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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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1 / 21交通事故起诉书 【篇一: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原告:性别:男年龄:民族:汉住所:身份证:被告: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被告: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负责人:地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一、请求被告承担伤残赔偿金 70792。2 元。二、请求被告承担被扶养人生活费 17204。2 元,承担生活费 25806。3 元。合计 43010。5 元。三、请求被告承担被扶养人扶养费 5883。22 元,承担被扶养人扶养费 7984。37 元。合计 13867。59 元。四、请求被告承担医疗费 75000

2、。00 元。后续治疗医疗费 12000 元。合计:82000 元。五、请求被告承担误工费 35000 元。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2 / 21六、请求被告承担护理费 21000 元、1800 元;交通费3510 元、住院伙食补助费 12200 元、营养费 5000 元。合计:43510 元。七、请求被告承担精神赔偿金 20000 元。八、以上合计:308180。29。九、请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十、请求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事实和理由:2008 年 2 月 2 日晚上 8 时 40 分,在某某广场地下停车场,被告驾驶机动车从停车场驶出,行驶至地

3、下停车场出入口通道右转弯时,从后面撞倒原告并碾压倒在地上的原告,被告不是直接碾压倒在地上的原告,而是把原告撞倒,车停了下来再次加速,车的右轮从原告下腹部碾压过去,被告在停车场驶出时速度过快,未尽注意义务,没有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撞倒原告后再次加速从原告身上碾压过去,造成原告九级伤残。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3 / 212008 年 3 月 14 日某某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但是在 2008 年 8 月 25 日才向原告宣布,当时原告就怀疑被告酒后驾驶,因为事发时间为晚上八点多,正是晚饭时间,况且被告撞倒原告后再次加速从原告身上碾过,是旁

4、边有人叫停车时车才停下来,种种迹象表明被告有可能酒后驾驶,原告向交警大队提出质疑,交警大队既未给被告做酒精检测,也未要求原告提供事故经过,忽略被告存在严重过错,只作了简单的笔录后就作出事故认定,原告对该份事故认定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客观性心存疑虑。原告申请法庭能详细了解当时的事发经过,调取事发录像资料以确定当时事发情况及责任关系。原告在医院住院将近一年,花费医药费十多万,并落下残疾,被告支付少量医疗费后对原告不闻不问,导致原告至今大部分医疗费都未能结清,原告上有年老无工作能力无经济来源的父母,下有二个未成年的子女,被告的人身侵权行为给原告身体、经济、家庭、生活带来巨大伤害。被告人身侵权行为导致原

5、告伤残,虽然伤残鉴定原告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4 / 21丧失的是部分劳动能力,但原告从事的是货物运输行业,除了汽车货运原告无其它特长也无其它手艺,而被告侵权行为导致原告右腿残疾,从此原告不能再从事汽车运输,甚至不能再开车,使原告不能再从事赖以维持生计的工作。一直靠原告扶养的父母受到非常大的精神打击,生活着落出现问题,原告二个未成年人的小孩可能从此生活在父亲残疾的阴影之下,对原告的家庭、生活造成非常大负面影响,对原告家庭成员精神打击是非常大的。原告作为父母的经济来源支柱,作为自己家庭的顶梁柱,从此可能变成伤残人士,原告及其家庭成员的精神损失是显

6、而易见的。根据民法通则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广东省 2008 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 民事诉讼法及交通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告的行为造成了原告人身及精神受到巨大伤害,对原告家庭成员精神造成无法弥补的痛苦,被告应承担相应责任,而被告至今未给原告任何赔偿,据此,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此致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5 / 21某某市人民法院【篇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一、撤销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徒姚民一初字第 00127

7、号判决;二、依法对事故责任作出正确划分;三、对被上诉人的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三、依法查清被上诉人朱志霞的损失数额,并对上诉人的赔偿责任作出正确判决。上诉理由:一、一审判决书没有对事故责任划分作正确判断,而是盲目采信了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交巡警大队的错误的责任认定书,从而导致了错误的判决。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6 / 211、 交通事故认定书只对驾驶员孙健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进行了认定,但未对张国生及原告明显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进行认定,就作出被上诉人朱志霞及张国生不负事故的责任的认定,显然是认定事实错误。2、作为成年人的朱志霞乘坐张国生的自行车,

8、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71 条第 2 款、第 1款第项等骑自行车不得搭载成年人的相关道路交通法规。事故发生时,张国生存在饮酒后又骑自行车带人的违法交通法规的行为。张国生在饮酒后,其应当知道如果酒后骑自行车,则自控能力将会明显减弱,再加上在冬天穿着厚重衣服、年龄又偏大、骑带一成年人、晚上 22:30 时许视线不佳及能见度差等诸多客观因素,其根本无法确保自身或他人安全的情况下骑行。交警大队在处理此次交通事故时,对张国生存在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竟然只作了询问笔录,而未对其进行酒精含量的多少或是否处于醉酒状态测试,进而科学的分析出张国生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反而在缺乏充分证据的情况下

