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资源型区域推行农业产业化的可行性初探——以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红花产业为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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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资源型区域推行农业产业化的可行性初探以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红花产业为个案新疆资源型区域推行农业产业化的可行性初探以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红花产业为个案政府管理学院 2000 级 魏薇 果佳摘要摘要:新疆深处中国内陆腹地,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复杂的民族构成决定了她在中国未来经济发展中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农村经济的发展,则是新疆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在“西部开发”战略的背景下,新疆地方政府立足于资源型区域,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策略,开发当地特色农业资源,大力发展“红色农业” ,以此来发展农村经济。但是在具体的产业化进程中,政府、企业和农民间却产生了种种矛盾,使得农业产业化陷入困境。本文试图对

2、新疆资源型区域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可行性进行讨论,参考新疆特殊的发展现状和东部发展模式在西部的适用性,以“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模式在新疆具有可行性,农业产业化政策有利于新疆资源型区域经济的发展”为理论假设,对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实施红花产业化的个案进行微观调研,分析在政府、企业与农民间相互关系和作用的过程及产生矛盾的根本原因。结合调研活动,本文发现,产生矛盾的根本原因是:红花产业化是强制性制度变迁的过程,而非诱导性制度变迁或双向互动性制度变迁,正是由于当地农户对于政府强制性产业化的非自觉的抵制才导致了红花产业陷入困境。本文的结论是:新疆资源型地区的后发优势,资源经济的潜在优势,依然是红花产业发展的推动力

3、,关键是合理利用制度变迁,推行农业产业化,从而带来区域经济的真正发展。关键词关键词:农业产业化 强制性制度变迁 诱致性制度变迁 双向性互动制度变迁 红花产业 政府新疆资源型区域推行农业产业化的可行性初探以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红花产业为个案第一部分 引言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到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和放松。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引导农民按照市场的需求调整种植结构、品种结构,发展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推进农业生产区域布局的调整。2003 年政府工作报告一、概念和问题廓清首先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讨论的资源型区域特指具有特色农产品资源的地区。再其次,关于农业产业化问题:农业产业化概念

4、源自产业经济学理论,产业经济学是现代西方经济学中分析现实经济问题的新兴的应用型经济理论,以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皆未能达到的“产业”领域为主要研究对象,探讨资本主义经济在以工业化为中心的经济发展中产业间的关系结构、产业内的企业组织结构变化的规律以及研究这些规律的方法,进而分析经济发展中内在的各种均衡问题,从而成为制定国家经济发展战略、推动经济发展的经济学理论 。它是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产业政策在日本的巨大成功而兴起发展的,因此,产业政策也就成为了产业经济学的核心内容,尽管对于产业政策在东亚奇迹中的作用还存在诸多争议,但其促成日本等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的事实使得从产业结构的演进中求效益和速度、从创新

5、生产经营体制中求产业的振兴的发展模式成为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学习对象 。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产业部门,在参与国民经济循环的同时,要获得正常的产业利润,并且要在市场中取得平等的竞争地位,就必须变革传统的经营模式,农业产业化这种新的经营形式就是对此的回应。具体到农业产业化在我国的发展情况,理论上,我国对于农业产业化的定义并不统一,具体的约有八种 ,综合看来所谓农业产业化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龙头”组织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系列化服务为手段,通过实行产供销、种养植一体化经营,将农业再生产过程的产前、产中、产后诸多环节联结为一个完

6、整的产业系统,是引导分散的农户小生产转变为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形式,是多元参与主体资源结成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是市场农业的基本经营方式 。其共同内涵可以表述为:要以市场为导向发展农村经济;要按照产业系列组织发展农村经济;要实现农工商一体化;要以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为中心,加快实现由落后的自给半自给农业向现代商品农业转变 。而关于农业产业化的具体发展类型又可以分为五大类 :“龙头”企业带动型(公司+基地=农户) ;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型(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农户) ;中介组织带动型(“农产联”+企业+农户) ;主导产业带动型(主导产业+农户) ;市场带动型(专业市场+农户) 。在实践上,我国的农业产业化

7、初始于 20 世纪 70 年代末 80 年代初,以泰国正大饲料公司为代表的“公司+农户”模式为我国农业产业化的最初组织形式,随后“农业产业化”概念在全国迅速推广。我国的农业产业化进程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 20世纪 70 年代末到 1988 年的萌芽阶段,作为农业产业化的最初形式的“公司+农户”模式是主要的发展模式;第二阶段是 1989 年 1992 年的形成阶段,在这一阶段,农业一体化经营有了较大发展,形成了一批比较成熟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代表性的如山东诸城的“公司+农户”模式、 “专业协会+农户”模式,寿光的“专业批发市场+商品基地”模式,河南联发公司的“双加”

8、模式(“公司+农户+市民”模式)等,而 1992 年山东潍坊等地关于“农业产业化”战略的正式提出,标志着我国农业产业化的正式形成;第三阶段是 1993 年以后的完善阶段,主要是建立健全与农业产业化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约束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和改组改造,把农业产业化纳入契约化、法制化轨道。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有着很强的地区差异性,如上文所描述的农业产业化主要是对我国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地区的经验的总结,而西部地区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还处于初级阶段,其主要特点是:培育区域内骨干产业,主攻薄弱环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也就是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主导农业。但是由于一些主客观条件

