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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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中共江 苏 省委 组织 部江 苏 省科学技 术厅江 苏 省人力 资 源和社会保障 厅苏组通2011 37 号关于组织申报 2011 年度“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 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各市委组织部,各市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以人才集聚引领高新产业集聚,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现就做好 2011 年度“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 (以下简称省“ 双创计划” )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引进重点1、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 2 大决策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急需的高层次人才;2、能够对我省产业结构优化、技术水平提升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2、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特别是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 、 文 化 产 业 和 现 代 农 业 等 高新 技 术 产 业 领 域 从 事 研 发 和 实 施 科 技 成 果 产 业 化 的 高 层 次人 才 ;3、实施省级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创建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和技术服务平台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4、地 方 、 部 门 、 企 业 及 社 会资金重点支持的高层次人才;5、创新在高校院所、创业在园区的高层次人才。大力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影响、拥有重大成果的创新创业团队,除给予个人经费资助外,还将给予团队持续3 年的科技经费支持,申报通知另

3、行下发。支持一批由高校、科研、三级甲等医疗和省级疾病控制机构引进的,能提升我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研发平台科研创新水平和临床医疗技术水平的领军人才,申报通知另行下发。二、自主创业人才(A 类)申报条件 3 自 主 创 业 人 才 是 指 符 合 支 持 重 点 , 以 带 技 术 、 带 项 目 、带 资 金 的 形 式 来 我 省 投 资 创 ( 领 ) 办 科 技 型 企 业 的 高 层 次 人才 。1、申报个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 55周岁;(2)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

4、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3)为所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 ;(4)2010 年 1 月 1 日以后来我省创业,主要工作精力应为所创(领)办企业服务,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 6 个月。2、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1)创(领)办的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或现代服务企业,2011 年 5 月 31 日前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2)创(领)办企业的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4 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 相 关 产 业 发 展 , 有 较 大 的 市 场 发 展 前 景 和 预 期 经 济 效

5、益 ;(3)企业位于省级以上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等创新载体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三、企业引进人才(B 类)申报条件企业引进人才是指我省各类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引进的,符合支持重点、掌握关键技术的高层次研究开发和管理人才。1、申报个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2)具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 5 年以上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3)2010 年 1 月 1 日后到我省工作,或尚未到我省工作、但已与相关企业在 2011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引进手续;(4)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企

6、业服务 3 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 6 个月。 5 2、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国家“ ”、省“双创计划”资助对象创(领)办的; (2)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 培育对象、省 “333 工程” 培养对象、省“ 产业教授 ”创(领)办的;(3)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4)承担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5)列为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企业类基地的;(6)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的;(7)民营科技企业。优先支持本人参与项目投资、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企业引进人才。以上两类人才特别优秀

7、的,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特别优秀的具体条件另行通知)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1、受理申报。省人才办、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面向海内外发布引进人才公告,各市人才办根据本通知精神,受理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江 6 苏人才工作网(http:/www.jsrcg )申报。获得过省“双创计划” 资助的人才,获得过国家 “” 、 “江苏省科技创新团队”、 “企业博士集聚计划” 资助又异地申报的人才,获得过我省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又异地申报的人才,不予受理。2、审查推荐。各市人才办会同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按分配名额进行推荐排序(分配名额另行通知) 。市科技局负责核

8、实引进人才拥有科技成果、专利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核实引进人才的身份、年龄、护照、国籍、学历、经历和业绩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3、资格审核。省人才办会同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4、技术评审。省人才办会同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并按照择优资助原则,确定进入综合评审和实地考察人选。5、综合评审和实地考察。省人才办会同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入围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和实地考察,择优确定拟资助人选。6、社会公示。拟资助人选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 7 定后向社会公示。7、确定资助对象。根据公示结果,按程序确定资助对

9、象。五、资助名额和支持政策2011 年度省“双创计划”拟资助引进人才 400 名。支持政策包括:1、按综合评分,前 200 名左右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每人 100 万元的资助,其余的给予每人 50 万元的资助。已获得过省“企业博士集聚计划”资助资金的,给予每人 85 万元或 35 万元的资助;2、优先推荐进入省“产业教授”、省“ 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 、省 “333 工程 ”和“六大人才高峰” 培养资助对象,优先推荐申报国家“ ” ,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优先推荐申报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推荐融资项目,享受我省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

10、层次人才有关优惠政策和待遇;3、按照国家、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条件、签证、落户、执业资格、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驾照 8 转换等方面的问题。六、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2011 年度省“双创计划”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各类证书、证明、合同、报表等材料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供原件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 年 5 月 31 日。网上申报完成后,须将申报书打印与其它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合订成册,一式二份交各市人才办。申报材料包括:1、 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 ,其中自主创业人才填报 A 类申报书,企业引进人才填报B 类申

11、报书;2、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 、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3、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及所属权证明。反映人才能力、业绩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4、创新创业计划书;5、自主创业人才需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会(审)计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公司章程、2010 年度财务报表;企业引进人才需提供与引进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引进 9 协议、知识产权权属证明及使用协议书、薪酬或股权证明、在当地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须提供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到企业工作 2 年以

12、上”的证明) ,以及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资质证明等。各市需提交关于报送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推荐情况的函和申报情况汇总表 ,报省人才办、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一份。各市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6 月 15 日。七、有关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工作,市人才办要牵头做好组织协调,市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2、严格申报条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申报条件和工作程序,认真核查申报材料,把好引进人才的质量关,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公开透明。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

13、,并进行通报,5 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申报。3、开展广泛宣传。各地要通过媒体面向海内外大力 10 宣传省、市相关人才引进政策,不断拓宽引才渠道,积极推荐引进优秀创新创业人才。4、加强工作指导。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的业务指导,及进解决申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省委组织部联系处室:人才工作处,联系人:张震,电话:025-83392370(传真) ;省科技厅联系处室: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联系人:王建华,电话:025-83222067,传真:025-83227458;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处室:人才资源开发办公室,联系人:刘玮,电话:025-83236170,传真:025-832360

14、93。附件:1、江 苏 省 高 层 次 创 新 创 业 人 才 引 进 计 划 申 报 书 ;2、创新创业计划书格式要求;3、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 11 2011 年 3 月 21 日主题词:创新创业人才 引进 申报 通知 抄送: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1 年 3 月 28 日印发 (共印 300 份)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2 附件 1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A 类)引进人才姓名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创办企业名称) 所 在 地 区 市 县(市、区)单 位 地 址 邮编

15、 联 系 人 电话 传真 申 报 日 期 年 月 日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 年制 13 填 表 须 知一、本申报书(A 类)适用于引进自主创业人才填写。二、申报书中有关栏目需选择填写的,请在相应的“”内打“”。三、申报书内容要逐项填写,实际内容不发生的,请注明“无 ”。有字数限制的,应严格控制在限定字数以内。四、申报书第一部分“自主创业人才基本情况”中, “取得学历(学位)和资质证书”一栏,有关学历(学位)证书只填写最高学历(学位) 。五、本申报书一式二份,与其他申报材料合订成册。 14 一、自主创业人才基本情况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学 位 专业学科领域职 称 国 籍 执业资格身份证或护照号 有无海外学习 或工作经历照片承担项目 承担项目经费 (万元) 承担项目 时 间本人联系电话 来苏时间来苏创业前生活和工作地 Email是否入选“ ” 是 否 是 否 入 选 “企 业 博 士集 聚 计 划 ” 是 否学习(从高中起)和工作经历起止时间 学校或工作单位 本人身份(职务)取得学历(学位)和资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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