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员工考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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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一、作息时间:正常班次 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员工出勤必须打卡。2、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经发现,罚款 30 元,并对举报者予以 30 元的奖励。3、集团公司规定员工每迟到、早退 3 分钟予以警告处分,一个月累计三次以上者,写出书面检查,并予以适当的经济处罚。4、员工每迟到、早退 30 分钟以内者一次性罚款 20 元,2 小时以内未到岗者,以半天旷工论处,超过 2 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5、一贯迟到、早退,月累计达 3 小时者,按一天旷工论处,并扣发当月 20%的基本工资。二、考勤工作1、各部门设专

2、职考勤人员负责考勤,部门经理负责实施,人事部统一监督。2、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和反映员工出勤情况,不得隐瞒、漏报,违者罚款 20 元。3、不准刁难考勤人员或私自涂改考勤记录,如有视情节轻重给予 100 元罚款或降级、解聘处理。4、据实填写考勤报表,报表中应包括:a. 上 报部 门名称,员 工姓名b. 应出勤日,实出勤日c. 加班 时间d. 请假次数、迟到、早退次数各部门考勤表于每月 28 日前上报劳资部审核,劳资部按工资管理细则,拟定员工当月工资,转交财务部执行。三、请假规定:1、员工因故不能按时上、下班者,必须提前向直接上级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报告单,确有急事来不及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事后

3、补办请假手续。2、无正当理由无故不上班者或检查中发现的脱岗人员,第一次批评教育为主;第二次通报批评;第三次罚款 20 元。当月累计旷工 5 天以上者,以辞退论处。3、员工外出时,必须请假方能外出。四小时以上的外出需事先填写“ 请假单 ”,直接上级签字,无 请假外出者视为脱岗,事后补假无效。4、员工请假后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总裁、各总监外出时由秘书将工作行程和时间安排通知办公室备案,各分公司、各部门经理外出时通知办公室备案,便于协调工作。5、准假后,请假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假满后到人力资源部销假。6、探亲假、婚假、产假的假期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往返时间不计入假期内。四、病假及待

4、遇:1、请病假必须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无医院证明者,各部门领导无权签批请假。2、因病需请长假者,最长不得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医疗期。3、病假期以内,原则上不扣发基本工资,每月超过病假1 天扣发基本工资的 30%,超 2 天者,扣基本工资的 50%,超 3 天者,扣发月基本工资的 70%。4、请长病假 30 天以上至劳动法规定的医疗期内只发保障工资。医疗期满,仍不能上班者,停发保障工资。5、异地员工请病假,原则上不许回家修养,特殊情况,由部门领导报请总监批准回家养病,可视情况报销往返差旅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6、年累计病假超过 15 天者,延期半年晋升工资,超过一月者延期一年晋升工资。年累计

5、病假超过 10 天者,扣发二个月奖金,年累计病假超过 30 天以上者,扣发半年奖金。五、探亲假:1、享受条件:a. 公休假日不能与亲属团聚的员工;b. 乘车(火车、长途汽车、轮船)时间在 10 小时以上(工作单位距探望对象);2、假期规定:a. 已婚 员 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期,假期为 30 天;b.未婚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期,假期为 20 天;c.已婚员工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为 20 天;d. 路途时间另算。3、探亲期间享有 100%的基本工资。六、婚假及待遇:1、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结婚时可享受 7 天的婚假;2、晚婚者可享受 15 天的婚假;3、婚假期间享有 100%的基本工资;4、婚假不予报销差旅费。七、产假及其待遇:1、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产时可享受 90 天产假;2、晚育者可享受 105 天产假,难产或剖腹产者可享受105 天产假,多胞胎在 90 天的基础上,每胎多加 15 天的产假;3、男员工享受一周的护产假4、有不满 18 个月婴儿的女员工,在每天工作时间内给予 1 小时哺乳时间;5、产假期间不影响工资及奖金。八、丧假及待遇: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去世者,可给予 5天丧假,旁系亲属去世丧假 3 天。2、路途时间另算。3、丧假期间享受 100%的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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