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CPA经济法课堂笔记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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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家网 www.TopS 无限精品尽在大家学习网!大家网 www.TopS 无限精品尽在大家学习网!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 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 3分,2008 年的分值为 2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2009 年新教材进行了重大调整,主要变化是:(1)对“法律行为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新增了大量内容;(2)对“表见代理”进行了重大调整;(3)对“诉讼时效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新增了大量内容。最近 3年题型题量分析题型 2006年 2007年 2008年单选题 2题 2分 1题 1分 1题 1分多选题 1题 1分 1题 1分判断题 1题 1分 1题 1分合计 4题 4分

2、2题 2分 2题 2分本章考点精析与典型例题一、法律的一般理论(一)法律渊源(2004 年单选题)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3、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4、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5、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6、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7、国际条约或协定【例题】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 。 (2004 年)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C、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3、答案】B【解析】 (1)选项 A属于“法律” ;(2)选项 B属于“行政法规” ;(3)选项 C属于“地方性法规” ;(4)选项 D属于“部门规章” 。(二)自然人的行为能力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 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 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或者 1618 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表 11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所为的民事行为是否有效?(第 1章) ? ?能否成为普通合伙人?(第 2章) 能否成为公司的董事、监事?(第 4章)

4、能否成为上市公司的收购人?(第 5章) 大家网 www.TopS 无限精品尽在大家学习网!大家网 www.TopS 无限精品尽在大家学习网!在票据上的签章是否有效?(第 13章) 是否可以作为发明人?(第 14章) (三)法律关系的客体1、物2、行为3、人格利益(公民的肖像、名誉、尊严等)4、智力成果(文学艺术作品、科学著作、科学发明等)(四)法律事实(2009 年新增)1、事件(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1)人的出生与死亡(能够引起民事主体资格的产生和消灭,也可能引起人格权的产生和继承的开始)(2)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3)时间的经过(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将丧失胜诉权)

5、2、人的行为(1)法律行为(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如订立合同)(2)事实行为(与意思表示无关的行为,如创作行为、侵权行为)【解释 1】甲公司和乙公司因订立有效合同(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发生合同关系(法律关系) 。【解释 2】因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侵权行为(事实行为、法律事实) ,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解释 3】因发生约定的自然灾害(事件、法律事实) ,甲保险公司应对投保人乙公司承担保险责任。【解释 4】因甲死亡(事件、法律事实) ,其继承人乙继承了房屋的所有权。二、法律行为(2009 年新增)(一)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权

6、利义务的合法行为。1、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如果行为人具有内在意思而不表现于外,则不构成意思表示,法律行为不成立。2、以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权利义务为目的法律行为是行为人的自觉自愿行为,而非受胁迫、受欺诈的行为,否则就达不到行为人的目的。3、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解释】民事行为包括有效的民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和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二)意思表示1、意思表示一般采用明示方式(例如单膝跪地求婚) ,但在特定情况下,默示状态也构成意思表示。【解释】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财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

7、示的,视为接受继承。2、意思表示可以分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例如单膝跪地求婚)和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例如将自己关在密室中的立遗嘱行为)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原则上必须当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才能生效,而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完成时”即可产生法律效力。3、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可以分为对话的意思表示(例如单膝跪地求婚)和非对话的意思大家网 www.TopS 无限精品尽在大家学习网!大家网 www.TopS 无限精品尽在大家学习网!表示。4、如果意思表示由表意人通过传达人传达的,由于传达人没有转达或者推迟转达意思表示的,由表意人承担。5、向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 岁的小孩)发出的意思表示,通常必须到

8、达其法定代理人(小孩的父母)时才能生效,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作出的法律行为除外。(三)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1、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2、法律行为的形式有效要件对方未用语言或者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经接受的,视为进行了意思表示(例如一方单膝跪地求婚,对方已经接过戒指,并开始向路人分发喜糖,别忘了结婚必须登记) 。(四)无效民事行为(2000 年多选题、2002 年多选题、2006 年单选题)1、无效民事行为的特征(1)自始无效(2)当然无效【解释】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是否知道,也不论

9、是否经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民事行为当然无效。(3)绝对无效【解释】无效民事行为绝对不发生法律效力,也不能通过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补正。当事人通过一定行为消除无效原因,使之有效,这不是无效民事行为的补正,而是消灭旧的民事行为,成立新的民事行为。2、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1)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 20的,定金条款仍然有效,但是超过 20的部分无效(超过 20的部分视为预付款,但没有担保的性质) 。(2)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中的流质条款(见第 8章)无效,只是该条款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效力。(3)联营合同中有保底条款的,联营合同有效,但该保底条款无效。(4)借款合同中

10、约定的利率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4倍的,超过部分无效。3、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赠与、奖励、获得报酬等纯获益的行为属于有效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法律行为(9 岁的男孩从小卖部购买了 1元的雪糕) 。【解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一般情况下无效,但并非全部无效。(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解释 1】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因此,限制民

11、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不再全部属于无效,而应当区别对待。【解释 2】如何区别对待:(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按照合同法的大家网 www.TopS 无限精品尽在大家学习网!大家网 www.TopS 无限精品尽在大家学习网!规定处理(纯获益的合同直接有效,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直接有效,其他情况则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的除合同以外的其他行为,则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如 13岁的小男孩所订立的遗嘱,根据其遗嘱,把自己家中的全部财产送给其隔壁12岁的小女孩朵朵) 。(3)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12、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因欺诈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如债务的免除) ,属于无效民事行为。(4)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因胁迫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如债务的免除) ,属于无效民事行为。(5)乘人之危所为的民事行为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不论是否损害国家利益,一律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因乘人之危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如债务的免除) ,属于无效民事行为。(6)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解释】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是指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恶意串通是指双方当事人的行为,

13、不论其损害国家、集体还是第三人的利益,不论是订立合同还是其他民事行为,均属于无效。(7)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众利益的民事行为(8)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民事行为(9)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民事行为(五)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1、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特征(1)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被撤销以前,其法律效果可以对抗除撤销权人以外的任何人。而无效的民事行为在法律上当然无效,从一开始即不发生法律效力。(2)主张权利的主体不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以撤销行为为之,人民法院不主动干预。无

14、效民事行为在内容上具有明显的违法性,故对无效民事行为的确认,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可以主动干预,宣告其无效。(3)行为效果不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行使拥有选择权,当事人可以撤销其行为,也可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权消灭。如果撤销权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或者仅仅要求变更民事行为的部分内容,并不要求将行为撤销,则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仍然有效。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于行为的开始,即自行为开始时无效。而无效民事行为的后果则为自始无效、绝对无效。(4)行使时间不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其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自

15、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否则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而在无效民事行为中,则不存在时间的限制。2、可变更、可撤销的种类(1)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3)受欺诈、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3、撤销权(1)撤销权是权利人以其单方的意思表示变更或撤销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的权利,撤大家网 www.TopS 无限精品尽在大家学习网!大家网 www.TopS 无限精品尽在大家学习网!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因此,依撤销权人的意思表示即可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无须相对人同意。(2)在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中,并非所有当事人均享有撤销权。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只有受损害方才有权撤销。当事人是否享有撤销权,须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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