核放线给予栋长 50 元/次处罚。18、所有质量隐蔽验收项目栋长、质检员、劳务栋长、相应工种带班必须参加,有事不能参加须向项目部质检人员说明情况,否则相应人员处以 50 元/次,作业队 500 元/次。第 5 条钢筋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钢筋工程质量要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 年版) 、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11G101 图集的要求。以每个楼层为单位,初次出现质量问题时要求限期整改;劳务队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情况下适用以下罚款规定,并再次限期整改。所有整改必须保证节点工期,因整改造成工期延

11、误及工程质量问题的一切后果由整改单位承担,并由劳务队承担因整改造成节点工期延误等一切后果。5.1 人工要求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钢筋施焊要精心细致,一定要符合规范要求及机械性能试验标准,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用。违者不但赔偿经济损失而且要给予一个接头 10100 元的罚款。5.2 材料管理现场原材料、半成品必须分类堆码整齐,防治混用;钢筋离地堆放,不发生泥土污染,不浸在水中。违者给予一吨钢筋200 元/次的罚款并限期整改,若因此造成钢筋无法满足质量要求的,由劳务队承担该部分材料款。5.3 机械配置一个钢筋加工场现场必须至少配备一台切割机,违者给予一吨钢筋 200 元/次的罚款并限期整改。5.4 钢

12、筋配料1、钢筋料表中必须注明按构件分别清楚统计,注明实际损耗率,至少提前一周交栋长审核并签字确认,否则造成损耗由劳务队自行负责,并处以 5005000 元/次的罚款。2、钢筋下料人员每层楼必须到现场检查绑扎情况,与栋长对接,改进料表,若因下料不合理造成钢筋绑扎不合理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 1001000 元/次的罚款并限期整改。5.5 钢筋加工1、钢筋加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图集规定根据钢筋直径更换钢筋弯曲机主轴,违者给予每个转角 10 元/个的处罚,并限期整改。2、直螺纹套丝加工必须满足有效长度要求,端部打磨平整,打磨难度较高时,端部截面损坏严重的采用切割机切割,违者给予一个接头 10 元/次的

13、罚款并限期整改。5.5 钢筋安装过程控制1、钢筋安装过程中,未经技术部门同意,作业人员严禁使用电焊、气焊对钢筋进行烘烤或切割,一经发现,对于已安装的钢筋需全部拆除,并且视情节给予相应班组 50500 元/根的罚款。2、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梁少放、漏放、错放一根纵钢筋,发现后补上,并视情节给予 20 200 元/根的罚款。3、钢筋绑扎一次性验收,如出现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尺寸、纵向钢筋的排距与间距(除梁底筋外) 、箍筋和拉筋的间距、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设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 50200 元/处的罚款。梁底筋未绑扎、排距

14、或间距不满足要求的,处以每跨梁 200 元/次的罚款,并勒令返工(梁大的可以要求梁侧模在梁底筋绑扎完毕后封闭) 。4、墙柱主筋跑位超出验收规范视情况罚 100 元/根,并按规范、方案整改修复。5、柱、墙箍筋不水平且漏绑扎超出验收规范,墙、柱、梁垫块不到位的视情况罚 50500 元/处并限期整改。6、预留洞口加筋按设计要求必须加到位,若达不到设计要求视情况罚一根钢筋 10 元/次。7、气压焊检查偏心、热熔段不饱满等质量问题按接头个数视情况罚 10 元/个。8、带肋钢筋进行机械连接时,最小拧紧力矩应符合相关规定,外露丝口不得多余 1 个,否则视情况给予 10-50 元/个的罚款。9、结构楼板的板底

15、筋在跨中采用绑扎搭接或焊接的、马镫筋摆放间距过大的,一经发现视情节罚 20-50 元/根。10、梁上的附加板面筋(盖筋)长度允许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或长度正确而摆放位置超出规范要求的视情节给予 10-20 元/根的罚款。11、梁支座处的非贯通筋(支座负筋)长度的允许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的,视情节给予 20-50 元/根的罚。第 6 条 模板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模板工程质量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 版)的要求。以每个楼层为单位,初次出现质量问题时要求限期整改;劳务队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情况下适用以下罚款规定,并再次限期整改。所有整改必须保证节点工期,因整改造成

16、工期延误及工程质量问题的一切后果由整改单位承担,并由劳务队承担因整改造成节点工期延误等一切后果。6.1 材料控制模板应平整,不得使用翘曲、烂边的模板,否则给予 50-300 元/次的罚款。6.2 模板及支架体系1、模板及其支架应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施行,对不按照方案的给予每处 200-500 元/次的罚款,并由劳务队自行承担相应不良后果。2、支撑架严禁与外架连接,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 100-500元/次的罚款。3、支撑架立杆底部必须加设木垫块,若不设置,视情节给予 10 元/根的罚款。4、模板安装完自检、互检合格后由栋长报质检工程师检查,若质检部检查偏差超出规范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不整改,给予20-50 元/处的罚款。5、梁、板、墙及结构线条做错或不按规定施工给予 50 500 元/处的罚款。6、支撑架的顶托自由端长度不得超过 300mm,否则视情况给予 1050 元/根的罚款。7、混凝土布料机下支架立杆加密,违者 1000 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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