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农业局主体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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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广安市农业局主体责任清单表 1:主体责任(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方面的决策部署,拟定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二)承担完善农业经营管理体制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

2、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三)指导粮油、经作、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工作,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经作、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财政政策和项目的建议并指导实施;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四)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

3、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研究制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指导休闲农业发展;负责生猪屠宰管理;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依法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申报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六)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草

4、种、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生物制品、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国家标准,参与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承担渔政、渔港、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职责。2(七)负责拟定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建设和技术工作,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业机械化使用安全监管职责。(八)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地方性管理办法、规定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

5、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和疫情扑灭工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工作。(九)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疫苗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 ) 管 理 农 业 和 农 村 经 济 信 息 , 监 测 分 析 农 业 和 农 村 经 济 运 行 , 开 展 农业 统 计 工 作 ; 发 布 农 业 和 农 村 经 济 信 息 , 负 责 农 业 信 息 体 系 建 设 , 指 导 农 业 信息 服 务 。(十一)拟定农业科

6、研、教育、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市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业等新品种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监督管理。(十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山草坡、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

7、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十三)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工作建设,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有关工作。(十五)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

8、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实施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促进农业贸易工作,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3( 十 六 ) 负 责 国 有 农 场 土 地 的 保 护 、 利 用 和 管 理 , 指 导 国 有 农 场 的 改 革 与发 展 。(十七)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职责边界(一)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农产品加工工业相关工作。市农业局负责农产品产地农户或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生产主体对农产品的初级加工工作。(二)与市环境保护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

9、环境保护局负责农村和农业环境保护统一监管。市农业局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推进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三)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市农业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农药、兽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种植、养殖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监管;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两部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四)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旅游

10、发展委员会会同市农业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市农业局负责休闲农业推动工作。2-1序号 1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责任主体 广安市种子站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按照中华民人共和国种子法规定,核发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或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公示申请应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申报规定条件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并通知申请机构,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机构并说明理由。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督责任

11、: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4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26-23473732-2序号 2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新建或迁建 100 千瓦以上农村机电提灌站审批责任主体 农机化发展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

12、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申报规定条件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并通知申请机构,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机构并说明理由。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督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审

13、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26-23473732-3序号 3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拖拉机驾驶培训资格认定责任主体 农业生产安全监管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申报规定条件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并通知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参加考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5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督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

14、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26-23473732-4序号 4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责任主体 广安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实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申请人填写检疫申

15、报单。2.审查责任: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理检疫申报后,应当派出官方兽医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3.决定责任:检疫合格的,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4.事后监督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26-23473

16、732-5序号 5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水下工程作业渔业资源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及补救措施审批责任主体 广安市水产站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6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野生植物采集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采集的审核意见,并告知申请人。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督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实施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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