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通高速互联网专线接入业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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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联通高速互联网专线接入业务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照工信部有关禁止互联网带宽违规转接的规定,为规范高速互联网专线接入业务管理,制止客户违规接入行为,促进互联网专线接入业务健康发展,依据集团公司中国联通高速互联网专线接入业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明确了高速互联网专线接入业务的定义及分类、审批管理规定、协议签订要求、违规接入管控机制、业务稽核规定、管理职责分工等内容。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北京联通各部门、各中心、各分公司、网络分公司。第二章 业务定义及分类业务定义:高速互联网专线接入业务(以下简称大带宽业务)是指接入我公司互联网累计带宽在 100M(含)以上,或通过边

2、际网关协议(以下简称 BGP)接入的互联网专线接入业务。客户分类:根据客户性质的不同,可将申请大带宽接入业务的客户分为三类:1.第一类是指国家批准的互联网骨干网经营单位(见附件 1:互联网骨干网经营单位名单),上述单位通过国家级互联网交换中心实现与中国联通互联网互通,或通过互联网骨干网北京核心节点和其他经许可的节点接入;2.第二类是指除第一类单位外,拥有互联网接入服务资质的客户(ISP),该类客户申请带宽资源只用于发展终端用户;3.第三类是指无互联网接入服务资质的客户,该类客户申请互联网专线接入仅用于本单位范围内使用。接入方式:依据接入方式的不同,互联网专线接入业务包括静态路由接入和动态路由接

3、入(含 BGP)两种。第三章 审批管理规定第一类客户的接入申请和协议签署,由集团总部监管事务部集中管理。我公司不得自行受理第一类客户接入申请。第二和第三类客户的 BGP 业务申请由市场部归口管理。按照原中国网通文件关于印发中国网通集团互联网BGP 接入业务管理规定的通知(中网市场2005 1315 号)的规定,BGP 业务需报集团公司审批,目前集团公司 BGP 审批单位为集团集客部。各销售部门在接到 BGP 业务申请后,需填写BGP 接入业务审批单(附件 3)并附客户营业执照、资质材料、AS 号码及 IP 地址授权文件、自带 IP 地址的审核情况等文件的扫描件,以签报形式上报集客部,集客部经与

4、市场部会签取得一致意见后,由集客部上报集团集客部进行审批。获得集团批复后,方可签署相关业务协议。第二和第三类客户除 BGP 之外带宽在 200M(含)以上或客户自带 IP 地址在 16 个 C 类地址(含)以上的接入申请需报集团集客部审批。各销售部门在接到上述业务需求后(即同一名称客户累计带宽达到 200M(含)以上或自带 IP 地址达到 16 个 C(含)以上),需填写高速互联网专线接入业务审批单(附件 2)并附客户营业执照、资质材料、自带 IP 地址的审核情况等文件的扫描件,以签报形式上报集客部,集客部经与市场部会签取得一致意见后,由集客部上报集团集客部进行审批。获得集团批复后,方可签署相

5、关业务协议。各销售部门要注意审核第二类客户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年检情况记录。对于超出地域范围申请大带宽接入的 ISP,或已列入黑名单的客户,原则上不予审批。第二和第三类客户带宽在 200M 以下和客户自带 IP 地址在 16 个 C 类地址以下的互 联网专线接入业务按照现有业务流程处理。各销售部门在集客部及各营业厅台办理符合本文规定的需上报审批的业务时,要注意提交已获得的集团公司的批复文件,并在受理时通过 CSM 系统上载批复文件随工单系统进行流转。第四章 协议签订要求客户自带 AS 域号或 IP 地址接入时,各分公司要在协议中明确客户 AS 域号、IP 地址等信息。业务开通后

6、,客户如需变更 AS 域号或 IP 地址,必须重新签订业务协议。各分公司在与客户签订业务协议的同时,必须签订互联网用户入网责任书,要求客户不得泄露国家机密,提供非法互联网信息,传播色情暴力等违法内容。第五章 违规接入管控机制违规接入行为的界定。本管理规定所指违规接入行为主要是:1.第一类客户未通过国家级互联网交换中心实现与中国联通互联网互通以及未通过北京、上海、广州核心节点(或其他经许可的节点)与中国联通互联网直联的行为,利用第三方提供的互联网转接(穿透)或以最终用户名义接入中国联通互联网的行为;2.第二类客户为第一类客户或其他从事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经营单位提供带宽转租,或在经营资质许可范围外进

