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招生计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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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儿园招生计划方案篇一:静安区幼儿园招生实施方案(2587 字)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20XX 年本市学前教育入园工作的指导意见 、 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了积极应对幼儿入园高峰,满足区域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更好地体现便民服务的宗旨,静安区教育局对 20XX 年全区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做了统一部署,具体内容如下:一、招生原则1、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原则。不断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幼儿入园实行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加强教育部门、幼儿园、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沟通与理解。3、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

2、合理配置公办教育资源,基本满足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二、报名日期、时间5 月 16 日(星期六 )8:3016 :30三、报名地点:曹家渡街道幼儿:余姚路第二幼儿园( 余姚路 487 弄 19 号)静安寺街道幼儿:华山美术幼儿园(常熟路 113 弄 4 号)江宁街道幼儿:吴江幼儿园( 昌化路 400 弄 3 号)南西街道幼儿:延安中路幼儿园( 延安中路 632 弄 40 号)石二街道幼儿:新闸路幼儿园( 新闸路 565 弄 61 号)四、招生对象1、报名对象: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凡具有本区户籍(20XX 年 4 月 1 日之前报入)、出生于 20XX 年9 月 1 日20XX 年 8

3、 月 31 日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持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和房产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到户籍所属街道对口的报名地点进行报名。2、登记对象(1)上海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集体户籍属于静安、在静安租房的上海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可持幼儿的集体户籍证明、家庭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及房屋租赁合同,到居住街道对口的报名地点进行信息采集登记。(2)台胞随行子女家长可持儿童的台胞大陆通行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明( 静安区派出所开具)、幼儿出生证及居住在静安区的有关住房证明( 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到居住街道对口的报名地点进行信息采集登记。(3)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 静安办理、至 20XX 年 9 月1 日仍

4、在有效期内)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可持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证 、积分通知书、幼儿本人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家庭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及居住在静安区的有关住房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到居住街道对口的报名地点进行信息采集登记。(4)香港、澳门和外籍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持幼儿的护照或港、澳居民通行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明(静安区派出所开具 )幼儿出生证及居住在静安区的有关住房证明(房产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到居住街道对口的报名地点进行信息采集登记。*报名当日,报名地点的 5 所公办幼儿园只接受一名幼儿家长带所需材料入园进行报名或信息采集登记。家长无需带幼儿前往。3、

5、其他对象(1)36 岁患有听力障碍、智力障碍或自闭症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持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医院诊断证明并带领幼儿,于5 月 16 日 8:3016:30 到静安区学前教育康复指导中心(延平路 83 号南门)报名。(2)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 静安办理、至 20XX 年 9 月1 日仍在有效期内)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可持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证及复印件、幼儿本人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家庭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及居住在静安区的有关住房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于 5 月 17 日8: 3016:30 到静安区民办或集办招收小班幼儿的幼儿园(所)进行报名或信息采集登记。(此类托幼园所在20XX

6、 年静安区幼儿园基本情况一览表中有相关信息公示。)五、招生办法(一 )报名对象:本区户籍适龄儿童1、家长可以为幼儿填报两个公办幼儿园作为报名志愿。届时,将根据家长所填报的第一、第二志愿幼儿园的顺序进行投档。2、录取办法:(1)第一志愿录取*第一志愿填报市级示范幼儿园当报名人数超出该示范幼儿园招生人数时,将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决定录取与否。*第一志愿填报公办一级幼儿园以本街道户籍幼儿优先录取为原则。当报名人数超出该幼儿园招生人数时,依据幼儿与户主和产权人的关系(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报出生及报入户口的日期先后等情况为序决定录取与否。(2)第二志愿录取*第一志愿幼儿园未录取,将根据家长所

7、填第二志愿幼儿园进行投档。录取原则与第一志愿填报公办一级幼儿园相同。*若第二志愿幼儿园名额已满,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区域统筹安排。(二 )登记对象依次按照上海市集体户籍( 静安)适龄儿童、台胞随行子女、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香港、澳门和外籍适龄儿童的顺序,结合各类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及静安实际居住等情况,根据本年度各公办幼儿园已经招收静安户籍儿童的实际学额情况而定。六、工作要求1、规范、有序地开展招生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的重大事宜必须上报静安区教育局,经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后决定处理意见。2、将 20XX 年静安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和20XX 年静安区

8、幼儿园基本情况一览表公开上网(静安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海静安)公示,并通过在幼儿园门口和居委会公告栏张贴20XX 年静安区幼儿园小班招生通告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3、电脑派位名单与结果公开。凡需要通过电脑派位决定录取与否的幼儿园,派位名单将于派位前一周在幼儿园门口公示。派位结果将于当天 16:00 后在幼儿园门口公示。4、民办、集办及其他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自拟的招生通告必须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5、园所一律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择园费、借读费等费用。备注:1、本区户籍、需要中班或大班插班的儿童(非静安幼儿园在园幼儿)依据 20XX 年小班幼儿实际招生情况,相关幼儿园如有中班或大