9、的限制,西部地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还存在很多问题:第一是发展不平衡,不少地方还处于自然经济状态,1995 年西部地区仍有 5000 多万贫困人口,占西部地区农业人口四分之一,他们还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第二是产业基地与龙头企业不适应,基地建设发展较快,而龙头企业发展缓慢,带动能力差;第三是“龙头”与农户连接不紧,大都为简单的买卖关系,没有形成相互约束和利益调节机制;第四是社会服务体系尚未健全,市场发育不全,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网络没有形成 。这也是本文所要讨论的额敏县红花产业化陷入困境的原因之一。最后就是关于制度变迁问题:制度变迁是目前比较流行的话语,所谓制度是指

10、人们自愿或被迫接受的、规范人们行为的习惯和规则 。西方经济学自 20 世纪 60 年代起一改以市场制度和技术条件作为给定前提的研究方法,开始以现代经济学的方法对制度和技术本身的变动以及不同的制度和技术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进行系统的研究,而对制度变迁研究影响最大的是经济史学家诺斯,他认为由于技术进步和人口的增加,会使一个经济中某些原来有效的制度安排变成不是最有效的,因此新的制度安排就可能创造出来以取代旧的制度安排 。目前有关制度变迁机制的理论研究中,从发生学角度将制度变迁分为三大类,即诱致性制度变迁,强制性制度变迁和双向互动性制度变迁。在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理论模型中,制度变迁不论是个人努力的结果或是通

11、过集体行动实现,其行动都是自愿的。正是新制度的潜在收益诱使当事者采取行为,从而诱发制度变迁(拉坦,1978) 。而在此后的研究中,强制性制度变迁作为对前者的补充而提出来,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理论认为,由于存在“搭便车”问题,因此如果诱致性制度创新是制度安排的唯一来源的话,那么一个社会中的制度安排的供给将低于最优水平,而国家的强制干预可以弥补制度供给的不足(林毅夫,1989) ,在这种“强制性”制度变迁模型中,对新制度安排的需求是在国家的制度供给发生前便已存在,只不过是因为人们想不付出代价而获得新制度安排的成果,即想“塔便车” ,所以变迁没有发生,在这种条件下,国家的所谓“强制供给” ,事实上扮演了

12、“救星”或慷慨给予者的角色。人们事实上并没有感到变迁的强制性 。双向互动性制度变迁是中央政府进行的制度安排是基于社会民众的利益要求之上的,是对民众需求的回应,是在民众力量的推动下开始的。双向互动性制度变迁是对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补充。我国的农业产业化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农业上的第二次飞跃 ,是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变,是制度创新的过程,是制度变迁和组织创新方面发展的结果,因此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实质就是制度变迁的过程。而我国政府在制度变迁过程中通常采用的方式是国家主导型的推动方式,以“大政府”的姿态参与各项社会经济战略的规划和实施,因此更多的产业化显示出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特征,例如经

13、济建设上的“两个大局”的战略思想 以及现在的“西部开发”战略和“农业产业化”的推广 ,因此在农业产业化的具体制度变迁过程中政府作用十分重要,它与农户,与其他相关主体(如公司、企业,产业协会等)共同构成了农业制度变迁的三大主体。具体到本文所调研和讨论的额敏县红花产业化,三大主体分别为额敏县政府、当地农户和红花加工企业。但是额敏县调研的现实却反应出与理论上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不太一样的现象,当地农户和企业对于政府所推行的红花产业化的政策表现出非自觉的抵制心理,本不应该感受到“强制”的制度变迁却令人感受到了强制,因此为了研究顺利进行下去,同时也是为了补充制度变迁理论在中国的实践,本文试图对于强制性制度变

14、迁模型中的“强制机制”进行更为现实的重新诠释,本文所主要探讨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应当是指由政府强制性的推动某项制度变迁后,制度所影响的对象(农户和企业)预期变迁后的福利将会下降或是无法预期变迁后的福利损益,但又无法改变这一变迁,因此对于变迁产生非自觉的抵制。二、宏观和微观背景宏观背景农业产业化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在农村进行的第二次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确立了农户作为农村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地位,使劳动者直接与土地等生产资料相结合,释放了农村的活力,促进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提高。但随着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深入,单一的农业生产结构不再能满足市场多元化的需求;同时,分散的农户与大市场之间

15、由于信息不对称,农产品“买难” 、 “卖难” ,粮食增产不增收等现象日益突出,农民的积极性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打击。在东部,经济发展起步较早的地区,这种情况更为明显。此时,农村活力的进一步释放,探索农村经济发展途径,不再仅仅停留于如何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层面,而是深入到如何改变单一的农业生产结构,以及如何将分散的农户与变幻莫测的市场相联系的层面。自九十年代初期以来,山东等地依靠本地的农业资源优势,摸索出“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模式,通过引入企业等中介组织,将市场与农户紧密相连,农户通过企业了解市场信息,并且根据市场反馈的情况做出适时调整,这一过程减小了农户直接接触市场的风险,避免

16、了农民生产的盲目性,同时极大的降低了农户在交换过程中的交易费用。这种经营模式,不仅恰当的将农民引入市场,保护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同时开发了本地的农业资源优势,农业生产不再是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单一生产结构,激活了农产品的多元化发展途径,从而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开拓了更为广阔的市场前景。当“西部开发”战略提出后,拥有更丰富资源的广大西部地区也将发展本地农业的目光锁定在农业产业化上。微观背景新疆地处中国的西北部,占国土面积的六分之一,虽然资源丰富,但是长时期以来,特殊的地理违碍、复杂的民族构成、落后的基础设施、闭塞的观念以及国家的宏观发展政策等诸多方面的原因,造成了新疆经济发展落后的现状。而新疆在未来中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中占据了特殊的地位,西部大开发唤醒了新疆这方热土,如何发展新疆经济,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东部地区的成功经验为新疆经济发展提供了可参考的路径。农业始终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依赖于农业的进步和发展。这一点对于新疆而言,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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