7、行跨省接入的行为;3.第三类客户无互联网接入服务资质,却将我公司带宽资源转租或提供给第一、第二类客户,或用于发展终端用户的行为。网络分公司应建立违规接入管控机制,并逐步建设网络技术手段用于发现违规接入行为。对客户 AS 域号、IP 地址的管理和大 带宽接入业务的流量 监控,要纳入网络运行维护的日常工作体系中。违规接入行为的发现。网络分公司和各销售部门发现违规接入行为后,有义务向市场部举报,市场部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组织对相关违规单位的整改工作,并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对于出现违规接入行为的客户,由市场部建立黑名单库,纳入违规客户名单及 AS 域号、IP 地址、违规情况等信息,并向各相关部门进行通

8、报。第六章 业务稽核规定大带宽接入业务将纳入业务稽核范围,市场部将组织相关部门每季度对大带宽接入业务进行营业、计费、网络的三方核对工作,并检查是否按照本文要求进行了审批,同时建立我公司大带宽接入业务的客户信息库,将客户基础资料、专线号、接入带宽、路由方式、AS 域号、IP 地址、审批情况等信息纳入库中。第七章 管理职责分工市场部负责归口管理大带宽接入业务,制定业务管理规定,协调集团大带宽业务与公众互联网业务均衡发展;审批各销售部门上报的接入申请;稽核检查大带宽业务管理情况;组织建立违规接入管控机制。集客部负责审核各销售部门上报的接入申请,会商市场部取得一致意见后,向集团集客部上报接入申请。信息

9、部负责配合完成相关业务稽核工作;负责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针对相关系统的改造支撑工作。计费中心负责配合完成相关业务稽核工作。网络分公司运维部负责制定客户 AS 域号、IP地址的管理和大带宽接入业务的流量监控的管理办法;配合完成相关业务稽核工作;审核自带 IP 地址的情况等。各销售部门负责第二、三类大带宽接入业务拓展、商务洽谈、需求受理、申报审批、协议签订、售后服务等工作。第八章 附 则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管理规定由市场部负责解释。附件:1.互联网骨干网经营单位名单2.高速互联网专线接入业务审批单3. BGP 接入业务审批单附件 1:互联网骨干网经营单位名单互联网骨干网经营单位名称 经营的

10、网络总参通信部 中国长城互联网(CGWNET)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CHINANET)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中国移动互联网(CMNET)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通互联网(CTTNET)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中国科技网网络中心 中国科技网(CSTNET)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互联网(CIETNET)附件 2:高速互联网专线接入业务审批单客户名称 通信地址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邮箱 客户类型 第一类客户 第二类客户 第三类客户基本情况客户资质、经营规模、与我公司合作情况、是否有 违规记录等(备注:提供客户资质

11、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客户信息希望开通日期 年 月 日接入带宽 接入网络集团骨干网 省网 城域网 ,请注明接入哪一层,如汇聚层接入地点IP 地址 自带 IP 地址(注明地址段) 非自带 IP 地址入网信息与其他运营商或 ISP 的联接点和带宽协议信息 拟签订协议年限(年) 收入预测 可行性分析 对中国联通发展互联网业务的影响分析填报人: 联系方式:填报部门: 填报日期:附件 3:BGP 接入业务审批 单客户名称 通信地址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邮箱 客户类型 第一类客户 第二类客户 第三类客户基本情况客户资质、经营规模、与我公司合作情况、是否有 违规记录等(备注:提供客户资质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客户信息希望开通日期 年 月 日接入带宽 接入网络集团骨干网 省网 城域网 ,请注明接入哪一层,如汇聚层接入地点所需路由 非穿透 国内路由 国际路由 全路由 缺省路由路由广播范围 CHINA169 对等互联 国内穿透 国际穿透 全穿透AS 域号 (需附证明材料)入网信息自带 IP 地址及掩码与其他运营商或 ISP 的联接点和带宽协议信息 拟签订协议年限(年)价格(月租费) 可行性分析 对中国联通发展互联网业务的影响分析填报人: 联系方式:填报部门: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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