9、班插班名额,请家长于 6 月 19 日(星期五)8:3016:00 持户口簿、幼儿出生证明及上海市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健康检查表(原小班或中班就读的幼儿园可提供),到有插班名额的幼儿园进行登记。当登记的插班人数超出该幼儿园实际可插班名额,将由幼儿园通知当日所有登记的同年龄段的幼儿家长,择日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实际录取幼儿。2、关于个别幼儿因各种原因错过了 20XX 年静安区公办幼儿园的新生报名、信息采集登记请家长及时与静安区教育局基教科联系(62790802*134),届时,将酌情安排补登记时间和地点。根据补登记幼儿的实际情况,结合本年度静安区公办幼儿园实际已经招生的学额情况而定。篇二:仓山区幼儿园

10、20XX 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2023 字)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州市教育局关于 20XX 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及趋势,现就仓山区幼儿园 20XX 年秋季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各幼儿园要充分认识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招生工作。二、招生原则1、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2、坚持公民办并举、多渠道接纳的原则。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入园,确保入园率稳步

11、提升;同时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满足不同层次家庭和人群的个性化需求。3、遵循结合实际、稳步推进的原则。各幼儿园应根据本幼儿园服务辖区内的适龄人口数及本园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额数;区属公办性质的幼儿园今年作为招生工作改革试点幼儿园,要精心谋划,稳步推进招生工作。4、遵循“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各幼儿园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各公办幼儿园应根据划定的服务辖区范围,优先招收本园服务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5、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幼儿园应采用通过幼儿园网站或在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公告等形式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今

12、年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收社会监督。三、招生对象1、持有仓山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三周岁(20XX 年 9 月 1 日至 20XX 年 8 月 31 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2、参加公办幼儿园 30%学额电脑派位的幼儿必须是户籍在各公办园划定的服务辖区内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3、为保证公平性,符合服务区范围电脑派位招生报名条件的家长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如果重复报名,视为自动放弃电脑派位。四、工作要求(一)招生方式:1、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 20XX 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 ,我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幼儿园拿出今年招生 3

13、0%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2、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各幼儿园需将招生公告、招生简章、招生计划上报区教育局,收费项目和标准需经物价部门备案;不进行失实宣传、不超计划招生、不违规收费。(二)招生片区:1、参与派位的幼儿园以幼儿园所在的镇、街作为服务范围,划分如下:仓山区实验幼儿园:仓前街道仓山区第一中心幼儿园:三叉街街道仓山区娃娃培育中心幼儿园:三叉街街道仓山区东升中心幼儿园:东升街道仓山区临江中心幼儿园:临江街道仓山区上渡中心幼儿园:上渡街道仓山区下渡中心幼儿园:下渡街道仓山区金山中心幼儿园:金山街道仓山区马榕幼儿园:建新镇仓山区红树林幼

14、儿园:建新镇仓山区盖山中心幼儿园:盖山镇仓山区永南幼儿园:城门镇仓山区城门中心幼儿园:城门镇2、由公办幼儿园自主招生的幼儿需持有本区户籍。3、由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的幼儿需持有本区户籍或本区暂住证。全区参与电脑派位的公办幼儿园、其它公办性质的幼儿园和持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幼儿园的具体信息见附件“仓山区各级各类幼儿园信息表” 。(三)招生计划:各幼儿园制定“幼儿园招生工作计划” ,包括招生计划人数、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于 6 月 20 日前报区教育局备案。(四)招生程序及时间:1、信息公示阶段:6 月 24 日6 月 30 日各幼儿园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园招生工作信息,通过幼儿园网站或在幼儿园门口醒目

15、位置张贴招生公告等形式发布招生信息,并设置招生咨询电话接受家长咨询。2、招生阶段:公立园 7 月 1 日7 月 15 日,民办园 7 月 1 日8 月 20 日。( 1)7 月 1 日7 月 3 日报名申请,各幼儿园接受家长报名预约,收缴申请材料。( 2)各幼儿园对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参与派位的公办幼儿园需将符合派位条件的幼儿资料录入派位软件。( 3)参与派位的公办园 7 月 10 日进行全市统一的电脑派位,并对派位结果(幼儿名单)进行公示。( 4)各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必须在 7 月 15 日完成,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必须在 8 月 20 日完成。招生结束后将招生名单上报区教育局。五、其他事项

16、1、各园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招生前的准备工作,设立幼儿园招生咨询热线电话,做好招生信息的公示,耐心接待家长咨询,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2、幼儿园应当将查验户口本、出生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园报名程序;告知未按规定接种疫苗儿童的监护人,在入园前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3、幼儿入园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幼儿园。4、幼儿园入园的收费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实行亮证收费,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借招生收取赞助费、兴趣小组费和提前收费、一次性收费等行为。篇三:松山湖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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