9、,仅凭对路面情况观察不清、未能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等这些主观性较强、随意性较大的判断,就认定上诉人驾驶员孙健,负事故全部责任。此事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7 / 21故责任认定,显然缺乏客观性、科学性,对被上诉人而言缺乏公平、公正性。另外交警大队制作的事故认定书也矛盾重重,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明显不相符合。既然引用的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 45 条第一款第二项,就不应当认定张国生、朱志霞不负事故责任。可见交警大队在此事故认定中,随意性较大,明显偏袒对方。3、根据 1992 年 12 月 1 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10、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对公安机关所作的责任认定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的责任认定确属不妥时,则应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从本案的事实来看,张国生及被上诉人朱志霞未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被上诉人对自己所受到的损害存在明显过错,是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交警大队认定上诉人的驾驶员孙健应负全部责任是完全错误的,一审人民法院置案件基本事实于不顾只是盲目采信交警大队的责任认定书,显属没有依法行使独立审判的原则。二、一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朱志霞为四级伤残明显不当。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8 / 211

11、、从两鉴定机构出庭作证人员的证言可以看出,四级伤残作出的主要依据是肌力四级。而测定肌力四级的主要方法是手法肌力检查。根据医学资料,MMT 是一种不借助任何器材,仅靠检查者徒手对受试者进行肌力测定的方法。具体的检查方法是,施行 MMT 时,应让受试者采取标准受试体位,对受试肌肉做标准的测试动作,观察该肌肉完成受试动作的能力,必要时由测试者用手施加阻力或助力,判断该肌肉的收缩力量。从手法肌力检查的测定方法可以看出,在肌力测定时没有利用专门的医疗仪器设备,进而通过得到具体的相关检测数据或参数进而作出客观的认定。该方法取决于受试者的主观配合程度和测试者临床经验,特别是受被检者主观因素的影响最大,检测结

12、果容易被被检者的不主动或消极配合所欺骗,这直接影响肌力测定结果的准确性。故通过该方法进行肌力测定的结论具主观随意性、易受欺骗性等非科学性的特点,而没有对这种专门性问题所作鉴定结论所应具备的客观确定性、科学性的特点。2、对本案而言,两鉴定机构对被上诉人朱志霞的两次肌力测定,上诉人均未到场,无法得知也无法监督朱志霞在鉴定过程中,有无存在明显的不主动或消极配合的情形,也无法得知鉴定人员具体的鉴定过程有无违反医学常规进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9 / 21行鉴定。使上诉人失去了对鉴定过程全程参与监督的机会,失去了更好地进行举证或质证的机会,从而变相地剥夺了

13、上诉人的诉讼权利。在上诉人重新申请二次鉴定时,一审法院基于肌力测定的特点,完全有机会,也有条件通知上诉人参与鉴定过程,但遗憾的是,直到二次鉴定结论已出,一审开庭前,上诉人才得以知悉。这种鉴定结论自然难以使上诉人信服。3、对具体的鉴定结论而言,除一次鉴定因明显违法不应采信外,就是二次鉴定结论认定的右侧偏瘫构成四级伤残也存在明显的缺陷,矛盾诸多。其根据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第 4。4。1。c 条规定: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c)四肢瘫,可见引用该条时,认定四级伤残的前提是四肢瘫且有二肢以上肌力的级以下,而综观该鉴定所依据的病历摘录、法医学检查、分析说明都未提及被鉴定者存在四肢瘫的情形,

14、依据现有的证据材料可以看出,被鉴定者左侧肢体是完全正常的,显然不存在四肢瘫的情形,依据第 4。4。1。c 条之规定,得不出四级伤残的结论,该鉴定结论回避了四肢瘫这一主要问题。另外也未说明右侧肢体是否包括上、下肢都是肌力4 级以下的情形。再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附录 A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10 / 21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c)职业种类受限;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被鉴定者也不存在该情形。故,四级伤残的鉴定结论完全是错误的。5、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可以看出,通过肌力测定构成 4 级后即可能被认定为四级或七级伤残,而肌力超过 4 级的,则不构成任何级别的伤残。也就是说肌力的测定正确与否,对是否构成伤残,以及构成伤残的级别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如果因肌力测定不当,则有可能在计算残疾赔偿金时,对双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巨大的影响,四级伤残、七级伤残与不构成伤残所产生赔偿数额有天壤之别。鉴于手法肌力检查所固有的弊端,一审法院对因肌力测定后是否构成伤残,以及构成伤残的等级理应采取更加审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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